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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帝劉保紀(2)


  四年春正月丙寅,詔曰:「朕托王公之上,涉道日寡,政失厥中,陰陽氣隔,寇盜肆暴,庶獄彌繁,憂悴永歎,疢如疾首。《詩》雲:『君子如祉,亂庶遄已。』三朝之會,朔旦立春,嘉與海內洗心自新。其赦天下。從甲寅赦令已來複秩屬籍,三年正月已來還贖。其閻顯、江京等知識婚姻禁錮,一原除之。務崇寬和,敬順時令,遵典去苛,以稱朕意。」

  丙子,帝加元服。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賜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帛,人一匹。

  二月戊戌,詔以民入山鑿石,發洩藏氣,敕有司檢察所當禁絕,如建武、永平故事。

  夏五月壬辰,詔曰:「海內頗有災異,朝廷修政,太官減膳,珍玩不禦。而桂陽太守文礱,不惟竭忠,宣暢本朝,而遠獻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還之。」

  五州雨水。秋八月庚子,遣使實核死亡,收斂稟賜。丁巳,太尉劉光、司空張皓免。

  九月,複安定、北地、上郡歸舊土。癸酉,大鴻臚龐參為太尉,錄尚書事。太常王龔為司空。

  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許敬免。

  鮮卑寇朔方。

  十二月乙卯,宗正劉崎為司徒。

  是歲,分會稽為吳郡。拘彌國遣使貢獻。

  五年春正月,疏勒王遣侍子,及大宛、莎車王皆奉使貢獻。

  夏四月,京師旱。辛巳,詔郡國貧人被災者,勿收責今年過更。京師及郡國十二蝗。

  冬十月丙辰,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系囚皆減罪一等,詣北地、上郡、安定戍。乙亥,定遠侯班始坐殺其妻陰城公主,腰斬,同產皆棄市。

  六年春二月庚午,河間王開薨。

  三月辛亥,複伊吾屯田,複置伊吾司馬一人。

  秋九月辛巳,繕起太學。

  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破之。丁酉,于闐王遣侍子貢獻。

  冬十一月辛亥,詔曰:「連年災潦,冀部尤甚。比蠲除實傷,贍恤窮匱,而百姓猶有棄業,流亡不絕。疑郡縣用心怠惰,恩澤不宣。《易》美『損上益下』,《書》稱『安民則惠』。其令冀部勿收今年田租、芻稿。」

  十二月,日南徼外葉調國、撣國遣使貢獻。壬申,客星出牽牛。

  于闐王遣侍子詣闕貢獻。

  陽嘉元年春正月乙巳,立皇后梁氏。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著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二月,海賊曾旌等寇會稽,殺句章、鄞、鄮三縣長,攻會稽東部都尉。詔緣海縣各屯兵戍。丁巳,皇后謁高廟、光武廟,詔稟甘陵貧人,大小口各有差。

  京師旱。庚申,敕郡國二千石各禱名山嶽瀆,遣大夫、謁者詣嵩高、首陽山,並祠河、洛,請雨。戊辰,雩。

  以冀部比年水潦,民食不贍,詔案行稟貸,勸農功,賑乏絕。甲戌,詔曰:「政失厥和,陰陽隔並,冬鮮宿雪,春無澍雨。分禱祈請,靡神不萗。深恐在所慢違『如在』之義,今遣侍中王輔等,持節分詣岱山、東海、滎陽、河、洛,盡心祈焉。」

  三月,楊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庚寅,帝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改元陽嘉。詔宗室絕屬籍者,一切複籍;稟冀州尤貧民,勿收今年更、租、口賦。

  夏五月戊寅,阜陵王恢薨。

  秋七月,史官始作候風地動銅儀。丙辰,以太學新成,試明經下第者補弟子,增甲、乙科員各十人。除郡國耆儒九十人補郎、舍人。

  九月,詔郡國中都官系囚皆減死一等,亡命者贖,各有差。

  鮮卑寇遼東。

  冬十一月甲申,望都、蒲陰狼殺女子九十七人,詔賜狼所殺者錢,人三千。辛卯,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選;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

  十二月丁未,東平王敞薨。庚戌,複置玄菟郡屯田六部。

  閏月丁亥,令諸以詔除為郎,年四十以上課試如孝廉科者,得參廉選,歲舉一人。戊子,客星出天苑。辛卯,詔曰:「間者以來,吏政不勤,故滅咎屢臻,盜賊多有。退省所由,皆以選舉不實,官非其人,是以天心未得,人情多怨。《書》歌股肱,《詩》刺三事。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其簡序先後,精核高下,歲月之次,文武之宜,務存厥衷。」庚子,恭陵百丈廡災。

  是歲,起西苑,修飾宮殿。

  二年春二月甲申,詔以吳郡、會稽饑荒,貸人種糧。

  三月,使匈奴中郎將王稠率左骨都侯等擊鮮卑,破之。辛酉,除京師耆儒年六十以上四十八人補郎、舍人及諸王國郎。

  夏四月,複置隴西南部都尉官。己亥,京師地震。

  五月庚子,詔曰:「朕以不德,統奉鴻業,無以奉順乾坤,協序陰陽,災眚屢見,咎征仍臻。地動之異,發自京師,矜矜祗畏,不知所裁。群公卿士將何以匡輔不逮,奉答戒異?異不空設,必有所應,其各悉心直言厥咎,靡有所諱。」戊午,司空王龔免。

  六月辛未,太常魯國孔扶為司空。

  疏勒國獻師子、封牛。丁醜,洛陽地陷。是月,旱。

  秋七月己未,太尉龐參免。

  八月己巳,大鴻臚沛國施延為太尉。

  鮮卑寇代郡。

  冬十月庚午,行禮辟雍,奏應鐘,始複黃鐘,作樂器隨月律。

  三年春二月己醜,詔以久旱,京師諸獄無輕重皆且勿考竟,須得澍雨。

  三月庚戌,益州盜賊劫質令長,殺列侯。

  夏四月丙寅,車師後部司馬率後部王加特奴等掩擊匈奴,大破之,獲其季母。

  五月戊戌,制詔曰:「昔我太宗,丕顯之德,假於上下,儉以恤民,政致康乂。朕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譴怒,大變仍見。春夏連旱,寇賊彌繁,元元被害,朕甚湣之。嘉與海內洗心更始。其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謀反大逆諸犯不當得赦者,皆赦除之。賜民年八十以上米,人一斛,肉二十斤,酒五鬥;九十以上加賜帛,人二匹,絮三斤。」

  秋七月庚戌,鐘羌寇隴西、漢陽。冬十月,護羌校尉馬續擊破之。

  十一月壬寅,司徒劉崎、司空孔扶免。乙巳,大司農南郡黃尚為司徒,光祿勳河東王卓為司空。丙午,武都塞上屯羌及外羌攻破屯官,驅略人畜。

  四年春二月丙子,初聽中官得以養子為後,世襲封爵。

  自去冬旱,至於是月。

  謁者馬賢擊鐘羌,大破之。

  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免。戊寅,執金吾梁商為大將軍,前太尉龐參為太尉。

  六月己未,梁王匡薨。秋七月己亥,濟北王登薨。

  閏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烏桓寇雲中。十一月,圍度遼將軍耿曄于蘭池,發諸郡兵救之,烏桓退走。

  十二月甲寅,京師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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