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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順帝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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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建元年[126年] 春正月甲寅,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五石;貞婦帛,人三匹。 辛未,皇太后閻氏崩。 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喜以阿黨權〔貴〕(臣)免①,司徒李合以疾疫策罷。 ①黃本無「臣」字,「臣」系蔣氏所加。按《範書》順帝紀注引《東觀記》作「以阿黨權貴」,故據以補「貴」字。 二月甲申,葬安思閻皇后。 丙戌,太常桓焉為太傅,大鴻臚朱寵為太尉,長樂少府朱倀為司徒。凡三公居位或不書,史失之也。封尚書郭鎮為定顛侯。 是時司隸校尉虞詡糾正邪枉,無所回避。中常侍張防等專權縱肆,詡奏免之。防遂譖訴詡等作威福①,帝怒,下詡獄。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等知詡以忠獲罪,乃相率請詡,上引見之,程賢曰:「陛下始與臣等造事之時,常疾奸臣,知其傾國。今即位而自為,何以非先帝乎!司隸校尉虞詡為陛下盡忠,無所回避,反拘系;常侍張防贓罪明正,陷構忠良。今星守羽林,其占宮中有奸臣,宜急出詡,收防送獄,以塞天變。」時防直上後,程叱防曰:「奸臣張防,何不下殿!」即趨東廂。上召問諸尚書,尚書賈服素與防善②,遂諷尚書奏詡,會赦,以贖罪免死③。 ①書洪範曰:「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於而家,凶于而國。」 ②《范書》虞詡傳作「賈朗」。 ③《范書》虞詡傳作「詡坐論輸左校」。又曰:「詡子顗與門生百余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叩頭流血,訴言枉狀。梵乃入言之,防坐徙邊,賈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詡。」 秋九月,有司奏:「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為司隸校尉虞詡訶叱左右①,謗訕大臣,妄造不祥,幹亂悖逆。王國等皆與程党,久留京師,益其驕溢。」詔免程等,徙為都梁侯。程怨恨,封還印綬,更封為宜城侯。 ①「詡」原誤作「翻」,徑改之。 冬十月辛巳,天下囚減死一等徙戍邊,亡命贖罪各有差。 丁亥,司徒朱倀以疾疫罷①,司空陶敦有罪免。光祿勳許敬為司徒,廷尉張皓為司空。 ①《範書》順帝紀作永建二年七月壬午罷。按風俗通義卷五十反篇:「司徒朱倀,以年老為司隸虞詡所奏耳目不聰明,見掾屬大怒,曰『顛而不扶。焉用彼相!君勞臣辱,何用為!』」恐當以《袁紀》為是。 甲辰,詔曰:「朕以不德,統承大業,虐氣流行,厲疾為災,重以水潦,秋稼漂沒,每州郡所出,惻然自刻。其令當輸今年租者,一切勿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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