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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殤帝劉肇紀(4)


  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郡兵討破之。

  閏月,賑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穀。戊辰,秭歸山崩。

  六月,舞陽大水,賜被水災尤貧者穀,人三斛。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張酺免。丙寅,大司農張禹為太尉。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國遣使內附,賜其王金印紫綬。

  是歲,燒當羌複叛。

  十三年春正月丁醜,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藝之士以充其官。

  二月,任城王尚薨。丙午,賑貸張掖、居延、朔方、日南貧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

  秋八月,詔象林民失農桑業者,賑貸種糧,稟賜下貧穀食。

  己亥,北宮盛饌門閣火。護羌校尉周鮪擊燒當羌,破之,荊州雨水。

  九月壬子,詔曰:「荊州比歲不節,今茲淫水為害,餘雖頗登,而多不均浹,深惟四民農食之本,慘然懷矜。其今天下半入今年田租、芻稿;有宜以實除者,如故事。貧民假種食,皆勿收責。

  冬十一月,安息國遣使獻師子及條枝大爵。丙辰,詔曰:「幽、並、涼州戶口率少,邊役眾劇,束脩良吏,進仕路狹。撫接夷狄,以人為本。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鮮卑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戊辰,司徒呂蓋罷。

  十二月丁醜,光祿勳魯恭為司徒。辛卯,巫蠻叛,寇南郡。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東海王政薨。

  繕修故西海郡,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

  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

  夏四月,遣使者督荊州兵討巫蠻,破降之。

  庚辰,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穀,各有差。

  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將兵長史官。

  六月辛卯,廢皇后陰氏,後父特進綱自殺。

  秋七月甲寅,詔複象林縣更賦、田租、芻稿二歲。壬子,常山王側薨。

  是秋,三州雨水。

  冬十月甲申,詔:「兗、豫、荊州今年水雨淫過,多傷農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稿;其不滿者,以實除之。」辛卯,立貴人鄧氏為皇后。丁酉,司空巢堪罷。

  十一月癸卯,大司農徐防為司空。

  是歲,初複郡國上計補郎官。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過所實稟之,疾病加致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強。

  二月,詔稟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

  五月戊寅,南陽大風。

  六月,詔令百姓鰥、寡漁采陂池,勿收假稅二歲。

  秋七月丙寅,濟南王錯薨。

  複置涿郡故安鐵官。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間王開並從。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

  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醜,祠園廟,會宗室於舊廬,勞賜作樂。戊午,進幸雲夢,臨漢水而還。

  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

  十二月庚子,琅邪王宇薨。

  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

  是歲,初令郡國以日北至案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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