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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行列傳(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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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封字平仲,濟北剛人也。年十五,詣太學,師事鄮令東海申君。申君卒,送喪到東海,道當經其家。父母以封當還,豫為娶妻。封暫過拜親,不宿而去。還京師卒業。時同學石敬平溫病卒,封養視殯斂,以所齎糧市小棺,送喪到家。家更斂,見敬平行時書物皆在棺中,乃大異之。封後遇賊,財物悉被略奪,唯餘縑七匹,賊不知處,封乃追以與之,曰:「知諸君乏,故送相遺。」賊驚曰:「此賢人也。」盡還其器物。 後舉孝廉,光祿主事,遭伯父喪去官。詔書求賢良方正直言之士、有至行能消災伏異者,公卿郡守各舉一人。郡及大司農俱舉封。公車征,陛見,對策第一,擢拜議郎。遷西華令。時汝、潁有蝗災,獨不入西華界。時督郵行縣,蝗忽大至。督郵其日即去,蝗亦頓除,一境奇之。其年大旱,封禱請無獲,乃積薪坐其上以自焚。火起而大雨暴至,於是遠近嘆服。 遷中山相。時諸縣囚四百餘人,辭狀已定,當行刑。封哀之,皆遣歸家,與克期日,皆無違者。詔書策美焉。 永元十二年,征拜太常,卒官。 *** 李充字大遜,陳留人也。家貧,兄弟六人同食遞衣。妻竊謂充曰:「今貧居如此,難以久安。妾有私財,願思分異。」充偽酬之曰:「如欲別居,當醖酒具會,請呼鄉里內外,共議其事。」婦從充置酒晏客。充於坐中前跪曰母曰:「此婦無狀,而教充離間母兄,罪合遣斥。」便呵叱其婦,逐令出門,婦銜涕而去。坐中驚肅,因遂罷散。充後遭母喪,行服墓次,人有盜其墓樹者,充手自殺之。服闋,立精舍講授。 太守魯平請署功曹,不就。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因謫署縣都亭長。不得已,起親職役。後和帝公車征,不行。延平中,詔公卿、中二千石各舉隱士大儒,務取高行,以勸後進,特徵充為博士。時魯平亦為博士,每與集會,常嘆服焉。 充遷侍中。大將軍鄧騭貴戚傾時,無所下借,以充高節,每卑敬之。嘗置酒請充,賓客滿堂,酒酣,騭跪曰:「幸托椒房,位列上將。幕府初開,欲辟天下奇偉,以匡不逮,惟諸君博求其器。」充乃為陳海內隱居懷道之士,頗有不合,騭欲絕其說,以肉啖之。充抵肉於地,曰:「說士猶甘於肉!」遂出,徑去。騭甚望之。同坐汝南張孟舉往讓充曰:「一日聞足下與鄧將軍說士未究,激刺面折,不由中和,出言之責,非所以光祚子孫者也。」充曰:「大丈夫居世,貴行其意,何能遠為子孫計哉!」由是見非于貴戚。 遷左中郎將,年八十八,為國三老。安帝常特進見,賜以幾杖。卒於家。 *** 繆肜字豫公,汝南召陵人也。少孤,兄弟四人,皆同財業。及各娶妻,諸婦遂求分異,又數有鬥爭之言。肜深懷憤歎,乃掩戶自撾曰:「繆肜,汝修身謹行,學聖人之法,將以齊整風俗,奈何不能正其家乎!」弟及諸婦聞之,悉叩頭謝罪,遂更為敦睦之行。 仕縣為主簿。時縣令被章見考,吏皆畏懼自誣,而肜獨證據其事。掠考苦毒,至乃體生蟲蛆,因複傳換五獄,逾涉四年,令卒以自免。 太守隴西梁湛召為決曹史。安帝初,湛病卒官,肜送喪還隴西。始葬,會西羌反叛,湛妻、子悉避亂它郡,肜獨留不去,為起墳塚。乃潛穿井旁以為窟室,晝則隱竄,夜則負士,及賊平而墳已立。其妻、子意肜已死,還見大驚。關西鹹稱傳之,共給車馬衣資,肜不受而歸鄉里。 辟公府,舉尤異,遷中牟令。縣近京師,多權豪。肜到,誅諸奸吏及託名貴戚賓客者百有餘人,威名遂行。卒於官。 *** 陳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也。少與同郡雷義為友,俱學《魯詩》、《顏氏春秋》。太守張雲舉重孝廉,重以讓義,前後十餘通記,雲不聽。義明年舉孝廉,重與俱在郎署。 有同署郎負息錢數十萬,責主日至,詭求無已,重乃密以錢代還。郎後覺知而厚辭謝之。重曰:「非我之為,將有同姓名者。」終不言惠。又同舍郎有告歸寧者,誤持鄰舍郎絝以去。