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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一 藩屬之喪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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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宗光緒五年春閏三月,日本滅琉球,夷為沖繩縣。琉球在中國東南大海中,康熙二年冊封琉球國王,自是貢舟三年一至。原部三十六島,紆蟠如虯龍流動,故稱琉虯,後改琉球。北部九島,中部十一島,南部雖有十六島而周回不及三百里。北部中有八島,當咸豐時,日本乘中國多事,引兵占踞,僅存一島。同治十年,以琉球人漂流臺灣,為生番所殺,日本人借此起釁,爭琉球為其版圖。出其國史相證,所書明萬曆三十七年,義久取琉球,其後書琉球入貢者十。日本寬文十一年當中國康熙十年,天和二年當康熙二十一年,亨保三年當康熙五十七年,寬延二年當乾隆十四年,明和元年當乾隆二十九年,寬政二年當乾隆五十五年,又八年當嘉慶元年,文化三年當嘉慶十一年,天保三年當道光十二年,天保十三年當道光二十二年。當日,日本駐京副使柳原前光,以此與總署反復辯詰者果日。未幾,有日人四名,亦漂至臺灣遭害,日廷乃以兵向臺灣,要索恤銀五十萬兩,始罷兵行成。而琉球主權,已陰讓於日本,政府不之覺。及光緒初元,英人爭滇案,法人擾越南,俄人駐伊犁,日人遂乘間遣人傳日皇旨,令琉球停止中國貢使。其國王答以「久為中國藩封,不便擅廢……」因使人來告。時政府以新疆軍務方急,中西交涉事繁,竟不之顧,至是,日本發兵鑒至琉球,執其王尚泰以歸,廢之。尋改其地方為沖繩縣,封尚泰侯爵。 七年,春二月,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再向日本使臣妥商球案。上年二月間,日本人竹添進一至天津,謁直督李鴻章,議結球案,稱其政府之意。擬以北島、中島歸日本,南島歸中國。又以前與中國所訂約章無一體均沾之條,與諸西國獨異,欲援照加入。鴻章以其將球事與約章混為一案,近于要挾,嚴拒之。旋日本公使宍戶璣屢至總署,催結球案,益知中俄之約未定,意在乘機挾制。而美前總統格蘭德複出任調令,亦主張割島分離之說。鴻章因就詢在津之球人向德宏,知南島枯瘠,球人得之仍不能自立,而球王及其世子,日本又不肯釋還。鴻章遂致函總署,謂「俄事方殷,日人籍肆要求,允之則大受其損,拒之則多樹一敵,惟有延宕之一法以為對付。俟俄事既結,再理球案,則力專而勢自張。」總理王大臣韙之,懸球案不遽結,至是俄約成,詔以存琉球宗社及割分兩島事,命總署與日商訂。後宍戶璣以未滿所欲,悻悻而去。至南越新約成,日本乃援法以為例,於是琉球終歸日領矣。 九年,秋七月,越南與法蘭西立新約十三條。越南在中國南境,本稱安南。康熙五年,封黎維禧為安南國王,自後六年一貢。嘉慶八年以後,改號越南。全境分為四部,北曰東京,中曰交趾支那,南曰柬埔寨,極南曰下交趾支那。咸豐、同治間,屢次與法人構兵,連失西貢附近之三郡及南交趾支那、柬埔寨等地。結西貢條約,認越南為自主國,實為法之保護國,政府尚未知之也。