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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卷 仁宣致治(4)


  五年春正月,吏部奏選官。上曰:「省官,安民之道。唐、虞建官惟百,夏、商官倍,秦、漢以下,設官益多何也?」侍臣對曰:「時不同也。」上曰:「唐、虞、三代,事簡民淳,不可比擬。唐太宗定內外官七百三十員,去古未遠,亦可為法。」侍臣對曰:「然必君心清,則事簡;事簡,則官可省;官省,則民安矣。若政務龐雜,小人幸進,則冗食者多。」上嘉納之。

  二月,上禦齋宮,召大學士楊士奇議寬恤。士奇首以蠲災傷田租進,因及寬馬畜、免薪芻、蠲採買、恤刑獄、核工匠、清糧運數事。詔下,民大悅。

  三月,上奉皇太后謁陵,命召張輔、蹇義、楊士奇、楊榮、金幼孜、楊溥六臣。太后曰:「卿等先朝舊臣,勉輔嗣君。」太後退謂上曰:「先帝曩在宮時,議諸臣優劣。輔武臣,達大義,厚重小心,但多思少斷。士奇能持正,不避忤意,每議事,先帝數不樂,後竟從士奇言。」帝還京師,道中見耕者,以數騎往視之。下馬從容詢稼穡事,因取所執耒三推。耕者初不知上也,中官語之,乃驚,羅拜。上顧侍臣曰:「朕三舉耒,已不勝勞,況常事此乎!人恒言勞苦莫如農,信矣。」命耕者隨至營,人賜鈔六十錠。已而道路所經農家,悉賜鈔如之。既還京,因錄其語,作《耕夫記》以示蹇義、楊士奇等。

  夏四月,江西、淮安饑,吉水民胡有初、山陽民羅振出谷千余石賑濟。命行人齎璽書旌為義民,複其家。工部尚書黃福請:「濟甯以北,衛輝、真定以南,近河之地,役軍民十萬人,屯田積穀,以省漕粟。」下戶、兵部議。尚書郭資、張本皆言:「屯田便。鳳陽、淮安以北,及山東、河南、北直隸近河二百里內通舟楫處,擇荒閑地,以五萬頃為率,發附近軍民五萬人耕之,官給牛器。但山東邇年饑旱,流徙初複,宜遣官行視,以示開墾。」上從之,遣郎中趙新等經理,而以福總其事。已而有言:「軍民各有常業,恐分屯滋勞擾。」竟寢不行。

  五月,上以除郡守由資格,多不稱任。各部、院大臣各舉薦擢用之。禮部郎中況鐘以楊士奇薦,知蘇州,禦史何文淵以顧佐薦,知溫州,皆有善政,而鐘出吏員尤有聲。

  豹房勇士奏與民分居。上曰:「勇士在京師十年,安得今尚無居!此必民居寬好,欲舍而就民。民何罪!」命杖之,荷校示警。召六科給事中諭曰:「此曹敢犯法,恃中官為之救解也。自今中官傳朕言釋有罪人,須覆奏。」

  六月,上禦文華殿,召楊士奇,屏左右言:「張瑛嘗言:『楊榮畜馬甚富。』今察之,皆邊將饋榮,榮大負朕。」士奇對曰:「榮屢從文皇北征,典兵馬,以故接諸將。今內閣臣知邊將才否、阸塞險易遠近及寇情順逆,臣等皆不及榮遠甚。」上笑曰:「朕初即位,榮數短汝,非義、原吉,汝去內閣久矣。汝顧為榮地耶?」士奇頓首曰:「願陛下以曲容臣者容榮,使改過。」

  秋七月,諭吏部甄別郡縣守令。上曰:「郡縣守令,所使安民者,若賢否圂淆,無所激勸,則中才之士皆流而忘反。吏部以進退為職,未聞有所甄別,何也?」因降璽書申諭。

  八月,日食,陰雨不見。禮部尚書胡濙請率群臣賀。上曰:「日食,天變之大者。陰雨不見,得非朕昧於省過而然歟!古人雲:『京師不見,四方必有見者。』其止勿賀。」

  上罷朝,諭吏部尚書郭璡等曰:「東漢初,竇融保河西,以孔奮為姑臧長。姑臧最富饒,而奮守甚潔。光武知之,擢奮武都郡丞。夫激濁揚清,為治之道,光武即位未幾,舉卓茂,又舉孔奮,故東漢多循吏。卿其甄別以聞。」

  上與學士楊溥論人才,溥對曰:「嚴薦舉,精考課,不患不得。」上曰:「此恐非探本之論。若不素教預養,則人才已壞,猶濁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也。」溥頓首稱善。

  九月,初設巡撫。

  冬十月,車駕巡近郊,駐蹕雷家站,召楊士奇、楊榮、金幼孜、楊溥問曰:「唐太宗過此,非征遼時乎?」眾對曰:「然。」上曰:「太宗恃其英武而勤遠略,此行所喪不少,帝王之鑒戒也。」廣平、大名水災,命蠲其租。

