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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卷 崇禎治亂(4)


  十年春正月,工部尚書劉遵憲因培築京城,上加派輸納事例。二月,遣廷臣趨各省逋賦。

  夏四月,諭百官求直言。刑科給事中李如燦上言:「寇盜馮陵以來,天下財賦之區已空其半。而又遇此亢旱,吳、楚、齊、豫之間,幾千萬裡,是所未盡空者,殆將盡空矣。臣謂斂怨幹和,皆財用為之也。國朝祖制,千古稱善。自軍不用而兵設,民始不得安其身;自屯不耕而餉興,農始不得有其食。有兵不練,兵增而餉益匱;有餉不核,餉多而兵愈冒。比者核實之使四出,而掊克屢聞,占冒不減,可謂有政事乎?魏呈潤、詹爾選、李化龍、劉宗周皆以一鳴輒斥。今下明詔,求直言,儻赦其前愚,收之左右,是直言不求而自至也。若夫輔成君道,尤在相臣,今俱泯默未有聞也。此瞻彼顧,結黨徇私。蓋自八九年,拂戾幹和之事,始于宮鄰,成于金虎,又何怪水旱盜賊之屢見哉!」上怒,下如燦於獄。

  左諭德黃道周上言:「陛下下詔求直言,清刑獄,然方求言而建言者輒斥,方清獄而下獄者旋聞,大臣雖清強,曾何益理亂之數!臣願陛下訓練軍士以固邊圉,選舉賢能以任州縣,而最切者,尤在起批鱗強項之臣,旌應詔直言之士。使天下淒風苦雨,盡為皎日祥雲,則朝廷之刑威可以漸措,何必敝敝于兵刑錢谷之下哉!」上不懌,切責之。

  新安所千戶楊光先劾吏科給事中陳啟新及元輔溫體仁,舁棺自隨。上怒,廷杖戍遼西。楊嗣昌上均輸事例。

  六月,大學士溫體仁引疾免。初,體仁以摘發錢謙益受主知,遂入相。時上英明,憤廷臣苞苴亡狀,體仁以殘刻輔之,圜扉之內,候訊追比累累,趾相屬者千餘人。性忌而險,初藉周延儒入,旋以權相軋,周去而溫獨存。同官文震孟、何吾騶、錢士升皆先後抵牾罷。自佐政以來,邊徼潢池之警,漫無經畫。惟斤斤自守,不殖貨賄,故上始終敬信之。

  八月,上登正陽門閱城,遍視雉堞樓櫓。成國公朱純臣以京營兵屯宣武門外,上善之,召登西南城樓,賜之爵。閱外城,以南城薄,詔加築。命內官監太監丁紹呂、馬光忻總理分任,浚大濠於五裡外,壞塚墓未算,工未竟而止。東西北無城,不之問。

  十二月,罷禮部尚書姜逢元、兵部尚書王業浩。先是,陳啟新疏論考選,又進吏部訪冊,而逢元、業浩獨圈多,上嫌其濫。啟新遂參知縣尹民興等,俱降調。

  十一年春正月,裁南京冗官八十九員。輸林檢討郭之祥請進士二甲以下盡任知縣、推官。不曆州縣,毋補部曹;不曆部曹,毋改翰林、科、道。

  二月,巡按河南禦史張任學改都督僉事總兵官,鎮守河南。任學親得巡撫,且欲薦故丹徒知縣張放,極詆諸總兵不足恃,盛稱文吏有奇才,可禦寇。上竟以總兵授之。意大沮悔,尋被逮。

  丙午,上禦經筵畢,召詹事府、翰林院諸臣顧錫疇等二十餘人,問保舉考選,孰為得人?少詹事黃道周言:「樹人如樹木,須養之數十年。近來人才,遠不及古,況摧殘之後,必深加培養。」既複班,又詢之。對曰:「立朝之才,存乎心術;治邊之才,存乎形勢。先年督撫,未諳形勢,隨賊奔走,事既不效,輒謂兵餉不足。其實新舊餉約千二百萬,可養四十萬之師。今寧、錦三協,師僅十六萬,似不煩別求供剿寇之用也。」庶子黃景昉請宥鄭三俊。上曰:「三俊蒙徇,雖清何濟?」又命諸臣各陳所見。上曰:「言須可行,如故講官姚希孟竟欲折漕一年,誤矣。」編修楊廷麟曰:「自溫體仁薦唐世濟,王應熊薦王繼章,今二臣皆敗,而薦者無恙。是連坐之法,先不行于大臣,而欲收保舉之效得乎?」上默然,命諸臣出宴午門之廡。道周等退,各補奏。會南京應天府丞徐石麒亦上言鄭三俊清節得釋。三俊為司寇,敝衣一篋,爨煙不給,以擬獄輕得罪。上亦素知之,故得放還。

  三月,上禦左順門,召考選諸臣,五人為班遞進,問兵食計。知縣曾就義曰:「百姓之困,皆由吏之不廉。使守令俱廉,即稍從加派,以濟軍需,未為不可。」上拔第一。未幾即有剿餉、練餉之加。

