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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卷 嚴嵩用事(1)


  嘉靖十五年冬十二月,以南京吏部尚書嚴嵩為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時禮部選譯字諸生,嵩至,即要貨賄已。而苞苴過多,更高其價。禦史桑喬列其狀,請罷黜之。嵩乃疏辨求免,帝曰:「卿所雲『為人臣於今日,卒皆觀望禍福,必使人主孤立自勞』。此言已盡,但盡心翼贊,以副簡任,不必複辭。」嵩意得甚。給事中胡汝霖複劾其:「穢行既彰,招致論列。不得飾辭自明,以傷大體。」帝乃令「以後大臣被劾,宜自省修,勿得疏辨」。嵩懼,益為恭謹以媚上。

  十六年秋九月,禮部尚書嚴嵩劾應天試官,「品騭文字不書名,大不敬」。大學士夏言又謂:「策以戎祀為問,多譏訕語,當寘於理。」遂命官校逮系典試官江汝璧、歐陽衢下詔獄。其提調官孫懋、楊麒、何宏、沈應陽俱命南京法司即訊。同試官舒文奎等,各行所在巡按即訊。貢士不得應試南宮。

  十一月,嚴嵩摘廣東試錄有:「體存故可以厚本,用利故可以明微,厚本故可以合同,明微故可以鼓舞等語,參錯不經;飛衛、紀昌道遇交射及黃郊紫微碧虛子之問答,詭異尤甚;且《中庸》、《畢命》二篇,不道口指,俱戾體格。」帝怒,命監臨余光法司鞫問。提調陸傑、餘鑒,監視蔣淦、鄒守愚,巡撫、都禦史鞫問。試官王本才等,各巡按官鞫問。貢士不得赴試南宮。

  十七年夏五月,通州致仕同知豐坊上言:「請復古禮。尊皇考獻皇帝廟號稱宗,以配上帝。」下禮部集議,嚴嵩上言:「萬物成形於秋,故王者秋祀明堂,以父配之。自漢武迨唐、宋諸君,莫不皆然,主親親也。若稱宗之禮,則未有帝宗而不祔太廟者,恐皇考有所不寧。」帝悅。已而嵩複阿上旨,請「尊文皇帝稱祖,獻皇帝稱宗」。上從之。乃尊太宗文皇帝為成祖,皇考獻皇帝為睿宗,配上帝,詔天下。

  十八年二月,景雲見,夏言、顧鼎臣以聞。嚴嵩請帝禦朝受群臣賀,嵩乃作《慶雲賦》及《大禮告成頌》上之,詔付史館。帝南幸,嚴嵩從,賞賚優渥,與輔臣等。嵩以桑喬、胡汝霖故,慚且恨,因於帝前以他事自白,且激怒帝。

  十九年春正月,巡按雲南禦史謝瑜上言:「嚴嵩為桑喬所劾,不自咎責,反謂贊議明堂、扈蹕南幸,為諸臣所嫉,將以揚已功,激聖怒,箝眾口。且臣以嵩之可論,難以枚數。選譯字諸生,通賄無算;宗藩有所陳乞,每事征索,故王府胥吏交代,動以千計;至於齎詔官役,去索重賄,旋索土物;收買內外童子,充斥家庭,豈宗伯大臣所為乎?嵩不以此自省,而巧佞誣罔,何奸邪無賴至此也!」不報。

  二十年秋七月,交城王絕,輔國將軍袁〈木田〉謀襲之,遣校尉任得貴至京,以黃白金三千兩賂嚴嵩,複賂儀制司令史徐旭及王府科胥人,皆受焉。嵩乃題覆從之。東廠邏卒執其籍以聞,下法司問。受賂者皆戍邊,嵩無恙。既而永壽共和王庶子惟燱,與嫡孫懷㷽爭立,以白金三千賂嵩,亦受之,為覆允。永壽莊僖王妃遣人擊登聞鼓奏訴,於是禦史葉經劾嵩貪狀,乞賜敕正。嵩急歸誠於帝,帝憫之,乃曰:「袁〈木田〉、惟燱襲爵應否行,所司勘之,嵩安意任事,勿以介意。」

  二十一年夏六月,大學士夏言罷。言與嚴嵩同鄉,稱晚進。以議禮驟貴,嵩謹事之,言不為下。時嵩為禮部尚書,初見寵信。欲入閣,而言阻之,遂有郤。會言坐失旨當罷,呼嵩與謀。而嵩已造上所幸秉一真人第,謀掎言。言覺之,囑所善者劾嵩。時上已心愛嵩,攻益力,上益憐之。上在西苑齋居,許入直諸貴人得乘馬。言獨用小腰輿以乘,上怪之,勿言。會上不欲翼善冠,而禦香葉巾,命尚方仿之,制沉水香為五冠,以賜言及嵩等。言密揭謂:「非人臣法服,不敢當。」上大怒。嵩於召對日,故冠香葉,而冒輕紗於外,令上見之。上果悅,留嵩慰諭甚至。因泣訴言見淩狀,上怒,即下敕逐言。科、道官以失職不糾,降調奪秩者七十三人。