光緒八年,複籍名保商,以兵船駛入河內,攻陷之。是年二月,陷南定、河陽及廣安、甯平二省,分兵攻陷東京順化炮臺。至是,迫越人割東京以議和,訂約十三條,其第二雲:「嗣後越南為法之保護國。非法國許可,不得與他國交通。」約成,越人始來告。 十一年,夏四月,大學士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李鴻章與法使議和于天津,訂新約十款成。中國為越南與法人構兵連年,法人以海軍奪海南,踞臺灣,直搗福州,轟毀船廠,殲艦隊幾盡。其陸軍在東京先後為劉永福、馮子材、蘇元春等所擊敗。是年二月,法人攻小南關,子材複擊走之,諸軍拔隊窮追,連蹙之于文淵、於諒山、于谷松、於威波、于長慶、於船頭,追奔二百餘裡,殲敵殆盡。方敵之大挫于文淵也,其國大嘩,議院諸人多訾議政府,其勢難以久持,乃潛托總稅司赫德為言于李鴻章以議和。政府尚未知諒山之捷,遽允之。時法使臣曾紀澤密電法國情形,請力戰,不報。約成,以越南讓法。 冬十月,英吉利由印度進兵,滅緬甸。緬甸在中國南境,於乾隆十八年入貢。其冬,國內大亂,酋長蔴哈祖為白古人撤翁所敗,擒而沉之江,撤翁據阿瓦。翌年,緬屬之木梳頭土司甕籍牙起兵,攻走撤翁,遂王緬甸,漸以兵脅服諸土司,於是東至整欠、景邁、孟艮、孟勇,西北至蠻暮、木邦、孟拱,均為緬屬。西南邊外騷然。滇督劉藻、楊應琚前後以失機獲罪,將軍明瑞、大學士傅恒等屢出師征之,不能克,遂與議和退師,而貢使終不至。迨暹羅與緬勢稍替,五十三年,緬酋孟雲畏暹羅之逼,遣使入貢,返俘虜。五十五年,複具表乞封,願十年一貢,許之。由是按期入貢。道光二十三年,英人侵割印度,以兵船駛入緬甸內港,逼都城,緬人割阿薩母、阿羅漢迭、乃式裡母地予英,始定和議。咸豐年間,又以怒江口通商埠頭之土官抽稅繁重,英人複以兵船至郎崑,再割北沽全土畀英,自是緬人以迭被英人侵淩,中國不能救,遂存輕視,歲貢竟絕。至光緒元年,又嘗遣使入貢,及法人擾攘安南,英人複先攻奪緬甸傅海、牟國之地,即今所謂南緬甸者也,至是英人乘中國因法越事厭兵之際,又由印度派兵襲緬,一舉而滅之。事聞,命駐英使臣曾紀澤與英外部抗議,立君存祀,俾守十年一貢之例,不可得,後由總署與駐京英使歐格納訂立緬約,始允存貢之議。其第一條載明:「每屆十年,由英廷派緬甸大臣循例舉行。所派之人,應選緬甸國人……」等語。中國爭得納貢之虛名,而實利全歸於英矣。 二十年,春三月,朝鮮東學黨滋事,朝王來乞援,許之。朝鮮在中國東北境,自梁貞明四年,王建統一朝鮮半島,更國號高麗。至明洪武二十五年,李成桂受明冊封,複號朝鮮,世為中國藩屬。咸同間,法英兩國與之構難,政府不之問。同治十二年,日本又與有違言,以兵艦入其燕華島,突遭炮擊。日人舉兵問罪,以其為半主之國,依公法,其外交當由上國主之,因遣使來問。政府複以畏事之故,遽答之曰:「朝鮮國政,中國素不與問,貴國自與理論可也。」 於是日人于光緒元年正月與朝鮮訂立和約。其第一條:「日本以朝鮮為自主之國,與日之本系自主者相平等。」五年,英、美、德、法諸邦相繼往朝鮮,求互市,朝鮮拒之。時李鴻章不明國際法上對於屬國之權利及屬國無外交之公注,貿然三致書于朝鮮國相李裕元,勸其與各國立約,且以聞於政府,謂借此備禦俄人,牽制日本。六年,駐日使臣何如璋上書總署,倡主持朝鮮外交之議,請駐紮辦事大臣于朝鮮。鴻章大不謂然,謂:「顯然代謀。