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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允傳


  王允字子師,太原祁人也。世仕州郡為冠蓋。同郡郭林宗嘗見允而奇之,曰:「王生一日千里,王佐才也。」遂與定交。

  年十九,為郡吏,時,小黃門晉陽趙津貪橫放恣,為一縣巨患,允討捕殺之。而津兄弟諂事宦官,因緣譖訴,桓帝震怒,征太守劉瓆,遂下獄死。允送喪還平原,終畢三年,然後歸家。複還仕,郡人有路佛者,少無名行,而太守王球召以補吏,允犯顏固爭,球怒,收允欲殺之。剌史鄧盛聞而馳傳辟為別駕從事。允由是知名,而路佛以之廢棄。

  允少好大節,有志于立功,常習誦經傳,朝夕試馳射。三公並辟,以司徒高第為侍御史。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特選拜豫州刺史。辟荀爽、孔融等為從事,上除禁黨。討擊黃巾別帥,大破之,與左中郎將皇甫嵩、右中郎將朱鉨等受降數十萬。于賊中得中常侍張讓賓客書疏,與黃巾交通,允具發其奸,以狀聞。靈帝責怒讓,讓叩頭陳謝,竟不能罪之。而讓懷協忿怨,以事中允。明年,遂傳下獄。

  會赦,還複刺史。旬日間,複以他罪被捕。司徒楊賜以允素高,不欲使更楚辱,乃遣客謝之曰:「君以張讓之事,故一月再征。凶慝難量,幸為深計。」又諸從事好氣決者,共流涕奉藥而進之。允厲聲曰:「吾為人臣,獲罪於君,當伏大辟以謝天下,豈有乳藥求死乎!」投杯而起,出就檻車。既至廷尉,左右皆促其事,朝臣莫不歎息。大將軍何進、大尉袁隗、司徒楊賜共上疏請之曰:「夫內視反聽,則忠臣謁誠;寬賢矜能,則義士厲節。是以孝文納馮唐之說,晉悼宥魏絳之罪。允以特選受命,誅逆撫順,曾未期月,州境澄清。方欲列其庸勳,請加爵賞,而以奉事不當,當肆大戮。責輕罰重,有虧眾望。臣等備位宰相,不敢寢默。誠以允宜蒙三槐之聽,以昭忠貞之心。」書奏,得以減死論。是冬大赦,而允獨不在宥,三公鹹複為言。至明年,乃得解釋。是時,宦者橫暴,睚眥觸死。允懼不免,乃變易名姓,轉側河內、陳留間。

  及帝崩,乃奔喪京師。時,大將軍何進欲誅宦官,召允與謀事,請為從事中郎,轉河南尹。獻帝即位,拜太僕,再遷守尚書令。

  初平元年,代楊彪為司徒,守尚書令如故。及董卓遷都關中,允悉收斂蘭台、石室圖書秘緯要者以從。既至長安,皆分別條上。又集漢朝舊事所當施用者,一皆奏之。經籍具存,允有力焉。時董卓尚留洛陽,朝政大小,悉委之於允。允矯情屈意,每相承附,卓亦推心,不生乖疑,故得扶持王室于危亂之中,臣主內外,莫不倚恃焉。

  允見卓禍毒方深,篡逆已兆,密與司隸校尉黃琬、尚書鄭公業等謀共誅之。乃上護羌校尉楊瓚行左將軍事,執金吾士孫瑞為南陽太守,並將兵出武關道,以討袁術為名,實欲分路征卓,而後拔天子還洛陽。卓疑而留之,允乃引內瑞為僕射,瓚為尚書。

  二年,卓還長安,錄入關之功,封允為溫侯,食邑五千戶。固讓不受。士孫瑞說允曰:「夫執謙守約,存乎其時。公與董太師並位俱封,而獨崇高節,豈和光之道邪?」允納其言,乃受二千戶。

  三年春,連雨六十餘日,允與士孫瑞、楊瓚登臺請霽,複結前謀。瑞曰:「自歲末以來,太陽不照,霖雨積時,月犯執法,彗孛仍見,晝陰夜陽,霧氣交侵,此期應促盡,內發者勝。幾不可後,公其圖之。」允然其言,乃潛結卓將呂布,使為內應。會卓入賀,呂布因刺殺之。語在《卓傳》。