主疑重所取,重不自申說,而市絝以償之。後寧喪者歸,以絝還主,其事乃顯。 重後與義俱拜尚書郎,義代同時人受罪,以此黜退。重見義去,亦以病免。 後舉茂才,除細陽令。政有異化,舉尤異,當遷為會稽太守,遭姊憂去官。後為司徒所辟,拜侍御史,卒。 ***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初為郡功曹,嘗擢舉善人,不伐其功。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無所複還,義乃以付縣曹。 後舉孝廉,拜尚書侍郎,有同時郎坐事,當居刑作。義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論司寇。同台郎覺之,委位自上,乞贖義罪。順帝詔皆除刑。 義歸,舉茂才,讓于陳重,刺史不聽,義遂陽狂被發走,不應命。鄉里為之語曰:「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三府同時俱辟二人。義遂為守灌謁者。使持節督郡國行風俗,太守令長坐者凡七十人。旋拜侍御史,除南頓令,卒官。 子授,官至蒼梧太守。 *** 范冉字史雲,陳留外黃人也。少為縣小吏,年十八,奉檄迎督郵,冉恥之,乃遁去。到南陽,受業于樊英。又游三輔,就馬融通經,歷年乃還。 冉好違時絕俗,為激詭之行。常慕梁伯鸞、閔仲叔之為人。與漢中李固、河內王奐親善,而鄙賈偉節、郭林宗焉。奐後為考城令,境接外黃,屢遣書請冉,冉不至。及奐遷漢陽太守,將行,冉乃與弟協步齎麥酒,於道側設壇以待之。冉見奐車徒駱驛,遂不自聞,惟與弟共辯論于路。奐識其聲,即下車與相揖對。奐曰:「行路倉卒,非陳契闊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敘分隔。」冉曰:「子前在考城,思欲相從,以賤質自絕豪友耳。今子遠適千里,會面無期,故輕行相候,以展訣別。如其相追,將有慕貴之譏矣。」便起告違,拂衣而去。奐瞻望弗及,冉長逝不顧。 桓帝時,以冉為萊蕪長,遭母憂,不到官。後辟太尉府,以狷急不能從俗,常佩韋於朝。議者欲以為侍御史,因遁身逃命于梁沛之間,徒行敝服,賣卜於市。 遭黨人禁錮,遂推鹿車,載妻子,捃拾自資。或寓息客廬,或依宿樹廕。如此十餘年,乃結草室而居焉。所止單陋,有時糧粒盡,窮居自若,言貌無改。閭裡歌之曰:「甑中生塵范史雲,釜中生魚範萊蕪。」 及黨禁解,為三府所辟,乃應司空命。是時西羌反叛,黃巾作難,制諸府掾屬,不得妄有去就。冉首自劾退,詔書特原不理罪。又辟太尉府,以疾不行。 中平二年,年七十四,卒於家。臨命遺令敕其子曰:「吾生於昏暗之世,值乎淫侈之俗,生不得匡世濟時,死何忍自同於世!氣絕便斂,斂以時服,衣足蔽形,棺足周身,斂畢便穿,穿畢便埋。其明堂之奠,乾飯寒水,飲食之物,勿有所下。墳封高下,令足自隱。知我心者,李子堅、王子炳也。今皆不在,制之在爾,勿令鄉人宗親有所加也。」於是三府各遣令史奔吊。大將軍何進移書陳留太守,累行論諡,僉曰宜為貞節先生。會葬者二千余人,刺史郡守各為立碑表墓焉。 *** 戴就字景成,會稽上虞人也。仕郡倉曹掾,楊州刺史歐陽參奏太守成公浮臧罪,遣部從事薛安案倉庫簿領,收就于錢唐縣獄。幽囚考掠,五毒參至。就慷慨直辭,色不變容。又燒鋘斧,使就挾於肘腋。就語獄卒:「可熟燒斧,勿令冷。」每上彭考,因止飯食不肯下,肉焦毀墯地者,掇而食之。主者窮竭酷慘,無複余方,乃臥就覆船下,以馬通薰之。一夜二日,皆謂已死,發船視之,就方張眼大罵曰:「何不益火,而使滅絕!」又複燒地,以大針刺指爪中,使以把土,爪悉墯落。主者以狀白安,安呼見就,謂曰:「太守罪穢狼藉,受命考實,君何故以骨肉拒扞邪?」就據地答言:「太守剖符大臣,當以死報國。卿雖銜命,固宜申斷冤毒,奈何誣枉忠良,強相掠理,令臣謗其君,子證其父!薛安庸騃,忸行無義,就考死之日,當白之於天,與群鬼殺汝於亭中。如蒙生全,當手刃相裂!」安深奇其壯節,即解械,更與美談,表其言辭,解釋郡事。征浮還京師,免歸鄉里。 太守劉寵舉就孝廉,光祿主事,病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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