  秋八月,以禮部尚書嚴嵩為武英殿大學士,參預機務,仍掌部事。吏科都給事中沈良材、禦史童漢臣等首論嵩姦污,不當乘君子之器。南京給事中王煜、禦史陳紹等複論嵩並及子世蕃「同惡相濟,關通苞苴,動以千百計」。嵩疏辨乞休,帝優詔百餘言慰留之。賜嵩銀記曰「忠勤敏達」。賜其家藏壐書之樓曰「瓊翰流輝」,奉玄之閣曰「延恩堂」,曰「忠弼」。

  冬十月,給事中童漢臣、伊敏生、喻時等再上疏論嚴嵩。巡按四川禦史謝瑜上言:「堯、舜相繼百四十年,誅四凶。而陛下數月之間,轉移之頃,四凶已誅其二,如郭勳、胡守中。而其二則張瓚、嚴嵩是也。請陛下奮幹斷,亟譴之,以快人心。」於是嵩複上疏乞罷,帝慰諭留之。已而謝瑜、童漢臣俱以他事謫去。

  二十二年夏四月,嚴嵩解部事。嵩既入內閣,竊弄威柄,內外百執事有所建白,俱先白嵩許諾,然後上聞。於是副封苞苴,輻輳其戶外。大學士翟鑾位望先嵩,而勢實不競,遂至不相能。給事中周怡上疏論之,語多侵嵩,疏入,下獄。已而鑾以二子幸第,削籍去。

  秋九月,逮山東巡按禦史葉經廷杖死。初,經劾嚴嵩受袁〈木田〉、惟燱賂,嵩銜之。及經監山東鄉,試嵩摘試錄中有諷上語,激帝怒,逮之至京,杖闕下死。布政使陳儒以下皆遠謫。自是中外益側目畏嵩矣。

  二十三年秋八月,以吏部尚書許贊、禮部尚書張璧為文淵閣大學士。嚴嵩事取獨斷,不相關白。贊論之,嵩乃上言:「獨蒙宣召,于理未安。往歲夏言惡與郭勳同列,以致生隙。夫臣子比肩事主,當協恭同心,不宜有此嫌異。今諸閣臣凡有宣召,乞與臣同,如祖宗朝蹇、夏、三楊故事。」嵩蓋欲示厚同僚,且明言妒也。

  二十四年夏五月,出南京吏部考功郎中薛應旗補外職。初,嚴嵩入內閣,南京給事中王煜首劾嵩,於是言者踵至,嵩恨之。是春大計京官,嵩令所私尚寶丞諸傑移書應旗,使黜煜。應旗執傑使並其書,白尚書張潤,欲以奏聞。潤止之,釋其使。而傑先為南京兵部主事,有貪聲。於是尚書潤及都禦史王以旗並黜之。常州守符驗,故留台禦史也,亦在所黜,嵩乃嗾禦史桂榮劾應旗「以私怨黜本郡守」,謫補外。

  十一月,許贊削籍去。

  十二月,複召夏言入閣。自嚴嵩入相,同事者多罷去,嵩獨相。以太廟工成,加太子太師。後帝微聞其橫,厭之。於是詔起夏言,言至,盡複其原官,且加少師,位在嵩上。言凡所擬旨,行意而已,不復顧問嵩。嵩亦唯唯,雖斥逐其黨,不敢救,心甚恨之。是時嵩子世蕃為尚寶司少卿,通賂遺,且代輸戶轉納錢谷,多所朘削。言知之,欲以上聞。嵩懼甚,挈世蕃詣言求哀。言稱疾不出,嵩賂其門者,直走言榻下,及世蕃長跪泣謝,言遂置不發,嵩父子愈恨之。會禦史陳其學以鹽法論都督陸炳,言擬旨令陳狀。炳等造言請死,有所進橐,皆長跪而解。嵩知之,日與謀傾言,言不悟。上左右小璫來,言恒僕視之。詣嵩,必執手延坐,持黃金置其袖中,故璫輩爭好嵩而惡言。上或使夜瞰嵩、言,言多酣寢。嵩知之,每夜視青詞草。初,言與嵩俱以青詞得幸。至是,言已老倦,思令幕客具草,不復簡閱,每多舊所進者,上輒抵之地,而左右無為報言。嵩則精其事,愈得幸。言以是益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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