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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劉炟紀(2)


  四年春二月庚寅,太尉牟融薨。

  夏四月戊子,立皇子慶為皇太子。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人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己醜,徙巨鹿王恭為江陵王,汝南王暢為梁王,常山王昞為淮陽王。辛卯,封皇子伉為千乘王,全為平春王。

  五月丙辰,車騎將軍馬防罷。甲戌,司徒鮑昱為太尉,南陽太守桓虞為司徒。

  六月癸醜,皇太后馬氏崩。秋七月壬戌,葬明德皇后。

  冬,牛大疫。

  十一月壬戌,詔曰:「蓋三代導人,教學為本。漢承暴秦,褒顯儒術,建立《五經》,為置博士。其後學者精進,雖曰承師,亦別名家。孝宣皇帝以為去聖久遠,學不厭博,故遂立《大、小夏侯尚書》,後又立《京氏易》。至建武中,複置《顏氏、嚴氏春秋》,《大、小戴禮》博士。此皆所以扶進微學,尊廣道藝也。中元元年詔書,《五經》章句煩多,議欲減省。至永平元年,長水校尉鯈奏言,先帝大業,當以時施行。欲使諸儒共正經義,頗令學者得以自助。孔子曰:『學之不講,是吾憂也。』又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於戲,其勉之哉!」於是下太常,將、大夫、博士、議郎、郎官及諸生、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使五官中郎將魏應承制問,侍中淳於恭奏,帝親稱制臨決,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議奏》。

  是歲,甘露降泉陵、洮陽二縣。

  五年春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詔曰:「朕新離供養,愆咎眾著,上天降異,大變隨之。《詩》不雲乎:『亦孔之醜。』又久旱傷麥,憂心慘切。公卿已下,其舉直言極諫、能指朕過失者各一人,遣詣公車,將親覽問焉。其以岩穴為先,勿取浮華。」

  甲申,詔曰:「《春秋》書『無麥苗』,重之也。去秋雨澤不適,今時複旱,如炎如焚。凶年無時,而為備未至。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栗忉忉,痛心疾首。前代聖君,博思諮諏,雖降災咎,輒有開匱反風之應。令予小子,徒慘慘而已。其令二千石理冤獄,錄輕系;禱五嶽四瀆,及名山能興雲致雨者,冀蒙不崇朝遍雨天下之報。務加肅敬焉。」

  三月甲寅,詔曰:「孔子曰:『刑罰不中,則人無所措手足。』今吏多不良,擅行喜怒,或案不以罪,迫脅無辜,致令自殺者,一歲且多於斷獄,甚非為人父母之意也。有司其議糾舉之。」

  荊、豫諸郡兵討破武陵漊中叛蠻。

  夏五月辛亥,詔曰:「朕思遲直士,側席異聞。其先至者,各以發憤吐懣,略聞子大夫之志矣,皆欲置於左右,顧問省納。建武詔書又曰,堯試臣以職,不直以言語筆劄。今外官多曠,並可以補任。」戊辰,太傅趙憙薨。

  冬,始行月令迎氣樂。

  是歲,零陵獻芝草。有八黃龍見於泉陵。西域假司馬班超擊疏勒,破之。

  六年春二月辛卯,琅邪王京薨。

  夏五月辛酉,趙王盱薨。

  六月丙辰,太尉鮑昱薨。

  辛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癸巳,以大司農鄧彪為太尉。

  七年春正月,沛王輔、濟南王康、東平王蒼、中山王焉、東海王政、琅邪王宇來朝。

  夏六月甲寅,廢皇太子慶為清河王,立皇子肇為皇太子。

  己未,徙廣平王羨為西平王。

  秋八月,飲酎高廟,禘祭光武皇帝、孝明皇帝。甲辰,詔曰:「《書》雲:『祖考來假』,明哲之祀。予末小子,質又菲薄,仰惟先帝烝烝之情,前修禘祭,以盡孝敬。朕得識昭穆之序,寄遠祖之思。今年大禮複舉,加以先帝之坐,悲傷感懷。樂以迎來,哀以送往,雖祭亡如在,而空虛不知所裁,庶或饗之。豈亡克慎肅雍之臣,辟公之相,皆助朕之依依。今賜公錢四十萬,卿半之,及百官執事各有差。」

  九月甲戌,幸偃師,東涉卷津,至河內。下詔曰:「車駕行秋稼,觀收穫,因涉郡界。皆精騎輕行,無它輜重。不得輒修道橋,遠離城郭,遣使逢迎,刺探起居,出入前後,以為煩擾。動務省約,但患不能脫粟瓢飲耳。所過欲令貧弱有利,無違詔書。」遂覽淇園。己酉,進幸鄴,勞饗魏郡守令已下,至於三老、門闌、走卒,賜錢各有差。勞賜常山、趙國吏人,複元氏租賦三歲。辛卯,車駕還宮。詔天下系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戍;妻子自隨,占著所在;父母同產欲相從者,恣聽之;有不到者,皆以乏軍興論。及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系囚鬼薪、白粲已上,皆減本罪各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贖:死罪入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人有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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