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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潛墓碣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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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用之墓碣銘(楊士奇) 永樂十五年,車駕巡狩北京,仁宗皇帝在春宮,監國南京。凡南方庶務,惟文武除拜、四夷朝獻、邊警調發,上請行在。若祭祀賞罰一切之務,有司具成式啟聞施行,事竟,則所司具本末奏達而已。上既有疾,兩京距隔數千里,支庶萌異志者,內結嬖幸,飾詐為間,一二讒人助於外,於是禁近之臣侍監國者,惴惴苟活朝暮間。賴上聖明,終保全無事。小人之計不能行,然其意不已也。會南京有陳千戶者,擅取民財,事覺,令旨謫交址。數日,念其軍功,貸之召還。有言於上曰:「上所謫罪人,皇太子曲宥之矣。」 遂殺陳千戶,事連贊善梁潛、司諫周冕。既逮至,上親問之,潛等具實對。上顧翰林學士楊榮等曰:「事固無預潛。」他日,又諭禮部尚書呂震曰:「事亦豈得由潛?」然猶未悉陳千戶非出上命謫之也。兩人者皆未釋。有毀冕者,數言其佻薄放恣不可用,遂並潛皆死非命,十六年九月十七日也。 士君子聞潛死,皆嗟惋悼惜,又相與出資收殯之文明門外。其妻時隨在北京,慟夫非命,哀毀不食,數日亦死。明年,其家始啟殯,歸而合葬於泰和縣某鄉某原。 梁氏其先家長沙,唐有進士曰震,徙荊南。又七世曰勝用,任南唐為徵仕郎,徙令泰和。又十七世,贈知吉州曰逢吉。二子皆仕宋,伯君崇,累官起居舍人、兵部員外郎、直史館、知鳳翔府。仲君傑,累官同知黃州府,入為翰林院編修官。君崇五世孫蕃。 景定三年進士,太常博士,知宣州,改撫州。生才可,才可生彥卿,彥卿生不移。娶陳氏,元潮州儒學教授以道之孫。生男子二人,長即潛,次混。潛字用之,自幼好學警敏,嶷然有巨人志。嘗受經于鄉先生王子啟及舅陳氏仲述,入則浸漬不移。先生之教,父子兄弟討論切磨無虛日,故所得率出其同輩。用之甫弱冠,其文章論議已馳騁頡頏諸先輩。洪武丙子,選鄉試。明年,授四川蒼溪縣學訓導。蒼溪僻遠,過使客終歲無幾人,而山水可適其學者,前此未嘗遇明師。用之樂得其地,旦暮坐講,開諭辨析,必盡其說,諸生皆忻忻有向進意。稍有暇,獨行清流茂樹間,吟詠自得。又明年,用薦除廣東四會知縣,授承事郎。推誠愛民,剗宿弊,崇寬政,臨之以平易,導之以禮讓,致勤撫字。稍暇輒就學舍,親授業諸生。 歲餘,民鹹悅服,而爭訟息,學校興,流徙來歸以累千計。縣有瀧橋河,世傳吏有廉平之政,即河水清,自用之至訖其去,河水澄潔可鑒。又明年,改陽江,又改陽春,治之一如所治四會者。而陽春猺獠環處,稍不得所欲,即獸怒跳蹶不可制。用之待之如子,而不拘於法,亦皆盡誠。事縣令如父,敬恭命令,惟恐不及。所曆之處,將去,人皆遮道留之不得,至有流涕者。 永樂元年,召修太祖皇帝實錄,書成,升翰林修撰,授承事郎,賜白金五十兩,織金衣一襲,文幣四表裡。五年,命以本官兼右春坊右贊善,進儒林郎。時修永樂大典,召至四方儒學老成充纂修及繕寫之士幾二千人。人眾事殷,特命太子少師姚廣孝、禮部尚書鄭賜總之。已而賜卒,命禮部翰林院就本院推舉文學服眾者代賜,遂舉用之。 用之方公明決,蒞事有程,而惰慢放肆者有不樂之,相與誣其過於上。召問,具對云云。上曰:「梁潛言是。」遂抵造誣者罪。於是以文事禆益皇太子,尤為所重。上幸北京,馹召赴行在。八年南還。十一年,複扈從北京。十三年,考禮部會試。十四年南還。明年複北狩。將發,親擇侍從監國之臣。時翰林獨留學士楊士奇,特詔尚書夏原吉、呂震、方賓舉一人副之,遂以命用之。其在皇太子前,累累進善言,皆見嘉納,而寵以賜賚。是年,考應天府鄉試,蓋明年及於禍矣。 嗚呼!用之爽闓弘毅,耿介自執,其智足以燭幾,其德足以及物,其才足以興理。其自任之重,不肯下古人。凡士君子哀而惜之,夫豈以私用之也哉!用之之學通諸經,尤長於詩、易。自十五六已用意周、程、張、朱之學,壯而益探其微。為文章馳騁司馬子長、韓退之、蘇子瞻,亦間出莊、騷為奇,務去陳言,出新意。古詩高處逼晉宋。所著有史論若干篇,碑傳記序銘頌贊述若干篇,五七言古近體詩若干篇,皆可傳。其與人交,藹然有相輔之義。人有過,面誚之,不為依阿取容。及其能改,歡好如初焉。 用之死時,年五十有三。娶楊氏。子男四:果、楘、楫、榆,皆知務學。果、楘皆舉鄉貢,未升。孫男幾某某,皆秀朗可望。造物者殆以是報之歟? 梁、楊世婚姻家。餘長用之一歲,少學同業,壯而仕於朝,同官知用之孰有深於予哉?故其葬也宜予銘,而予銘之,亦豈出於私哉?銘曰: 梗楠之蒼蒼,可車可梁。靈芝之煌煌,瑞世之章。 曷其舉之,又中毀之。夫毀于琢,曷全於璞? 理有瞢瞢,為善罔祐。顏短蹠長,從古則有。 從古則有,善者徒傷。尚有傳者,其永不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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