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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安帝紀(12)


  延光二年〔公元123年〕

  春正月,敦煌太守張璫上書陳邊事曰:「臣在京師亦以為西域宜棄,今親踐其土地,乃知棄西域則河西不能自存。謹陳西域三策:今北虜呼衍王等展轉蒲類、秦海左右,可發張掖、酒泉屬國之吏士、義從,合三千五百人集昆侖塞,先擊呼衍王,絕其根本;因發鄯善兵五千人脅車師後部,此上計也。若不能出兵,可置軍司馬,將士五百人,四郡供其穀食,出據柳中,此中計也。如亦不能,則棄交河城,收鄯善等悉使入塞,此下計也。」

  尚書陳忠上疏曰:「臣聞八蠻之寇,莫甚北虜。漢興,高祖窘平城之圍,太宗屈供奉之恥。故孝武忿怒,深惟久長之計,命遣虎臣浮河絕漠,窮其虜庭。當斯之時,黔首隕於狼望之北,中國弊於廬山之壑,府庫殫竭,杼軸空虛,算至車船,貲及六畜。夫豈不懷慮久故也,遂規酒泉、敦煌四郡,以隔南羌,開三十六國,妻以公主,以斷其右臂。是以單于孤特,竄遁遠藏。至於宣、元,遂備蕃臣,關徼不閉,羽檄不行。由此察之,戎狄可以威服,難以化洽。西藏內附日久,區區東望,叩關者數矣。此其不樂匈奴,慕漢之效也。今北虜已破車師,勢必南攻鄯善,棄而不救,則諸國從矣。若然,則北虜財賄益增,膽勢益殖,威臨南羌,與之交連。如此,河西四郡危逼,不得不救,則百倍之役興,不貲之費發矣。今議者但念西域絕遠,恤之煩費,不見先世苦心勤勞之意。方今邊郡守禦之具不精,內郡武衛之備不修,敦煌孤危,遠來告急,複不輔助,內無慰勞民吏,外無威示百蠻,蹙國減土,經有明戒。臣以為敦煌宜置校尉,案舊增四郡屯兵,以西撫三十六國。建屯益兵,宣揚雷風,冀以折衝萬里,震怖匈奴。」於是從之。

  夏四月戊子,爵乳母王聖為野王君,聖女婿劉瑰為朝陽侯。

  司徒揚震詣闕上書曰:「臣聞高祖與群後約,非功臣不得封。攻城野戰,棄身沙漠,降服百蠻不羈之虜,然後得受茅土。故經制父死子繼,兄亡弟及,所以別親疏,殊適庶,尊國體,重繼嗣,防淫篡,絕奸謀,百王不易之道。天子專封,封有功;諸侯專爵,爵有德。今瑰無他功德,但以配阿母女,既忝位侍中,一時之間,超至封侯。稽之舊制不合經義,行人喧嘩,百寮不安。臣誠知言與罪俱,辭與辜會,忝當台翰之任,故不敢不盡言之。」上不從。

  又為阿母起第舍,震複上疏曰:「臣聞古者三年耕,有一年之儲;九年耕,有三年之儲。故堯之遭洪水,民無菜色。傳曰:『國無三年之儲,非其國也。』故豐年知禮,凶年減除。臣伏念災害發起,彌以滋甚,百姓空虛,不能自贍。重以羌虜抄掠,二邊雲擾,戰鬥之役,至今未息,兵甲軍糧,恒不足給,殆非社稷安寧之術。伏見興起津城門內第舍,雕繕之飾,窮極巧妙,使者將作,轉相逼促,盛夏土王,攻山採石,百姓布野,農民廢業。臣聞『上之所取,財盡則怨,力盡則叛』。怨叛之民,不可複使。故曰『百姓不足,君孰與足』。」上不從。

  冬十月辛未,太尉愷久病罷,司徒楊震為太尉。

  是時京都、郡國三十七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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