  夏四月己酉醜刻,熒惑去月僅七八寸,至曉,逆行尾八度掩於月。

  五月丁卯夜,熒惑退至尾初度,漸入心宿。兵部尚書楊嗣昌上言:「古今變異,月食五星,史不絕書。然亦觀其時,政事相感,災祥之應,不一其致。昔漢光武帝建武二十三年,月食火星,明年呼韓邪單于款五原塞。明帝永平二年,日食火星,皇后馬氏德冠後宮,常衣大練,明帝圖畫功臣于雲台,馬援以椒房不與焉。唐憲宗元和七年,月食熒惑,其年田興以魏博來降。宋太祖太平興國三年,月掩熒惑,明年興師滅北漢,遂征契丹,連年兵敗。今者月食火星,猶幸在尾,內則陰宮,外則陰國。皇上修德以召和,治內以威外,必有災而不害者。」工科都給事中何楷糾之,言:「古人謂月變修刑。」又言:「禮虧則罰見熒惑。誠欲措刑,莫如右禮;誠欲右禮,莫先省刑。今爰書之賾極矣。部司議宥止於重辟數人,而未折之案先後累累,誰複過而問焉?楊嗣昌縷縷援引,出何典記?其言建武款塞者,欲藉以伸通市之說也;其言元和宣慰者,欲藉以伸招撫之說也;其言太平興國連年兵敗者,欲藉以伸不敢用兵之說也。附會誠巧,矯誣實甚。至所述永平皇后等語,一篇之中,三致意焉,臣更不知其意所指斥矣。」嗣昌上疏自理,但言「科臣以危機中臣」,不復及通市招撫事。先是,嗣昌因講筵誦《孟子》「善戰服上刑」語,上非之。至是,乃借月食火星,以為可化災為祥,冀以動上意。然考之《漢書》,建武二十三年三月月食火星,二十五年匈奴部人始立呼韓邪單于內附,則與明年無與。永平二年,少府陰就、于豐坐自殺,陵鄉侯梁松坐誹謗下獄死。而圖畫雲台,則三年事,與日食火星亦無涉。嗣昌不自知其說之謬也。時戶部主事李鳳鳴亦言火星逆行,常而非變。禮科給事中解學尹糾其諂。

  六月,兵部尚書楊嗣昌改禮部兼東閣大學士,仍署兵部。

  七月,命嗣昌大祀大慶暨傳制頒詔諸大典不與,朝講召見如常服隨班。時嗣昌無服才五月,工科給事中何楷劾嗣昌忘親,上切責之。先是,吏部會推閣員,止及詞臣資序,上不允,命並及在籍守制者,蓋嗣昌為陳新甲地也。已而特召新甲為兵部右侍郎,總督宣、大。侍講學士黃道周上言:「朝廷即乏人,豈無一定策效謀者,而必破非常之格,以奉不祥之人。」上不懌。乙巳,召廷臣於平臺,問道周曰:「朕聞無所為而為之謂天理,有所為而為之謂人欲。爾前疏適當枚卜不用之時,果無所為乎?」道周對曰:「天人止是義利,臣心為國家,不為功名,自信其無所為。」上曰:「前月推陳新甲何不言?」對曰:「時禦史林蘭友、給事何楷皆有疏,二人臣同鄉,恐涉嫌疑耳。」上曰:「今遂無嫌乎?」曰:「天下綱常,邊疆大計,失今不言,後將無及。臣所惜者綱常名教,非私也。」上曰:「清雖美德,不可傲物遂非,唯伯夷為聖之清,若小廉曲謹,是廉非清也。」道周曰:「伯夷忠孝,故孔子許其仁。」上怒其強說。道周又極詆楊嗣昌。嗣昌出奏曰:「臣不生於空桑,豈遂不知父母。臣嘗再辭,而明旨迫切。道周學行人宗,臣實企仰之。今謂不如鄭鄤,臣始太息絕望。鄤杖母,行同梟獍。道周又不如鄤,何言綱常也。」道周曰:「臣言文章不如鄭鄤。」上責其朋比。道周曰:「眾惡必察,何敢為比。」上曰:「孔子誅少正卯,當時亦稱聞人。惟行僻而堅,言偽而辨,不免孔子之誅。」道周曰:「少正卯欺世盜名,臣無其心。臣今日不盡言,則臣負陛下。陛下今日殺臣,則陛下負臣。」上曰:「爾讀書有年,祗成佞耳!」叱去。道周叩頭起,複奏曰:「忠佞二字,臣不敢不辨。夫臣在君父之前,獨立敢言為佞,豈在君父之前,讒諂面諛者為忠乎?忠佞不分,則邪正混淆,何以致治!」上怒甚,嗣昌乞優容之。上曰:「朕亦優容多矣。」諸臣退,上召回,諭以毋黨同伐異,宜共修職業。翰林院修撰劉同升、編修趙士春、都給事何楷、試禦史林蘭友各疏救道周,劾嗣昌,俱謫調有差。

  十一月,括廢銅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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