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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縉墓碣銘


  ▼前右參議解公墓碣銘(楊士奇)

  嗚呼,此解公大紳之墓!葬二十有二年矣,其友楊士奇始克序而銘之。

  序曰:

  解氏姬姓,其先居雁門。唐同州刺史琬之孫隱為蘄州司戶參軍,始家廬陵之同水鄉。參軍六世孫盛,遷吉水邑中,世有科第。至諱夢十,宋太學上舍生,諱應辰,元高安縣學教諭。生諱子元,舉進士,授安福州判官,兵亂守節死。生開先,號筠澗,娶高氏,進士若鳳之子,公之父母也。

  公諱縉,字大紳。自幼穎悟絕人。五歲,父教之書,應口成誦。七歲賦詩,有老成語。十歲,日誦數千言,終身不忘。十三盡讀四書諸經,貫穿其義理,老長不能難也,而文思溢發。十八舉江西鄉試,中第一。洪武二十二年,會試禮部,中第七。廷試讀卷者,以所對策論過高,抑寘第二甲。時兄綸及女弟之夫黃金華同登榜第,太祖高皇帝喜其一家三人出仕,授綸禮部祠祭主事。公與金華皆中書庶吉士,日侍左右,甚見愛重。閒暇語公曰:爾試舉今施政所宜,直述以聞。即具奏,大概言:陛下得國之正,非唐、宋所及。取天下於群盜,救生民于塗炭,徐定燕都,市不易肆,而女寵、外戚、寺人、藩鎮之患,消融底定,皆處之有法矣。不邇聲色,不殖貨利,不為遊畋,皆遠過漢、唐、宋之君,而無愧三代聖王矣。

  惟願喜怒一聽于天理,而推誠任使,不以察為明。又言:陛下拳拳于畏天、畏鬼神,治民、治強暴。然畏民者畏天之本,治心者治民之本。又言:令不必數改,數改則民疑;刑不必太繁,太繁則民翫。法司近有朋奸罔上、倚法為奸二條,下人殆難措手足矣。又言:御覽之書,宜集唐、虞、夏、商、周、孔及濂、洛、關、閩之言,隨事類別,以備勸戒。

  又言:六經殘缺,莫甚禮樂;宜正禮經及訪求審樂之儒,作樂書。又言:祀天宜複掃地之規,尊祖宜備七廟之制,太常非可以肄俗樂。又言:僧道之壯者宜黜之,使複人倫;經呪之妄者,悉火之,以杜誑惑。斷瑜珈之教,禁符式之科,絕鬼巫,破淫祀,以底善治。又言:進人當擇賢否,授職常量重輕。今大誥有不為君用之罪,則仕者不復擇矣。又言:古者鄉鄰善惡必記,今雖設申明、旌善二亭,而無黨庠鄉學之教,互知之法雖嚴,訓告之方未備。宜取古人治家睦鄰之法,若古藍氏、呂氏鄉約及今義門鄭氏家範,布之天下,世臣大族,率先以勸,旌之複之,為民表率,而致治不難矣。

  又言:易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而近世徂于宴安,墮城池,銷鋒鏑,諱言兵事,以為天下已治,一旦或有不測之虞,何以為備?宜勅有司以時整葺,寬之歲月,守之裡胥額設弓手課射,教民以農隙兼習兵。且乞設武舉以收英才。又言:宜廣鄉校,前代多有書院,有學田,有貢士莊,宜修復以教養賢士。又言:極刑之禁,慮有遺才,給配婦人,恐傷節義。既奏,上嘉其識正。公素與兵部尚書沈溍不合,溍奏公入部堂索皁隸,語嬉慢非禮。上慮公優閑怠逸,即除江西道監察禦史,蓋以繁劇玉成之也。

  時都禦史袁泰怙勢,家人橫恣,諸道禦史欲糾之,無敢執筆為章者。公揮筆立就,曆舉其過。章上,雖曲宥泰,而一時多其直。上又慮公少涵養,將為眾所傾,召其父至,諭之曰:才之生甚難,而大器者晚成,其以而子歸,益進其學。又諭公曰:朕於爾義則君臣,恩同父子,其歸益盡心于古人。後十年來朝,朕大用爾。遂侍父歸。公天分高,又感上大恩,歸益自勵,而造詣深矣。數歲,高皇帝上賓,公趨赴臨,權臣忌公,謂赴臨非詔旨,遂謫河洲。歲餘,權臣黜,召還,以為翰林待詔。