遇有交涉,各國將惟我是問,殊為棘手。不若密予維持維持保護,尚覺進退裕如。」八年,四月,朝鮮與美國立約。朝命道員馬建忠、提督丁汝昌前往蒞盟。旋英、法兩國先後與朝鮮立約,皆由建忠介之。八月,朝鮮督監營兵以索餉嘩變,藉清君側為名,殺大臣及辦外交者數人,並攻日本使館,戕日本人數人,日使花房義質跳而免。亂兵入王宮,殺王妃閔氏,並囚國王熙與世子坧,大院君徐出鎮撫之。大院君,王本生父是應也。熙嗣位時年幼,康穆太妃趙氏委任是應綜理國事,號為興宣大院君,攝政十年,力持鎮國主義,致屢召外兵。既反政,王柔仁,閔妃參政,銳志求強,開海禁,聯外交,一反大院君所為,國事遂變。大院君寖不平,故亂作,日本眾寡,以兵艦至朝鮮。使臣參判金允植、侍講魚允中在天津聞變,遂乞師。時鴻章已以母喪假歸,置直督張樹聲以聞,命廣東提督吳長慶登州戍卒三千東渡。至漢京,誘執大院君,送天津,詔安置保定,令其閉門思過。其党百餘人,悉捕殺之。朝王依日本之要求,給以賞金、開埠及駐兵,定約而返。時侍讀張佩綸請派朝鮮通商大臣,理其外交之政。事下,鴻章覆奏,仍護前說,貪一時之省事,假名器以畀人,自是各國皆不以中國藩屬待朝鮮。朝鮮政府,時分新舊二黨,舊党附中國,號事大黨;新黨附日本,號獨立黨。十年十月,附日党金玉均、洪英植等作亂,殺其大臣閔台鎬、趙寧夏等,召日兵入宮。中國駐防提督吳兆有 (先是有人奏日朝約中如兵費及駐兵兩條,所關甚大,道員馬建忠實主其事,且允由中國商局代借賠款。詔問長慶,長慶亦歸罪建忠,謂其擅預日約,任性妄為,遂與鴻章成郤。其年三月,鴻章撤長慶歸戍旅順口,留三營駐漢京,以兆有統之。兆有,長慶部將也。閏五月,長慶嘔血卒於旅順軍中。)與辦理商務委員袁世凱助勤王兵殺英植等,護朝王入宮。玉均等出奔日本。日本公使竹添進一焚使館,走仁川之濟物浦。 十一年正月,日本遣宮內大臣伊藤博文來天津訂約,載明將來朝鮮有事,中、日兩國欲派兵往,必先互行知照。於是朝鮮又成為中、日兩國公同保護之國。是年三月,朝鮮又有東學黨之事,党中人皆富於革命思想,因抵制日幣事,党首崔福成倡會于全羅道之古阜縣,舉國響應。朝鮮政府發兵捕之,黨中迎拒,兵犬敗,遂陷全州,將逼王京。世凱亟電鴻章,稱朝鮮亂黨猖獗,朝鮮決不能自平,請派兵助剿。鴻章遂發兵向牙山,一面遵依津約,使駐日使臣汪鳳藻照會日本,日本遂亦派兵往中國援師。行至中途,而朝鮮亂党悉平之報至。夏六月,日本兵入朝鮮王宮,幽朝王,使大院君主國事,流其大臣閔泳駿等。日兵既入漢京,中國兵亦至,屢請同時撤兵,日人不允,要東協助干預朝鮮內政,中國亦不從,且申明朝鮮為中國藩屬。 日本則責中國背津約,謂朝亂無待於剿,中國無端發兵,欲藉端以開戰局,是曲在中國也。於是其使臣大鳥圭介首責朝鮮獨立自主,勿認為中國藩屬;複以改革內政五事要之,朝王不應。圭介乃率兵入宮,殺護兵,困朝王,政令無巨細,皆入日人筦鑰。時世凱歸國,始為戰備。及戰事開,中國屢見挫於日本,海陸兵力俱盡,乃命鴻章赴日本講和。磋磨三月,款議始成。遂以明年正月訂約于日本之馬關。其第一條載明中國認明朝鮮國確為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所有對於中國修貢獻典禮,嗣後全行廢絕。 於是日皇自大本營還東京,受其國人之歡祝。朝鮮王獨立稱帝,改國號大韓,建元光武。而朝鮮與中國二百七十五年之關係,自是斷絕。 