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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安帝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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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初二年〔公元108年〕 春,京師旱,太后親幸洛陽獄省罪囚系。 夏四月甲寅,濮陽阿城中失火,燃殺三千餘人。 冬十一月,車騎將軍鄧騭與羌戰平襄,羌詐降,既而複叛,侵掠邊郡,吏民死者無數,並敘遂虛。 十二月,征車騎將軍鄧騭還京師,遣使者迎拜騭為大將軍,詔大鴻臚親迎,中常侍郊勞以乘馬、束帛。於是悝為執金吾,弘為屯騎校尉,閶為步兵校尉。 郎中潁川杜根與同署郎共諫太后不宜久攝政,太后怒以絹囊盛根等於殿,撲殺之。諫者皆以被撲死,根先知名,司撲者陰共為意,乃使執撲者不加力,既畢,皆載出城外。根以撲輕得免,逃竄宜城山中,為酒家傭積十年餘。天子知根等忠,普告天下,使錄其子孫,根乃自出。公交車征,轉遷至濟陰太守,以德讓為政,移風易俗。 是歲郡國十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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