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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劉炟紀(4)


  三年春正月乙酉,詔曰:「蓋君人者,視民如父母,有憯怛之憂,有忠和之教,匍匐之救。其嬰兒無父母親屬,及有子不能養食者,稟給如《律》。」丙申,北巡狩,濟南王康、中山王焉、西平王羨、六發王恭、樂成王党、淮陽王昞、任城王尚、沛王定皆從。辛醜,帝耕於懷。

  二月壬寅,告常山、魏郡、清河、巨鹿、平原、東平郡太守、相曰:「朕惟巡狩之制,以宣聲教,考同遐邇,解釋怨結也。今『四國無政,不用其良』,駕言出遊,欲親知其劇易。前祠園陵,遂望祀華、霍,東祡貸宗,為人祈福。今將禮常山,遂徂北土,曆魏郡,經平原,升踐堤防,詢訪耆老,鹹曰『往者汴門未作,深者成淵,淺則泥塗』。追惟先帝勤人之德,底績遠圖,複禹弘業,聖跡滂流,至於海表。不克堂構,朕甚慚焉。《月令》,孟春善相丘陵土地所宜。今肥田尚多,未有墾辟。其悉以賦貧民,給與糧種,務盡地力,勿令遊手。所過縣邑,聽半入今年田租,以勸農夫之勞。」

  乙丑,敕侍御史、司空曰:「方春,所過無得有所伐殺。車可以引避,引避之;騑馬可輟解,輟解之。《詩》雲:『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禮》,人君伐一草木不時,謂之不孝。俗知順人,莫知順天。其明稱朕意。」

  戊辰,進幸中山,遣使者祠北嶽。出長城。癸酉,還幸元氏,祠光武、顯宗於縣舍正堂;明日又祠顯宗於姓生堂,皆奏樂。三月丙子,詔高邑令祠光武於即位壇。複元氏七年徭役。己卯,進幸趙。庚辰,祠房山于靈壽。辛卯,車駕還宮。賜從行者各有差。

  夏四月丙寅,太尉鄭弘免,大司農宋田為太尉。

  五月丙子,司空第五倫罷,太僕袁安為司空。

  秋八月乙丑,幸安邑,觀鹽池。九月,至自安邑。

  冬十月,北海王基薨。

  燒當羌叛,寇隴西。

  是歲,西域長史班超擊斬疏勒王。

  章和元年春三月,護羌校尉傅育追擊叛羌,戰歿。

  夏四月丙子,令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詣金城戍。

  六月戊辰,司徒桓虞免。癸卯,司空袁安為司徒,光祿勳任隗為司空。

  秋七月癸卯,齊王晃有罪,貶為蕪湖侯。壬子,淮陽王昞薨。

  鮮卑擊破北單于,斬之。

  燒當羌寇金城,護羌校尉劉盱討之,斬其渠帥。

  壬戌,詔曰:「朕聞明君之德,啟迪鴻化,緝熙康乂,光照六幽,訖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風翔於海表,威霆行乎鬼區。然後敬恭明祀,膺五福之慶,獲來儀之貺。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乃者鳳皇仍集,麒麟並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芝草之類,歲月不絕。朕夙夜祗畏上天,無以彰於先功。今改元和四年為章和元年。《秋令》:『是月養衰老,授幾杖,行糜粥飲食。』其賜高年二人共布帛各一匹,以為醴酪。死罪囚犯法在丙子赦前而後捕系者,皆減死,勿笞,詣金城戍。」

  八月癸酉,南巡狩。壬午,遣使者祠昭靈後於小黃園。甲申,征任城王尚會睢陽。戊子,幸梁。己醜,遣使祠沛高原廟,豐枌榆社。乙未,幸沛,祠獻王陵,征會東海王政。乙未晦,日有食之。九月庚子,幸彭城,東海王政、沛王定、任城王尚皆從。辛亥,幸壽春。壬子,詔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罪一等,詣金城戍;犯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系囚鬼薪、白粲已上,減罪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者贖:死罪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七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民犯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複封阜陵侯延為阜陵王。己未,幸汝陰。冬十月丙子,車駕還宮。

  北匈奴屋蘭儲等率眾降。

  是歲,西域長史班超擊莎車,大破之。月氏國遣使獻扶拔、師子。

  二年春正月,濟南王康、阜陵王延、中山王焉來朝。二月壬辰,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三十三。遺詔無起寢廟,一如先帝法制。

  論曰:魏文帝稱「明帝察察,章帝長者」。章帝素知人厭明帝苛切,事從寬厚。感陳寵之義,除慘獄之科。深元元之愛,著胎養之令。奉承明德太后,盡心孝道。割裂名都,以崇建周親。平徭簡賦,而人賴其慶。又體之以忠恕,文之以禮樂。故乃蕃輔克諧,群後德讓。謂之長者,不亦宜乎!在位十三年,郡國所上符瑞,合於圖書者數百千所。烏呼懋哉!

  贊曰:肅宗濟濟,天性愷悌。於穆後德,諒惟淵體。左右藝文,斟酌律禮。思服帝道,弘此長懋。儒館獻歌,戎亭虛候。氣調時豫,憲平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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