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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八 元後傳(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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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元皇后,王莽姑也。莽自謂黃帝之後,其《自本》曰:黃帝姓姚氏,八世生虞舜。舜起媯汭,以媯為姓。至周武王封舜後媯滿于陳,是為胡公,十三世生完。完字敬仲,奔齊,齊桓公以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齊國,二世稱王,至王建為秦所滅。項羽起,封建孫安為濟北王。至漢興,安失國,齊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 文、景間,安孫遂字伯紀,處東平陵,生賀,字翁孺。為武帝繡衣禦史,逐捕魏郡群盜堅盧等黨與,及吏畏懦逗留當坐者,翁孺皆縱不誅。它部禦史暴勝之等奏殺二千石,誅千石以下,及通行飲食坐連及者,大部至斬萬餘人,語見《酷吏傳》。翁孺以奉使不稱免,歎曰:「吾聞活千人者有封子孫,吾所活者萬餘人,後世其興乎!」 翁孺既免,而與東平陵終氏為怨,乃徙魏郡元城委粟裡,為三老,魏郡人德之。元城建公曰:「昔春秋沙麓崩,晉史蔔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乎!今王翁孺徙,正真其地,日月當之。元城郭東有五鹿之虛,即沙鹿地也。後八十年,當有貴女興天下」雲。 翁孺生禁,字稚君,少學法律長安,為廷尉史,本始三年,生女政君,即元後也。禁有大志,不修廉隅,好酒色,多取傍妻,凡有四女八男;長女君俠,次即元後政君,次君力,次君弟;長男鳳孝卿,次曼元卿,譚子元,崇少子,商子夏,立子叔,根稚卿,逢時委卿,唯鳳、崇與元後政君同母。母,適妻,魏郡李氏女也。後以妒去,更嫁為河內苟賓妻。 初,李親任政君在身,夢月入其懷。及壯大,婉順得婦人道。嘗許嫁未行,所許者死。後東平王聘政君為姬,未入,王薨。禁獨怪之,使蔔數者相政君,「當大貴,不可言。」禁心以為然,乃教書,學鼓琴。五鳳中,獻政君,年十八矣,入掖庭為家人子。 歲余,會皇太子所愛幸司馬良娣病,且死,謂太子曰:「妾死非天命,乃諸娣妾良人更祝詛殺我。」太子憐之,且以為然。及司馬良娣死,太子悲恚發病,忽忽不樂,因以過怒諸娣妾,莫得進見者。久之,宣帝聞太子恨過諸娣妾,欲順適其意,乃令皇后擇後宮家人子可以虞侍太子者,政君與在其中。及太子朝,皇后乃見政君等五人,微令旁長禦問知太子所欲。太子殊無意于五人者,不得已于皇后,強應曰:「此中一人可。」是時政君坐近太子,又獨衣絳緣諸於,長禦即以為是。皇后使侍中杜輔、掖庭令濁賢交送政君太子宮,見丙殿。得禦幸,有身。先是者,太子後宮娣妾以十數,禦幸久者七八年,莫有子,及王妃一幸而有身。甘露三年,生成帝於甲館畫堂,為世適皇孫。宣帝愛之,自名曰驁,字太孫,常置左右。 後三年,宣帝崩,太子即位,是為孝元帝。立太孫為太子,以母王妃為婕妤,封父禁為陽平侯。後三日,婕妤立為皇后,禁位特進,禁弟弘至長樂衛尉。永光二年,禁薨,諡曰頃侯。長子鳳嗣侯,為衛尉侍中,皇后自有子後,希複進見。太子壯大,寬博恭慎,語在《成紀》。其後幸酒,樂燕樂,元帝不以為能。而傅昭儀有寵於上,生定陶共王。王多材藝,上甚愛之,坐則側席,行則同輦,常有意欲廢太子而立共王。時鳳在位,與皇后、太子同心憂懼,刺侍中史丹擁右太子,語在《丹傳》。上亦以皇后素謹慎,而太子先帝所常留意,故得不廢。 元帝崩,太子立,是為孝成帝。