冬十二月,英、法二國協商保證暹羅國獨立。暹羅在中國南境,即古扶南。自乾隆四十六年航海來貢,政府因而冊封之。時緬甸勢方強,進侵邊地,暹羅頻掣其肘,以遏其方張之焰,實有功於中國。自是列於朝貢之邦,先後賜禦書扁額,曰天南樂國,曰炎服屏藩。道光中,始與英人締約,各國繼之,群認其獨立,暹人亦思自振勵,朝貢之典禮遂缺。及咸豐初元,太平軍起,東南披靡,風聲播及南洋,西人又加煽惑,暹人信之,將乘此脫屬國名義。 同治八年,遣使來上書,請廢貢獻之禮,以後贈獻方物,彼此授受,儀式當與西洋諸國同,政府拒之。光緒四年,曾紀澤使英,途過暹京,諷令照舊入貢。暹不允,但請立商約,又拒之。五年三月,暹廷忽接到駐暹英領事轉遞中國催貢劄文,蓋英官以戰船假中國旗號,偽雲靑貢之師,以脅暹人,使之求助於彼也。暹王知之,向臣下具道所以歷年久貢之故,因貢表內前用跪具字様,近已改用西禮,不無窒礙,然卒莫為代達於中國者,故不能不與英人倍加親密雲。先是,暹王久拉即古蘭格羅以勢孤意怯,下令改朔易服,禁蓄奴,興教育,辟道路,定法律,更幣制,整頓林業等事,皆效法西俗,國勢賴以稍充。然介於英、法兩大之閑,法既以交趾支那、東京為屬地,以東浦寨及南部越南為保護國。又脅暹羅以湄公河東一帶為法國屬,暹羅百方拒之不得,許以所索之地,並償金五百萬,法郎克以和。時十九年事也。法既仲張勢力于暹羅,英以屬土與暹毗連,恐法人侵及緬甸,至是與法人訂約,互不得侵佔暹羅片土。 至一千九百零四年四月八日,雙方在倫敦簽押,宣言確定英、法兩國在暹羅政治上之地位,並保證暹羅獨立雲。此外中國之藩屬,如蘇祿國,在中國南海中,雍正五年入貢,乾隆五年內附,至是以三島獨立,而所屬之東婆羅州已割歸英公司。南掌國一名老撾,在中國南境,雍正九年內屬。乾隆以後,國土分裂,西分服於緬甸,其大半後為土司專轄。其南方則於光緒十一年中、英訂結滇緬條約時,英外部侍郎克蕾晤駐使曾紀澤稱英廷願將潞江以東之地讓還中國,其中北有南掌,政府不受。迨暹羅獨立,南掌遂歸附之。布魯克巴國即不丹,在中國西藏東南境,雍正十年來屬,今稱獨立國。哲孟雄國即錫金,在中國西藏南境,康熙五十九年歸屬。光緒十六年,英人脅服之,朝命駐藏大臣升泰與英劃界,哲孟雄國遂盡入于英。 博羅爾國即帕米爾,一作波謎羅,在中國新疆蔥嶺之西境,乾隆二十四年納款。自英、俄環伺,迤北、迤西屬俄,迤南則附于英屬之阿富汗國。阿富汗國即愛烏罕,在巴達克山國之西南,乾隆二十九年入貢,光緒五年,英人佔領之。巴達克山國,在蔥嶺之西境,乾隆二十四年來獻回酋霍集占兄弟之馘,遂歸誠。布哈爾國,在蔥嶺以西,乾隆二十九年,因巴達克山國請內附。浩罕國,即敖罕,一作霍罕,為蔥嶺西回國,幹隆二十九年來納貢。 哈薩克國,即吉利吉斯族,西人稱曰韃靼裡,包新疆西北境。乾隆二十二年征服。布魯特國,包新疆西南境。乾隆二十三年,遣使來朝。以上四國,今皆為俄屬。廓爾哈國,一名尼泊爾,又稱巴勒布,在西藏西南境。乾隆五十五年,大學士福康安等率師征之,兵敗,赴軍前降。乾竺特國,一名坎巨提,又作喀楚特,在新疆西南境,乾隆二十九年,來貢方物。自是除廓爾哈尚修職貢,乾竺特尚為內屬外,舊日國藩竟無一存者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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