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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卷 東林黨議(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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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年二月戊子,總督漕運李三才免。 三月,吏部尚書孫丕揚糾禦史金明時倡言要挾逃察,命下都察院議處。初,明時巡闕,劾寶坻知縣王淑汴,吏部右侍郎王圖子也。及臨京察,知不免,遂先發攻王圖。禦史史記事論之,明時奏辨。主事秦聚奎言:「明時論王圖,在去年十二月。丕揚論明時,在今考察先一日。而卒之明時撓察之疏,杳乎無聞。大臣結党欺君,天下大勢,趨附秦人,今之丕揚,非複昔之丕揚矣。」於是吏科都給事中曹於汴,禦史湯兆京、喬允升,俱以撓察論聚奎、丕揚,奏參聚奎,並以湯賓尹等七人訪單送內閣。閣臣葉向高疏如丕揚指。金明時以不謹免,尋以辨疏犯禦諱削籍。 四月庚辰,計疏下,命秦聚奎閑住。南京國子監祭酒湯賓尹,郎中張嘉言,主事徐大化,禦史劉國縉、王紹徽、喬應甲、嶽和聲,降調有差。 五月,給事中朱一桂、禦史徐兆魁疏稱:「顧憲成講學東林,遙執朝政,結淮撫李三才,傾動一時。孫丕揚、湯兆京、丁元薦角勝附和,京察盡歸黨人。」不報。翰林院修撰韓敬疾去。敬先師事湯賓尹,在禮闈,越房拔為第一。敬有時名,而好縱橫之學,恣色貨之好。時攻賓尹,因及敬。 四十年二月癸未,吏部尚書孫丕揚掛冠出都。 四十一年二月辛醜,禦史劉廷元劾光祿寺少卿於玉立:「依附東林,風波翻覆,宜顯斥」。不報。 十月,禮科給事中亓詩教言:「今日之爭,始於門戶。門戶始于東林,東林倡于顧憲成,刑部郎中于玉立附焉。憲成自賢,玉立自奸,賢奸各還其人。而奔競招搖,羽翼置之言路,爪牙列在諸曹,關通大內,操縱朝權。顧憲成而在,寧願見之哉?」末刺及葉向高,向高奏辨。 四十二年八月癸卯,大學士葉向高致仕。 十一月,禦史劉廷元參李三才占廠、盜皇木,結交內侍起官。禦史劉光復、給事中官應震等交章論之。命給事中吳亮嗣往勘,亮嗣報其實,下三才舍人於理,三才尋削籍。 四十五年三月,京察,革刑部主事王之寀職為民,竇子偁、陸大受皆被斥。時葉向高既去,方從哲獨相,庸庸無所短長。吏部尚書鄭繼之主察,徐紹吉、韓浚佐之。之寀初爭挺擊,為韓浚所糾,部處坐以貪污,子偁、大受有清操,持論與之寀合,亦被逐。時上於奏疏,俱留中,無所處分,惟言路一糾,其人自罷去,不待旨也。於是台、省之勢積重不返,有齊、楚、浙三方鼎峙之名,齊為亓詩教、韓浚、周永春,楚為官應震、吳亮嗣,浙為劉廷元、姚宗文,勢張甚,湯賓尹輩陰為之主。賓尹負才名而淫汙,辛亥京察被斥。至是,察典竣,韓浚以問鄉人給事中張華東。華東曰:「王之寀論甚正,何為重處之?」浚驚愕不語。 四十六年十二月,主事鄒之麟奪職閑住。之麟負才名,附給事中亓詩教、韓浚求轉吏部不得,遂訐奏詩教、浚。又擅離任,被斥。 四十七年十二月,會推閣員。禮部左侍郎何宗彥以吏科給事中張廷登不署名,不得預,禦史薛敷教、蕭毅中、左光鬥、李征儀、倪應春、彭際遇、張新詔等,交章惜之。而禮科都給事中亓詩教、兵科薛鳳翔又屢駁具如延登指,各歸責于輔臣方從哲。從哲奏辨。俱不報。先是,國本之論起,廟堂益相水火,上頗厭惡之,斥逐相繼,持論者愈堅,乃一切置之高閣。方從哲獨相七年,上喜其無能而安之。山東趙煥為塚宰,詩教又從哲門人,故其勢尤張。已而鄒之麟倡言張鳳翔為選君,必以年例處姚宗文、劉廷元,齊、浙遂離。之麟既被黜,其友夏嘉遇、魏光國、尹嘉賓、鐘惺皆有才名,俱改用。而嘉遇素潔清,亦與眾共擯。趙興邦為兵垣,仍入禮闈,之麟、嘉遇遂糾之,並及詩教。言路合疏糾嘉遇。興邦遽升京卿。禦史唐世濟助嘉遇攻興邦,而亓、趙之勢衰。時廷議所喧持者,唯禁道學一事,吏治邊防,俱置不理。 泰昌元年,即萬曆四十八年也。 八月己酉,起鄒元標為大理寺卿。科臣揚上言:「君子小人之進退,關係國家之治亂。