尊皇后為皇太后,以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益封五千戶。王氏之興自鳳始。又封太后同母弟崇為安成侯,食邑萬戶。鳳庶弟譚等皆賜爵關內侯,食邑。 其夏,黃霧四塞終日。天子以問諫大夫楊興、博王駟勝等,對皆以為:「陰盛侵陽之氣也。高祖之約也,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諸弟皆以無功為侯,非高祖之約,外戚未曾有也,故天為見異。」言事者多以為然。鳳於是懼,上書辭謝曰:「陛下即位,思慕諒暗,故詔臣鳳典領尚書事,上無以明聖德,下無以益政治。今有茀星天地赤黃之異,咎在臣鳳,當伏顯戮,以謝天下。今諒門暗已畢,大義皆舉,宜躬親萬機,以承天心。」因乞骸骨辭職。上報曰:「朕承先帝聖緒,涉道未深,不明事情,是以陰陽錯繆,日月無光,赤黃之氣,充塞天下。咎在朕躬,今大將軍乃引過自予,欲上尚書事,歸大將軍印綬,罷大司馬官,是明朕之不德也。朕委將軍以事,誠欲庶幾有成,顯先祖之功德。將軍其專心固意,輔朕之不逮,毋有所疑。」 後五年,諸吏散騎安成侯崇薨,諡曰共侯。有遺腹子奉世嗣侯,太后甚哀之。明年,河平二年,上悉封舅譚為平阿侯,商成都侯,立紅陽侯,根曲陽侯,逢時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太后同產唯曼蚤卒,余畢侯矣。太後母李親,苟氏妻,生一男名參,寡居。頃侯禁在時,太后令禁還李親。太后憐參,欲以田蚡為比而封之。上曰:「封田氏,非正也。」以參為侍中水衡都尉。王氏子弟皆卿、大夫、侍中、諸曹,分據勢官滿朝廷。 大將軍鳳用事,上遂謙讓無所顓。左右常薦光祿大夫劉向少子歆通達有異材。上召見歆,誦讀詩賦,甚說之,欲以為中常侍,召取衣冠。臨當拜,左右皆曰:「未曉大將軍。」上曰:「此小事,何須關大將軍?」左右叩頭爭之。上於是語鳳,鳳以為不可,乃止。其見憚如此。 上即位數年,無繼嗣,體常不平。定陶共王來朝,太后與上承先帝意,遇共王甚厚,賞賜十倍于它王,不以往事為纖介。共王之來朝也,天子留,不遣歸國。上謂共王:「我未有子,人命不諱,一朝有它,且不復相見。爾長留侍我矣!」其後,天子疾益有瘳,共王因留國邸,旦夕侍上,上甚親重。大將軍鳳心不便共王在京師,會日蝕,鳳因言:「日蝕,陰盛之象,為非常異。定陶王雖親,於禮當奉籓在國。今留侍京師,詭正非常,故天見戒。宜遣王之國。」上不得已于鳳而許之。共王辭去,上與相對涕泣而決。 京兆尹王章素剛直敢言,以為鳳建遣共王之國非是,乃奏封事言日蝕之咎矣。天子召見章,延問以事,章對曰:「天道聰明,佑善而災惡,以瑞異為符效。今陛下以未有繼嗣,引近定陶王,所以承宗廟,重社稷,上順天心,下安百姓。此正義善事,當有祥瑞,何故致災異?災異之發,為大臣顓政者也。今聞大將軍猥歸日蝕之咎于定陶王,建遣之國,苟欲使天子孤立于上,顓擅朝事以便其私,非忠臣也。且日蝕,陰侵陽、臣顓君之咎,今政事大小皆自鳳出,天子曾不一舉手,鳳不內省責,反歸咎善人,推遠定陶王。且鳳誣罔不忠,非一事也。前丞相樂昌侯商本以先帝外屬,內行篤,有威重,位曆將相,國家柱石臣也,其人守正,不肯詘節隨鳳委曲,卒用閨門之事為鳳所罷,身以憂死,眾庶湣之。又鳳知其小婦弟張美人已嘗適人,於禮不宜配禦至尊,托以為宜子,內之後宮,苟以私其妻弟。聞張美人未嘗任身就館也。且羌胡尚殺首子以蕩腸正世,況于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此三者皆大事,陛下所自見,足以知其餘,及它所不見者。鳳不可令久典事,宜退使就第,選忠賢以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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