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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童科


  經童之制,凡士庶子年十三以下,能誦二大經、三小經,又誦《論語》諸子及五千字以上,府試十五題通十三以上,會試每場十五題,三場共通四十一以上,為中選。所貴在幼而誦多者,若年同,則以誦大經多者為最。初,天會八年時,太宗以東平童子劉天驥,七歲能誦《詩》、《書》、《易》、《禮》、《春秋左氏傳》及《論語》、《孟子》,上命教養之,然未有選舉之制也。熙宗即位之二年,詔辟貢舉,始備其列,取至百二十二人。天德間,廢之。章宗大定二十九年,上謂宰臣曰:「經童豈遽無人,其議複置。」明昌元年,益都府申:「童子劉住兒年十一歲,能詩賦,誦大小六經,所書行草頗有法,孝行夙成,乞依宋童子李淑賜出身,且加以恩詔。」召至內殿,試《鳳凰來儀》賦、《魚在藻》詩,又令賦《旱》詩,上嘉之,賜本科出身,給錢粟官舍,令肄業太學。明昌三年,平章政事完顏守貞言:「經童之科非古也,自唐諸道表薦,或取五人至十人。近代宋仁宗以為無補,罷之。本朝皇統間取五十人,因以為常,天德時複廢。聖主複置,取以百數,恐久積多,不勝銓擬,乞諭旨約省取之。」上曰:「若所誦皆及格,何如?」守貞曰:「視最幼而誦不訛者精選之,則人數亦不至多也。」複問參知政事胥持國,對曰:「所誦通否易見,豈容有濫。」上曰:「限以三十或四十人,若百人皆通,亦可複取其精者。」持國曰:「是科蓋資教之術耳。夫幼習其文,長玩其義,使之蒞政,人格出焉。如中選者,加之修習進士舉業,則所記皆得為用。臣謂可勿令遽登仕途,必習舉業,而後官使之可也。若能擢進士第,自同進士任用。如中府薦或會試,視其次數,優其等級。幾舉不得薦者,從本出身,似可以激勸而得人矣!」詔議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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