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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卷 壬午殉難(2)


  兵部郎中譚翼,金川陷,赴火死,妻鄒氏、子謹自縊。禦史曾鳳韶請從建文帝出亡,帝麾使去,鳳韶泣曰:「臣頃即以死報陛下。」文皇后以原官召,不至,尋加侍郎,亦不至。乃刺血書憤詞於襟上,曰:「予生廬陵忠節之鄉,素負立朝骨鯁之腸。讀書而登進士第,仕宦而至繡衣郎。既一死之得宜,可以含笑於地下而不愧吾文天祥。」屬妻李氏、子公望曰:「吾死勿易衣殮。」遂自殺。李氏亦自經死。

  衡府紀善周是修,為人卓犖有大志,嘗曰:「忠臣不為得失計,故言無不直。貞女不為生死累,故行無不果。」乃輯自古今忠節事,為《觀感錄》。當金川失守,宮中自焚,是修留書別友人,付以後事,具衣冠,為贊,系衣帶上,入應天府學,拜先師畢,自經死。初,是修與楊士奇、解縉、胡廣、金幼孜、黃淮、胡儼約同死義,惟是修不負其言。後楊士奇為作傳,語其子轅曰:「當時吾亦同死,誰為爾父作傳!」聞者笑之。

  監察禦史魏冕,力請建文帝誅徐增壽。及宮中火起,或謂冕宜急迎附,冕厲聲曰:「使吾改臣節,明君亦不用也,奈何徒自汙!」遂自殺。陳瑛請追罪,詔誅其族。同邑鄒朴,建文初,仕周府,諫王邪謀,錮獄。上嘉其忠,召至京,授禦史。歸省,聞冕死,亦不食死。時稱永豐雙烈。

  刑科給事中葉福,守金川門,兵入死之。

  大理寺丞鄒瑾,與甥魏冕同毆徐增壽於朝,請誅之。京師陷,自殺。詔誅其族,凡男婦四百四十八人。

  戶科給事中陳繼之,被執,責問不屈,磔於市。

  大理寺丞劉端,約刑部郎中王高同棄官去。跡露,被執。召問:「練安、方孝孺何如人?」端曰:「忠臣也。」文皇曰:「汝逃,忠乎?」端曰:「存身以圖報耳!」命與高俱劓其鼻。文皇笑曰:「作如此面目,還成人否?」端詈曰:「我猶有面目,即死可見皇祖!」文皇怒,立捶殺之,戍其家。

  駙馬都尉梅殷,擁重兵淮上。文皇既即位,迫公主。公主,高皇后長女,大長公主也。公主齧指血作書招殷。中使至,殷得書慟哭,詢建文帝所在。中使曰:「去矣。」殷曰:「君亡與亡,君存與存,吾姑忍俟之。」乃還京,見文皇。文皇曰:「駙馬勞苦。」殷曰:「勞而無功,徒自愧耳!」文皇銜之。久之,殷不能平,時見詞色。文皇嘗夜遣小中官潛入殷第,察之,殷愈怒。

  永樂二年冬,都禦史陳瑛言殷招納亡命,私匿番人,與女秀才劉氏朋邪詛咒,幾得罪。明年冬,早朝,都督譚深、指揮趙曦令人擠殷死笪橋下,誣殷自投水死。都督許成發其事,文皇罪深、曦。二人對曰:「此上命也,奈何殺臣!」文皇大怒,立命力士持金瑵,落二人齒,斬之。諡殷榮定。公主牽文皇衣,大哭,問:「駙馬安在?」文皇笑曰:「為公主蹤跡賊,毋自苦。公主謹護二子。」乃官其子順昌為中府都督,景福為指揮旗手衛僉事。時駙馬都尉耿璿,炳文子也,尚孝康帝長公主,與弟都督瓛俱論死。

  谷府長史劉璟,誠意伯劉基仲子也。自少靜朴峻厲,博通經書,究兵略。嘗同兄璉侍父入朝,太祖奇之曰:「阿璉明秀,阿璟凝重,伯溫有子矣。」授谷王長史,之國宣府。建文初,燕師起,璟隨谷王還朝,獻十六策,不能用,以病辭歸。文皇登極,璟臥家不起。上欲用之,罪以逃叛親王,逮系之。臨別,姻戚舉餞,戒之曰:「皇上神武,何止唐文皇,先生忠良,允為魏征可也。」璟瞪目曰:「爾謂我學魏征耶?吾死生之分決矣。」至京,授以官,不受。對上語,猶稱殿下,遂大忤旨,下獄。一夕,辮發自經死。

