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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本紀(3)


  康公元年。往歲繆公之卒,晉襄公亦卒;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正義〕雍母秦女,故言秦出也。
  在秦。晉趙盾欲立之,使隨會〔正義〕韋昭雲:「晉正卿士蔿之孫,成伯之子季武子也。食采於隨範,故曰隨會,或曰範會。季,範子字也。」
  來迎雍,秦以兵送至令狐。〔集解〕杜預曰:「在河東。」〔正義〕令音零。括地志雲:「令狐故城在蒲州猗氏縣界十五裡也。」
  晉立襄公子而反擊秦師,秦師敗,隨會來奔。二年,秦伐晉,取武城,〔正義〕括地志雲:「故武城一名武平城,在華州鄭縣東北十三裡也。」
  報令狐之役。四年,晉伐秦,取少梁。正義前入秦,後歸晉,今秦又取之。
  六年,秦伐晉,取羈馬。〔集解〕服虔曰:「晉邑也。」
  戰於河曲,大敗晉軍。晉人患隨會在秦為亂,乃使魏讎餘〔集解〕服虔曰:「晉之魏邑大夫。」〔正義〕讎音受。又作「焠」,音同。
  詳反,正義詳音羊。
  合謀會,詐而得會,會遂歸晉。康公立十二年卒,子共公立。索隱名貑。十代至靈公,又並失名。

  共公二年,晉趙穿弑其君靈公。三年,楚莊王彊,北兵至雒,問周鼎。共公立五年卒,子桓公立。

  桓公三年,晉敗我一將。十年,楚莊王服鄭,北敗晉兵於河上。當是之時,楚霸,為會盟合諸侯。二十四年,晉厲公初立,與秦桓公夾河而盟。歸而秦倍盟,與翟合謀擊晉。二十六年,晉率諸侯伐秦,秦軍敗走,追至涇而還。桓公立二十七年卒,子景公立。〔集解〕徐廣曰:「世本雲景公名後伯車也。」〔索隱〕景公已下,名又錯亂,始皇本紀作公。

  景公四年,晉欒書弑其君厲公。十五年,救鄭,敗晉兵於櫟。〔集解〕杜預曰:「晉地也。」〔正義〕櫟音曆。括地志雲:「洛州陽翟縣,古櫟邑也。」
  是時晉悼公為盟主。十八年,晉悼公彊,數會諸侯,率以伐秦,敗秦軍。秦軍走,晉兵追之,遂渡涇,至棫林而還。〔集解〕徐廣曰:「棫音域。」駰案:杜預曰「秦地也」。
  二十七年,景公如晉,與平公盟,已而背之。三十六年,楚公子圍弑其君而自立,是為靈王。景公母弟後子針〔正義〕音鉗。
  有寵,景公母弟富,或譖之,恐誅,乃奔晉,車重千乘。晉平公曰:「後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對曰:「秦公無道,畏誅,欲待其後世乃歸。」三十九年,楚靈王彊,會諸侯於申,〔正義〕在鄧州南陽縣三十裡。
  為盟主,殺齊慶封。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索隱〕始皇本紀作「蒐公」。
  後子複來歸秦。

  哀公八年,楚公子棄疾弑靈王而自立,是為平王。十一年,楚平王來求秦女為太子建妻。至國,女好而自娶之。十五年,楚平王欲誅建,建亡;〔正義〕太子建亡之鄭,鄭殺之。
  伍子胥奔吳。晉公室卑而六卿彊,欲內相攻,是以久秦晉不相攻。三十一年,吳王闔閭與伍子胥伐楚,楚王亡奔隨,吳遂入郢。楚大夫申包胥來告急,〔正義〕包胥姓公孫,封於申,故號申包胥。左傳雲:「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長蛇,以薦食上國,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於君,疆埸之患也。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
  七日不食,日夜哭泣。〔正義〕左傳雲:「申包胥對秦伯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
  於是秦乃發五百乘救楚,〔正義〕左傳魯定公五年,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敗吳師於軍祥。
  敗吳師。吳師歸,楚昭王乃得複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為惠公。

  惠公元年,孔子行魯相事。五年,晉卿中行、范氏反晉,晉使智氏、趙簡子攻之,範、中行氏亡奔齊。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悼公二年,齊臣田乞弑其君孺子,立其兄陽生,是為悼公。六年,吳敗齊師。齊人弑悼公,立其子簡公。九年,晉定公與吳王夫差盟,爭長於黃池,卒先吳。〔集解〕徐廣曰:「外傳雲吳王先歃。」
  吳彊,陵中國。十二年,齊田常弑簡公,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楚滅陳。秦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厲共公立。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

