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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帝劉保紀(1)


  孝順皇帝諱保,安帝之子也。母李氏,為閻皇后所害。永甯元年,立為皇太子。延光三年,安帝乳母王聖、大長秋江京、中常侍樊豐譖太子乳母王男、廚監邴吉,殺之,太子數為歎息。王聖等懼有後禍,遂與豐、京共構陷太子,太子坐廢為濟陰王。明年三月,安帝崩,北鄉侯立,濟陰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號不食,內外群僚莫不哀之。及北鄉侯薨,車騎將軍閻顯及江京,與中常侍劉安、陳達等白太后,秘不發喪,而更征立諸國王子,乃閉宮門,屯兵自守。

  十一月丁巳,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是夜,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共斬江京、劉安、陳達等,迎濟陰王于德陽殿西鐘下,即皇帝位,年十一。近臣尚書以下,從輦到南宮,登雲台,召百官。尚書令劉光等奏言:「孝安皇帝聖德明茂,早棄天下。陛下正統,當奉宗廟,而奸臣交構,遂令陛下龍潛蕃國,群僚遠近莫不失望。天命有常,北鄉不永。漢德盛明,福祚孔章。近臣建策,左右扶翼,內外同心,稽合神明。陛下踐祚,奉遵鴻緒,為郊廟主,承續祖宗無窮之烈,上當天心,下猒民望。而即位倉卒,典章多缺,請條案禮儀,分別具奏。」制曰:「可。」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賁、羽林士屯南、北宮諸門。閻顯兄弟聞帝立,率兵入北宮,尚書郭鎮與交鋒刃,遂斬顯弟衛尉景。戊午,遣使者入省,奪得璽綬,乃幸嘉德殿,遣侍御史持節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執金吾晏,並下獄誅。己未,開門,罷屯兵。壬戌,詔司隸校尉:「惟閻顯、江京近親當伏辜誅,其餘務崇寬貸。」壬申,謁高廟。癸酉,謁光武廟。乙亥,詔益州刺史罷子午道,通褒斜路。己卯,葬少帝以諸王禮。司空劉授免。賜公卿以下錢、穀各有差。

  十二月甲申,以少府河南陶敦為司空。令郡國守、相視事未滿歲者,一切得舉孝廉吏。登卯,尚書奏請下有司,收還延光三年九月丁酉以皇太子為濟陰王詔書。奏可。

  京師大疫。

  辛亥,詔公卿、郡守、國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尚書令以下從輦幸南宮者,皆增秩賜布各有差。

  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詔曰:「先帝聖德,享祚未永,早棄鴻烈。奸慝緣間,人庶怨讟,上幹和氣,疫癘為災。朕奉承大業,未能寧濟。蓋至理之本,稽弘德惠,蕩滌宿惡,與人更始。其大赦天下。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坐法當徙,勿徙;亡徒當傳,勿傳。宗室以罪絕,皆複屬籍。其與閻顯、江京等交通者,悉勿考。勉修厥職,以康我民。」

  辛未,皇太后閻氏崩。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熹、司徒李郃免。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后。丙戌,太常桓焉為太傅;大鴻臚朱寵為太尉,參錄尚書事;長樂少府九江朱倀為司徒。賜百官隨輦宿衛及拜除者布各有差。

  隴西鐘羌叛,護羌校尉馬賢討破之。

  夏五月丁醜,詔幽、並、涼州刺史,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年老劣弱不任軍事者,上名。嚴敕障塞,繕設屯備,立秋之後,簡習戎馬。

  六月己亥,封濟南王錯子顯為濟南王。

  秋七月庚午,衛尉來歷為車騎將軍。

  八月,鮮卑寇代郡,代郡太守李超戰歿。

  九月辛亥,初令三公、尚書入奏事。

  冬十月辛巳,詔減死罪以下徙邊;其亡命贖,各有差。丁亥,司空陶敦免。

  鮮卑犯邊。庚寅,遣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告幽州刺史,其令緣邊郡增置步兵,死屯塞下。調五營弩師,郡舉五人,令教習戰射。壬寅,廷尉張皓為司空。甲辰,詔以疫癘水潦,令人半輸今年田租;傷害什四以上,勿收責;不滿者,以實除之。

  十二月辛巳,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布各有差。

  二年春正月戊申,樂安王鴻來朝。丁卯,常山王章薨。

  二月,鮮卑寇遼東、玄菟。甲辰,詔稟貸荊、豫、兗、冀四州流冗貧人,所在安業之;疾病致醫藥。

  護烏桓校尉耿曄率南單于擊鮮卑,破之。

  三月,旱,遣使者錄囚徒。

  疏勒國遣使奉獻。

  夏六月乙酉,追尊諡皇妣李氏為恭湣皇后,葬于恭北陵。西域長史班勇、敦煌太守張朗討焉耆、尉犁、危須三國,破之;並遣子貢獻。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壬午,太尉朱寵、司徒朱倀罷。庚子,太常劉光為太尉,錄尚書事;光祿勳許敬為司徒。辛醜,下邳王成薨。

  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漢陽地陷裂。甲午,詔實核傷害者,賜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被害,郡縣為收斂。乙未,詔勿收漢陽今年田租、田賦。

  夏四月癸卯,遣光祿大夫案行漢陽及河內、魏郡、陳留、東郡,稟貸貧人。

  六月,旱。遣使者錄囚徒,理輕系。甲寅,濟南王顯薨。

  秋七月丁酉,茂陵園寢災,帝縞素避正殿。辛亥,使太常王龔持節告祠茂陵。

  九月,鮮卑寇漁陽。

  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

  是歲,車騎將軍來歷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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