  六年二月,逮江西巡按禦史陳祚下錦衣衛獄。祚上疏勸上務帝王實學,退朝之暇,命儒臣講說真德秀《大學衍義》一書。上覽疏怒曰:「朕不讀書,《大學》且不識,豈堪作天下主乎!」命緹騎逮至京,並其家下錦衣獄,禁錮者五年。時上方以博綜經史自負,祚之措詞,若上未嘗學問者,故怒不可解。

  敕賜少師蹇義、少傅楊士奇、楊榮等禦制《招隱歌》及《喜雨詩》。令北直隸地方,如洪武間山東、河南事例,民間新開荒田,不問多寡,永不起科。

  秋七月,帝幸楊士奇宅。時上頗微行,夜半,從四騎至士奇家。比出迎,上已入門,立庭中。士奇悚懼,俯伏地下言:「陛下奈何以宗廟社稷之身自輕?」上笑曰:「思見卿一言,故來耳。」明早,遣太監范弘問:「車駕幸臨,曷不謝?」對曰:「至尊夜出,愚臣迨今中心惴栗未已,豈敢言謝!」又數日,遣弘問:「堯不微行乎?」對曰:「陛下恩澤豈能遍洽幽隱,萬一有怨夫冤卒窺伺竊發,誠不可無慮。」後旬余,錦衛獲二盜,嘗殺人,捕急,遂私約候駕之玉泉寺,挾弓矢伏道旁林叢中作亂。捕盜校尉變服如盜,入盜群,盜不疑,以謀告,遂為所獲。上歎曰:「士奇愛我。」遣弘賜金綺。賜蹇義、楊士奇、楊榮等禦制《豳風圖詩》。圖,元趙孟俯所繪也。

  九月,宛平民以地施崇國寺,請蠲其稅。上曰:「民地衣食之資,乃以施僧,且求免稅,甚無謂。」令亟以還之民。

  十一月,敕賜蹇義、楊榮、楊士奇禦制《喜雪歌》。太監袁琦假公務擅遣內使,事發伏誅。

  七年二月,上禦文華殿,召大學士楊士奇諭曰:「憶五年二月,共爾齋宮論寬恤事,今兩閱歲矣,民事不更有可恤者乎?」對曰:「誠有之,即五年官田減租額一事,璽書已下,戶部格而不行。」上怒曰:「戶部可罪也。」對曰:「此永樂末年循習之弊,往年高煦反,以夏原吉為罪首,亦指此事。」上怒稍解,曰:「今必舉此為第一事,如再格不行,朕必罪之。卿試言今日更當寬恤者。」對曰:「所在官司不能容逃民,則相結為非。宜令郡縣撫恤。不願歸者,聽附籍為民,亦弭患於未萌。」又言:「方面郡守,小民安危系焉。吏部往往循資格升受,不免賢愚雜進。請自今令京官三品以上及布政、按察使薦用,犯贓者坐。又乞極刑之家,有賢子弟勿棄。」上皆從之。士奇請更得一人論此事,上曰:「胡濙謹厚,汝與之密議。」於是士奇等議增十數事以進。上悅。

  三月,賜大臣禦制《猗蘭操》及《招隱詩》。

  五月,上禦便殿觀《宋史》,曰:「宋有國三百餘年,武事終於不振,何也?」侍臣對曰:「宋太祖、太宗以兵定天下,其子孫率流於弱,致武備不飭。」上曰:「宋之君,誠失之弱。將帥雖才,亦不得展,蓋為小人所壞。大抵宋之亡,柄用小人之過也。」

  六月,巡按湖廣禦史朱鑒上言:「洪武間,郡縣皆置東西南北四倉,以貯官谷,設富民守之,遇水旱饑饉,以貸貧民。今廒倉廢弛,贖穀罰金有司皆掩為己有,深負朝廷仁民之意。」上從其言,命違者從按察使、監察禦史劾奏。

  秋七月,賜大臣禦制《祖德詩》九章。上曰:「朕與卿等當思祖宗創業之難,守成不易。國家安,卿等亦與有榮焉。」又賜《織婦詞》一篇。上曰:「朕非好為詞章,昔真西山有言:『農桑,衣食之本也。』朕作為詩歌,使人誦於前。又繪圖揭于宮掖戚裡,令皆知民事之艱,是以賦此。」

  上登萬歲山,坐廣寒殿。上曰:「此元之故都也。世祖知人善任使,故能成帝業。泰定以後,享祚不久。順帝荒淫,紀綱蕩然。使長守祖宗之法,天下豈為我有!」侍臣頓首曰:「桀、紂之跡,殷、周之鑒也。」上曰:「然。」

  八月,釋故城縣丞陳銘複任。先是,上聞內官奉使者,多貪縱為民害。以太監劉甯清謹,命同禦史馳往各郡,盡收所差內官資橐,並其人解京師。既還,道經故城。縣丞陳銘聞有內官至,不問從來,輒奮前捽寧,手擊之。禦史奏丞無狀,逮至。上曰:「丞固可罪。朕以其一時偏於所惡,姑宥之。」侍臣言:「縱赦之,亦不可使複任。」上曰:「朕既釋之,彼當知所改過也。」

  冬十月,八百大甸宣慰司刁之雅貢方物,且雲波勒來侵掠,乞發兵討之。上曰:「八百去雲南五千里,荒服之地也,豈能勞中國為遠人役乎!」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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