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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光武帝紀(22)


  三月乙酉,大赦天下。詔曰:「惟酷吏殘賊,用刑深刻,獄多寬人,朕甚湣之。孔子不雲乎:『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其與諸中二千石、諸大夫議省刑罰。」

  ①《範書》光武帝紀作「三月乙未」是月癸亥朔,無乙未,《範書》誤。
  ②《範書》光武帝紀作「頃獄多冤人,用刑深刻」。按《類聚》五十二引《續漢書》與《袁紀》同,下尚多「自今以後有犯者,將正厥辜」二語。王先謙、楊樹達據汪輯作語出《類聚》五十一,誤。
  ③見《論語》子路篇。

  更始之敗,劉永以兵略地,北至河,南及陳、汝,以周建為將軍,蘇茂為大司馬,遣使拜張步為齊王,董〔憲〕(宮)為〔海西〕(西海)王

  ①《范書》劉永傳曰:「攻下濟陰、山陽、沛、楚、淮陽、汝南,凡得二十八城。」按陳,陳國;汝,汝南也。
  ②按《范書》劉永傳作「董憲為海西王」。兩漢志無西海縣,有海西,西漢末屬東海郡,正是董憲活動地區。《袁紀》作「董宮」、作「西海」,均誤。現據《範書》改之。又《範書》、《通鑒》均將此事系于建武三年二月,亦與《袁紀》異。

  夏四月,蓋延、王霸等擊劉永,永守城不出。晝收其麥,夜襲其城,永大驚,引兵走,延逆擊,大破之。永棄其軍,輕騎將母妻奔虞。虞人反,殺其母妻,永與麾下數十人奔譙。蘇茂、周建將三萬人攻延於〔沛〕(浦)西,延逆擊,大破之。茂保廣樂,永保〔湖〕(胡)陵。世祖使太中大夫戴兢使兗州,東昏人執以詣永。兢罵永曰:「若非國家敵也,猶今死耳!」永怒殺兢。

  ①據《范書》蓋延傳改。
  ②據兩漢志改,下同。

  甲午,封叔父良為廣陽王,兄子章為太原王,章弟興為魯王,故定陶王劉祉為城陽王,外祖母黃為湖陽君

  ①諸書均無光武外祖母名黃者及封湖陽君事。按黃實乃光武之姊,建武二年封為湖陽長公主。《袁紀》此句殊謬,恐乃封姊黃事之訛,且脫封光武妹伯姬為甯平長公主,追爵姊元為新野長公主事。

  良嘗為蕭令,坐法免。世祖、齊武王少孤,良撫循甚篤。及漢兵起,世祖以告良,良大怒,不聽。既而不得已。良從更始入關,甚見尊寵。更始敗,良乃歸世祖。章、興皆伯升之子,既封為王,世祖以其少貴,欲以吏事就其名,乃使章守平陰令,興守緱氏令。頃之,章遷梁郡太守,興遷弘農太守。興求賢好善,郡中翕然,朝廷每有異議,必乘驛問興。祉字巨伯,世祖族兄也。為人謙遜,為宗族所敬。更始敗,祉間行詣世祖。是時宗室唯祉先至,上大悅,賞賜車服甚厚。

  ①按「不得已」,語意未盡,下當有脫文。《范書》趙孝王良傳曰:「既而不得已,從軍至小長安,漢兵大敗,良妻及二子皆被害。更始立,以良為國三老,從入關。」

  五月,宛王劉賜將更始三子詣闕,皆封為列侯。封故元氏王劉歙為泗水王,歙子終為淄川王,故宛王劉賜為順侯,劉順為成〔武〕侯;周後姬當為周承休公,李通為固始侯。

  ①《范書》安城孝侯賜傳作「慎侯」,《袁紀》順誤慎,慎誤順,此又一例。
  ②據《范書》安城孝侯賜傳補。
  ③《範書》光武帝紀「姬當」作「姬常」。

  歙字經世,世祖族父也。歙從兄稷有功于齊武王,歙子終又與上少相善,漢兵之克新野,終之力也。上曰:「使歙父子並王者,所以顯報之也。」賜字子琴,順字平仲,皆世祖族兄也。更始敗,賜親至武關,迎更始妻子將詣洛陽。上以賜得為臣之道,每嘉歎之。順與上同裡,少相親厚,更始死,順東歸世祖。順素謹厚,以其事更始不失節,尤重之。

  ①《範書》泗水王歙傳作「字經孫」,是。

  初,更始使宛王劉賜、鄧王王常、西平王李通俱之國,鎮撫南方。通娶世祖妹,即甯平公主也。世祖即位,征通為光祿勳。上每征四方,嘗留通守京師,撫百姓,治宮室。

  ①《范書》李通傳曰:「光武即位,征通為衛尉。建武二年,封固始侯,拜大司農。」與《袁紀》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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