  厲共公二年,蜀人來賂。十六年,巉河旁。以兵二萬伐大荔,取其王城。集解徐廣曰:「今之臨晉也。臨晉有王城。」〔正義〕荔音戾。括地志雲:「同州東三十裡朝邑縣東三十步故王城。大荔近王城邑。」
  二十一年,初縣頻陽。集解地理志馮翊有頻陽縣。〔正義〕括地志雲:「頻陽故城在雍州同官縣界,古頻陽縣城也。」
  晉取武成。二十四年,晉亂,殺智伯,分其國與趙、韓、魏。二十五年,智開與邑人來奔。〔集解〕徐廣曰:「一本二十六年城南鄭也。」〔正義〕開,智伯子。伯被趙襄子等滅其國,其子與從屬來奔秦。
  三十三年,伐義渠,虜其王。〔集解〕應劭曰:「義渠,北地也。」〔正義〕括地志雲:「甯、慶二州,春秋及戰國時為義渠戎國之地也。」
  三十四年,日食。厲共公卒,子躁公立。躁公二年,南鄭反。〔正義〕南鄭,今梁州所理縣也。春秋及戰國時,其地屬於楚也。
  十三年,義渠來伐,至渭南。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懷公。〔索隱〕厲共公子也。生昭太子,未立而卒。太子之子,是為靈公。

  懷公四年,庶長晁〔正義〕長,丁丈反。晁,竹遙反。晁,人名也。劉伯莊音潮。
  與大臣圍懷公,懷公自殺。懷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為靈公。〔索隱〕生獻公也。
  靈公,懷公孫也。

  靈公六年,晉城少梁,秦擊之。十三年,城籍姑。〔正義〕括地志雲:嵐籍姑故城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裡。」
  靈公卒,子獻公〔索隱〕名師隰。
  不得立,立靈公季父悼子,是為簡公。簡公,昭子之弟而懷公子也。〔索隱〕簡公,昭之弟而懷公子。簡公,懷公弟,靈公季父也。始皇本紀雲靈公生簡公,誤也。又紀年雲簡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十二年卒,乃立惠公。〔正義〕劉伯莊雲簡公是昭子之弟,懷公之子,厲公之孫。今記謂簡公是公子者抄寫之誤。

  簡公六年,令吏初帶劍。〔正義〕春秋官吏各得帶劍。
  巉洛。城重泉。集解地理志重泉縣屬馮翊。〔正義〕重,直龍反。括地志雲:「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縣東南四十五裡也。」
  十六年卒,〔集解〕徐廣曰:「表雲十五年也。」
  子惠公立。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鄭。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長改迎靈公之子獻公於河西而立之。〔正義〕西者,秦州西縣,秦之舊地,時獻公在西縣,故迎立之。
  殺出子及其母,沈之淵旁。秦以往者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複彊,奪秦河西地。〔正義〕奪前所上八城也。

  獻公元年,〔集解〕徐廣曰:「丁酉。」
  止從死。二年,城櫟陽。〔集解〕徐廣曰:「徙都之,今萬年是也。」〔正義〕括地志雲:「櫟陽故城一名萬年城,在雍州東北百二十裡。漢七年,分櫟陽城內為萬年縣,隋文帝開皇三年,遷都於龍首川,今京城也。改萬年為大興縣。至唐武德元年,又改曰萬年,置在州東七裡。」
  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見獻公曰:「周故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歲複合,合十七歲而霸王出。」十六年,桃冬花。十八年,雨金櫟陽。〔正義〕言雨金於秦國都,明金瑞見也。
  二十一年,與晉戰於石門,〔正義〕括地志雲:「堯門山俗名石門,在雍州三原縣西北三十三裡。上有路,其狀若門。故老雲堯鑿山為門,因名之。武德年中於此山南置石門縣,貞觀年中改為雲陽縣。」
  斬首六萬,天子賀以襜霡。〔集解〕周禮曰:「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
  二十三年,與魏晉戰少梁,虜其將公孫痤。〔正義〕在戈反。
  二十四年,獻公卒,〔集解〕徐廣曰:「表雲二十三年。」
  子孝公立,〔索隱〕名渠梁。
  年已二十一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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