  太宗皇帝入嗣大位,首索公,既見,寘諸左右,深信任之。時朝廷詔勅與凡大製作,鹹出公手,每預密議,寵賚加厚,升侍讀學士、奉訓大夫。上初與武臣丘福等二三人議建儲,文臣惟金忠預,皆靖難時股肱也。武臣鹹請皇第二子高煦,謂其有扈從功,上不聽。福等叩首請不已,終不聽。遂召公預議。事定,然秘未發。明年,冊仁宗皇帝為皇太子,封高煦為漢王,進公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奉議大夫。

  又明年,福等初所議頗泄于外,高煦素不樂公,言於上曰:藩府之舊無泄者,其縉泄之。遂出公為廣西布政司右參議,授朝列大夫。又以李至剛言公怨望,改交址。八年,入奏事,時車駕已出征北方,至京師,見仁宗而歸。車駕還,高煦言:解縉瞰上遠出,覲儲君徑歸,無人臣禮。遂徵下獄。後三年,以病死獄中,素所交遊出資殮之。外兄高建春歸其柩,葬之高氏。

  公死後,家徒邊。仁宗皇帝臨禦,特赦還,而官其從子從期為中書舍人。

  公仕前後不十歲為庶吉士,再歲禦史,未滿歲為學士,四歲兩贊外藩,皆席未暖。初修高皇帝實錄及永樂大典,皆為總裁。考會試者一,讀廷試卷者二,聲名在天下籍甚。敦孝友,重義輕利,遇人憂患疾苦,輒隱于心,苟可用力,盡意為之。篤於故舊及名賢世家之後,喜引拔士類,或誚其泛愛者,終不為變。襟宇闊略,不屑意細故,而表裡洞達,絕崖岸,雖野夫稚子皆樂親之。求文與書者日輻湊,率與之無厭倦意。或言有不當與者,笑曰:雨雲豈擇地而施哉?且人孰不可與進者?不畏強禦。承運庫官張興恃寵而橫,嘗笞擊人于左順門下,公過之,叱興曰:御座在此,敢爾違犯禮法乎?興雖忿公,然不敢應一語,遽俛首退。

  同官治職事,或有失誤,公在上前,率引為已過,明於知人。太宗嘗與論群臣,御筆書蹇義等十人名,命各疏於下。十人者,皆上所信任政事之臣,亦多於公善,而具以實對。於義曰:其資重厚,而中無定見。于夏原吉曰:有德有量,而不遠小人。于劉儁曰:雖有才幹,不知顧義。于鄭賜曰:可為君子,頗短於才。於至剛曰:誕而附勢,雖才不端。于黃福曰:秉心易直,確有執守。于陳瑛曰:刻于用法,好惡頗端。于宋禮曰:戇直而苛,人怨不恤。于陳洽曰:疏通警敏,亦不失正。于方賓曰:簿書之才,駔儈之心。既奏,上以授仁宗曰:李至剛朕洞燭之矣,余徐驗之。仁宗因問公建文所用諸人,對曰:皆洪武中人才,往事不足論已。遂問尹昌隆、王汝玉,對曰:昌隆君子而量不弘。汝玉文翰不易得,所惜者市心耳。

  後十餘年,仁宗出其所奏十人者示士奇,且諭之曰:人率謂縉狂士,縉非狂士,向所論皆定見也。公之文雄勁奇古,新意疊出,敘事高處逼司馬子長、韓退之。詩豪宕豐贍似李杜。其教學者有曰:寧為有玷玉,勿作無瑕石。書小楷精絕,行草皆佳。

  其卒以永樂十二年正月十三日,春秋四十有七。

  配徐,有賢德。子男二:禎應,卒於徙所;次禎亮。孫男女各二。

  太宗皇帝初召翰林七人入山閣,其三出廬陵公與明公光大及士奇也。三人相與厚而相知深,今獨士奇在。胡公墓上之石,士奇書之,公墓石未有書,其可不書?

  銘曰:

  千里之足,越國過都,或一蹶之不虞。
  楩楠百尋,其寸之蟊,甯見損於匠輸。
  鬱乎紛紛,五采承日。
  競瞻望以忻快,何泯沒之遄疾。
  幹將地下,其神不死。
  尚有光華,天涯之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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