  允初議赦卓部曲,呂布亦數勸之。既而疑曰;「此輩無罪,從其主耳。今若名為惡逆而特赦之,適足使其自疑,非所以安之之道也。」呂布又欲以卓財物班賜公卿、將校,允又不從。而素輕布,以劍客遇之。布亦負有功勞,多自誇伐,既失意望,漸不相平。

  允性剛棱疾惡,初懼董卓豺狼,故折節圖之。卓既殲滅,自謂無複患難,及在際會,每乏溫潤之色,杖正持重,不循權宜之計,是以群下不甚附之。

  董卓將校及在位者多涼州人,允議罷其軍。或說允曰:「涼州人素憚袁氏而畏關東。今若一旦解兵,則必人人自危。可以皇甫義真為將軍,就領其眾,因使留陝以安撫之,而徐與關東通謀,以觀其變。」允曰:「不然。關東舉義兵者,皆吾徒耳。今若距險屯陝,雖安涼州,而疑關東之心,甚不可也。」

  時,百姓訛言,當悉誅涼州人,遂轉相恐動。其在關中者,皆擁兵自守。更相謂曰:「丁彥思、蔡伯喈但以董公親厚,並尚從坐,今既不赦我曹,而欲解兵,今日解兵,明日當複為魚肉矣。」卓部曲將李傕、郭汜等先將兵在關東,因不自安,遂合謀為亂,攻圍長安。城陷,呂布奔走。布駐馬青瑣門外,招允曰:「公可以去乎?」允曰:「若蒙社稷之靈,上安國家,吾之願也。如其不獲,則奉身以死之。朝廷幼少,恃我而已,臨難苟免,吾不忍也。怒力謝關東諸公,勤以國家為念。」

  初,允以同郡宋翼為左馮翊,王宏為右扶風。是時,三輔民庶熾盛,兵谷富實,李傕等欲即殺允,懼二郡為患,乃先征翼、宏。宏遣使謂翼曰:「郭汜、李傕以我二人在外,故未危王公。今日就征,明日俱族。計將安出?」翼曰:「雖禍福難量,然王命所不得避也。」宏曰:「義兵鼎沸,在於董卓,況其黨與乎!若舉兵共討君側惡人,山東必應之,此轉禍為福之計也。」翼不從。宏不能獨立,遂俱就征,下廷尉。傕乃收允及翼、宏,並殺之。

  允時年五十六。長子侍中蓋、次子景、定及宗族十餘人皆見誅害,唯兄子晨、陵得脫歸鄉里。天子感慟,百姓喪氣,莫敢收允屍者,唯故吏平陵令趙戩棄官營喪。

  王宏字長文,少有氣力,不拘細行。初為弘農太守,考案郡中有事宦官買爵位者,雖位至二千石,皆掠考收捕,遂殺數十人,威動鄰界。素與司隸校尉胡種有隙,及宏下獄,種遂迫促殺之。宏臨命詬曰:「宋翼豎儒,不足議大計。胡種樂人之禍,禍將及之。」種後眠輒見宏以杖擊之,因發病,數日死。

  後遷都于許,帝思允忠節,使改殯葬之,遣虎賁中郎將奉策弔祭,賜東園秘器,贈以本官印綬,送還本郡。封其孫黑為安樂亭侯,食邑三百戶。

  士孫瑞字君策,扶風人,頗有才謀。瑞以允自專討董卓之勞,故歸功不侯,所以獲免於難。後為國三老、光祿大夫。每三公缺,楊彪、皇甫嵩皆讓位於瑞。興平二年,從駕東歸,為亂兵所殺。

  趙戩字叔茂,長陵人,性質正多謀。初平中,為尚書,典選舉。董卓數欲有所私授,戩輒堅拒不聽,言色強厲。卓怒,召將殺之,眾人悚栗,而戩辭貌自若。卓悔,謝釋之。長安之亂,客于荊州,劉表厚禮焉。及曹操平荊州,乃辟之,執戩手曰:「恨相見晚。」卒相國鐘繇長史。

  論曰:士雖以正立,亦以謀濟。若王允之推董卓而引其權,伺其間而敝其罪,當此之時,天下懸解矣。而終不以猜忤為釁者,知其本于忠義之誠也。故推卓不為失正,分權不為苟冒,伺間不為狙詐。及其謀濟意從,則歸成於正也。

  贊曰:陳蕃蕪室,志清天綱。人謀雖緝,幽運未當。言觀殄瘁,曷非雲亡?子師圖難,晦心傾節。功全元醜,身殘餘孽。時有隆夷,事亦工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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