  漳州府學教授陳思賢,聞即位詔至,慟哭曰:「明倫之義,正在今日。」遂堅臥不出迎,率其徒伍性原、陳應宗、林玨、鄒君默、曾廷瑞、呂賢集明倫堂,為舊君位哭臨如禮。郡人執送京師,思賢與六生,皆死之。

  參軍斷事高巍,洪武十七年旌孝行。巍嘗上書燕王曰:「臣竊自負,既為孝子,當為忠臣,死忠死孝,臣願也。」京城破,縊死驛舍。又有高不危者,同時死義。弟宣戍南海衛。

  大常寺少卿盧原質,少從方孝孺遊。後文皇召見,不屈,死之,族其家。

  教授劉政聞孝孺死,痛哭不食斃。

  刑部右侍郎鬍子昭,坐方黨受戮。臨刑詩曰:「兩間正氣歸泉壤,一點丹心在帝鄉。」弟僉事子義,聞子昭死,辟世丹棱。蜀獻王聞而憐之,令為僧,子義以親遺體辭。有子二人。數歲,子義曰:「吾兄無後,天不絕吾姓,二子當免於難。」竟棄去,莫知所終。

  右副都禦史茅大方,聞燕王兵起,遺詩淮南守將梅殷曰:「幽燕消息近如何?聞道將軍志不磨。縱有火龍翻地軸,莫教鐵騎過天河。關中事業蕭丞相,塞上功勳馬伏波。老我不才無補報,西風一度一悲歌。」文皇登極,大方逮至,責問不屈,與其子順童、道壽、文生同日棄市。二孫添生、歸生死獄中。妻張氏發教坊,病死,命棄其屍。

  僉都禦史司中,召見,不屈,命以鐵帚刷其膚肉,至盡而死。姻婭同死者八十余人。

  監察禦史鄭公智,坐方黨,召見,不屈,死之,戍其族。

  大理寺少卿胡閏,字松友,日夜與齊、黃密謀,設法防禦,又請誅徐增壽。遜國後,文皇召方孝孺草詔,繼召閏及高翔,皆衰絰至,哭聲徹殿陛。文皇召閏先入,諭令更服,閏曰:「死即死,服不可更。」文皇以族誅恐之,閏不屈。命力士以瓜落其齒,齒盡,罵聲不絕。文皇大怒,縊殺之,以灰蠡水浸脫其皮,剝之,實以草,懸武功坊。子傳慶同日論死,傳福方六歲,戍雲南。抄提全家二百十七人。女郡奴,年四歲,其母王氏縛就刑,郡奴自懷中墮地。一卒提入功臣家,付爨下婢收之。稍長,識大義,發至寸,即自截去,日以灰汙面,禿垢二十餘年,功臣不以人畜之。洪熙初,赦諸死事者苗裔,郡奴得同女輩行丐歸鄱陽,貧無所依。鄉人憐之曰:「此忠臣女也。」爭饋遺不絕。郡奴所受免死而已。年五十六終,尚處子也。鄉人諡曰忠胤貞姑。

  監察禦史高翔,在建文時,戮力戎事,激發忠義。文皇聞翔名,召之,翔持喪服入見,大哭,語不遜,乃命殺之,沒產誅族。諸給高氏產者,皆加稅,曰:「令世世罵翔也。」親戚悉戍邊。又發其先墓,雜犬馬骨焚灰揚之,而以其地為漏澤院。

  刑部尚書侯泰,督餉至淮安,聞京師失守。泰行至高郵,被執,下錦衣衛。泰不屈,死之。妻曾氏配象奴,弟敬祖、子玘皆論死,籍其家。

  左拾遺戴德彝,被執,責問不屈,死之。德彝死時,有兄俱從京師,嫂項氏家居,聞變,度禍且赤族,令盡室逃,並藏德彝二子於山間,毀戴族譜,獨身留家。及收者至,一無所得,械項氏焚炙,遍體焦爛,竟無一言,戴族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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