然小人不退,則君子不進。」吏部尚書周嘉謨奏列建言得罪諸臣王德完等三十三人。於是王德完、孟養浩、鐘羽正、滿朝薦悉起部、寺諸官。壬戌,以以侍讀學士劉一燝、韓爌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仍諭內閣,特召舊輔葉向高。初,光宗踐祚,踰月崩,未及用向高等。熹宗既即位,乃遣行人征之。 十一月,給事中惠世揚遇災陳言,因參大學士孫如游,薦高攀龍、劉宗周、孫居相、劉策、王之寀、陸大受等。 十二月,大學士方從哲致仕。從哲以「紅丸」、「移宮」二案,台、省交章論之,至是歸。 熹宗天啟元年春正月,兵科給事中楊連予告回籍。漣以「移宮」一案,禦史賈繼春侵之,漣因乞歸。(詳三案) 禦史馬逢皋上言:「楊漣何罪,無罪即功。功在安社稷,罪在攻大璫。罪璫未誅,而發璫罪者先作楚囚之悲。君子退,則小人進矣。」 二月,禦史周宗建上言:「國家之治亂,由於議論之公私。皇祖戊申以後,沈一貫未敗之時,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沈鯉可逐,郭正域可芟,察典可壞,大獄可興。時則有錢夢皋、康丕揚為之首。庚戌、辛亥之交,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大貪之淮撫可保,極險之銓佐可阿,直節可摧,清流可放。時則有史記事、徐縉芳等為之首。壬子、癸醜之交,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學差可擯,考選可排,吏、兵之諸事,可日試以為嘗,考察之把持,可一網以為阱。時則有亓詩教、趙興邦為之首。有如今日,三諮並下,君子進庸矣。而臣竊為先事之慮者,以用人言之,如所引董應舉、高攀龍、史孟麟、李邦華、熊明遇、魏雲中等二十餘人,類皆磊落奇才。如必借此相引,積橫之貪邪,亦思梯架於月旦,窮凶之丑類,尚留春夢于餘灰,將朝廷大公之盛舉,翻作臣子市德之私緣,臣之所謂不得不慮也。以「移宮」言之,如方震孺、毛士龍等十有餘章,闡發既明。在科臣楊漣潔志遠嫌,不難聽召用於他日。台臣賈繼春實心愛主,何妨付定論於國人。若複侈談羽翼,追憶幾筵,欲掃疑端,愈增滋蔓,又臣之所謂不得不慮也。臣請約言之,銓除在真品,毋容夾雜以同升;朝論在輿評,毋輕出言以佐鬥。國家要以邊事為首務,毋自起室內之戈。今日終以君德為大本,毋徒為將順之節。」 三月,起劉宗周禮部主事,王之寀刑部主事,高攀龍光祿寺丞。 八月,給奉聖夫人客氏地。以陵工成,命敘錄魏進忠。禦史王心一、馬鳴起,吏科給事侯震暘、倪思輝、朱欽相等,先後糾之。降調有差。 二年春正月,起吏部郎中趙南星為太常寺卿。 三月,禮科惠世揚疏參輔臣沈㴶:「借募兵之名,為護身之術。陰使其党晏日華潛入大內,誘劉朝等練兵,再見江彬之事。外戚鄭養性厚募死士,有違祖制。」不聽。禦史侯震暘亦以劾㴶調外。 六月,刑部尚書王紀奏劾輔臣沈㴶「巧能移人主之視聽,力足倒天下之是非。交結權黨,誅鋤正士。黃台瓜詞已賦,同文館獄將興」。又曰:「臣指其察京,而㴶不肯受。試取惠世揚、周朝瑞、魏大中、董羽宸等疏,一一讀之。則京之為京,隱括於此矣。」上以煩言責之。㴶尋予告回籍,紀革職為民。 八月,以楊漣為太常寺少卿。兵科給事朱童蒙疏劾都禦史鄒元標、副都禦史馮從吾建壇講學,醵金立院之非。標等上疏自理,上優詔答之。工科給事郭興治複劾,內有「比擬妖賊」諸語。上責其狂悖,奪俸。於是元標、從吾五疏乞休。元標即移家出城,遂予告,馳驛去。翰林修撰文震孟上言勤政講學之實,留中。庶吉士鄭鄤疏促之,俱降調。太僕少卿滿朝薦上言:「國事顛倒,成于陛下者什之一二,成于當事大臣者十之八九。」疏入,除籍為民。 十一月,以趙南星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十二月,以顧秉謙、魏廣微為大學士,入閣辦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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