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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一 匡張孔馬傳(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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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定三公官,光更為大司徒。會哀帝崩,太皇太后以新都侯王莽為大司馬,征立中山王,是為平帝。帝年幼,太后稱制,委政於莽。初,哀帝罷黜王氏,故太后與莽怨丁、傅、董賢之黨。莽以光為舊相名儒,天下所信,太后敬之,備禮事光。所欲搏擊,輒為草,以太后指風光令上之,睚眥莫不誅傷。莽權日盛,光憂懼不知所出,上書乞骸骨。莽白太后:「帝幼少,宜置師傅。」徙光為帝太傅,位四輔,給事中,領宿衛供養,行內署門戶,省服禦食物。明年,徙為太師,而莽為太傅。光常稱疾,不敢與莽並。有詔朝朔望,領城門兵。莽又風群臣奏莽功德,稱宰衡,位在諸侯王上,百官統焉。光愈恐,固稱疾辭位。太后詔曰:「太師光,聖人之後,先師之子,德行純淑,道不通明,居四輔職,輔道於帝。今年耆有疾,俊艾大臣,惟國之重,其猶不可以闕焉。《書》曰『無遺耇老』,國之將興,尊師而重傅。其令太師毋朝,十日一賜餐。賜太師靈壽杖,黃門令為太師省中坐置幾,太師入省中用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老於第,官屬按職如故。」 光凡為御史大夫、丞相各再,一為大司徒、太傅、太師,曆三世,居公輔位前後十七年。自為尚書,止不教授,後為卿,時會門下大生講問疑難,舉大義雲。其弟子多成就為博士、大夫者,見師居大位,幾得其助力,光終無所薦舉,至或怨之。其公如此。 光年七十,元始五年薨。莽白太后,使九卿策贈以太師、博山侯印綬,賜乘輿、秘器、金錢、雜帛。少府供張,諫大夫持節與謁者二人使護喪事,博士護行禮。太后跡遣中謁者持節視喪。公卿百官會吊送葬。載以乘輿轀輬及副各一乘,羽林孤兒諸生合四百人挽送。車萬余輛,道路皆舉音以過喪。將作穿複土,可甲卒五百人,起墳如大將軍王鳳制度。諡曰簡烈侯。 初,光以丞相封,後益封,凡食邑萬一千戶。疾甚,上書讓還七千戶,及還所賜一第。 子放嗣。莽篡位後,以光兄子永為大司馬,封侯。昆弟子至卿大夫四五人。始光父霸以初元元年為關內侯食邑。霸上書求奉孔子祭祀,元帝下詔曰:「其令師褒成君關內侯霸以所食邑八百戶祀孔子焉。」故霸還長子福名數于魯,奉夫子祀。霸薨,子福嗣。福薨,子房嗣。房薨,子莽嗣。元始元年,封周公、孔子後為列侯,食邑各二千戶。莽更封為褒成侯,後避王莽,更名均。 馬宮字遊卿,東海戚人也。治《春秋》嚴氏,以射策甲科為郎,遷楚長史,免官。後為丞相史司直。師丹薦宮行能高潔,遷廷尉平,青州刺史,汝南、九江太守,所在見稱。征為詹事,光祿勳,右將軍,代孔光為大司徒,封扶德侯。光為太師薨,宮複代光為太師,兼司徒官。 初,宮哀帝時與丞相、禦史雜議帝祖母傅太后諡,及元始中,王莽發傅太后陵徙歸定陶,以民葬之,追誅前議者。宮為莽所厚,獨不及,內慚懼,上書謝罪乞骸骨。莽以太皇太后詔賜宮策曰: 太師、大師徒、扶德侯上書言:「前以光祿勳議故定陶共王母諡,曰『婦人以夫爵尊為號,諡宜曰孝元傅皇后,稱渭陵東園。』臣知妾不得體君,卑不得敵尊,而希指雷同,詭經辟說,以惑誤上。為臣不忠,當伏斧鉞之誅,幸蒙灑心自新,又令得保首領。伏自惟念,入稱四輔,出備三公,爵為列侯,誠無顏複望闕廷,無心複居官府,無宜複食國邑。願上太師、大司徒、扶德侯印綬,避賢者路。」下君章有司,皆以為四輔之職為國維綱,三公之任鼎足承君,不有鮮明固守,無以居位。如君言至誠可聽,惟君之惡在灑心前,不敢文過,朕甚多之,不奪君之爵邑,以著「自古皆有死」之義。其上太師、大司徒印綬使者,以侯就第。 王莽篡位,以宮為太子師,卒官。 本姓馬矢,宮仕學,稱馬氏雲。 贊曰:自孝武興學,公孫弘以儒相,其後蔡義、韋賢、玄成、匡衡、張禹、翟方進、孔光、平當、馬宮及當子晏咸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傳先王語,其醖藉可也,然皆持祿保位,被阿諛之譏。彼以古人之跡見繩,烏能勝其任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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