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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 五行志(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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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傳》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史記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為夜食。劉向以為,夜食者,陰因日明之衰而奪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齊桓將奪其威,專會諸侯而行伯道。其後遂九合諸侯,天子使世子會之,此其效也。《公羊傳》曰食晦。董仲舒以為,宿在東壁,魯象也。後公子慶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劉歆以為,晦魯、衛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畢,主邊兵夷狄象也。後狄滅邢、衛。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心為明堂,文武之道廢,中國不絕若線之象也。劉向以為,時戎侵曹,魯夫人淫于慶父、叔牙,將以弑君,故比年再蝕以見戒。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魯二君弑,夫人誅,兩弟死,狄滅邢,徐取舒,晉殺世子,楚滅弦。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齊桓行伯,江、黃自至,南服強楚。其後不內自正,而外執陳大夫,則陳、楚不附,鄭伯逃盟,諸侯將不從桓政,故天見戒。其後晉滅虢,楚圍許,諸侯伐鄭,晉弑二君,狄滅溫,楚伐黃,桓不能救。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是時楚滅黃,狄侵衛、鄭,莒滅杞。劉歆以為,三月齊、衛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劉向以為象晉文公將行伯道,後遂伐衛,執曹伯,敗楚城濮,再會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惡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國,雖不正猶可,蓋《春秋》實與而文不與之義也。董仲舒以為後秦獲晉侯,齊滅項,楚敗徐于婁林。劉歆以為,二月朔齊、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大夫始執國政,公子遂如京師,後楚世子商臣殺父,齊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晉滅江,楚滅六,大夫公孫敖、叔彭生並專會盟。劉歆以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醜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宋、齊、莒、晉鄭八年之間五君殺死。楚滅舒蓼。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至於嚴王遂強。諸夏大國唯有齊、晉,齊、晉新有篡弑之禍,內皆未安,故楚乘弱橫行,八年之間六侵伐而一滅國,伐陸渾戎,觀兵周室;後又入鄭,鄭伯肉袒謝罪;北敗晉師於邲,流血色水;圍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陳夏征舒弑其君,楚滅蕭,晉滅二國,王劄子殺召伯、毛伯。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邾支解鄫子,晉敗王師於貿戎,敗齊於鞍。劉歆以為,三月晦朓魯、衛分。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敗楚、鄭于鄢陵,執魯侯。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楚滅舒庸,晉弑其君,宋魚石因楚奪君邑,莒滅鄫,齊滅萊,鄭伯弑死。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衛大夫孫、甯共逐獻公,立孫剽。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月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晉為雞澤之會,諸侯盟,又大夫盟,後為溴梁之會,諸侯在而大夫獨相與盟,君若綴斿,不得舉手。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陳慶虎、慶寅蔽君之明,邾庶其有叛心,後庶其以漆、閭丘來奔,陳殺二慶。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晉欒盈將犯君,後入于曲沃。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軫、角,楚大國象也。後楚屈氏譖殺公子追舒,齊慶封脅君亂國。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後衛侯入陳儀,甯喜弑其君剽。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劉歆以為,五月魯、趙分。「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比食又既,象陽將豔,夷狄主上國之象也。後六君弑,楚子果從諸侯伐鄭,滅舒鳩,魯往朝之,卒主中國,伐吳討慶封。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禮義將大滅絕之象也。時,吳子好勇,使刑人守門;蔡侯通於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後閽戕吳子,蔡世子般弑其父,莒人亦弑君而庶子爭。劉向以為,自二十年至此歲,八年間日食七作,禍亂將重起,故天仍見戒也。後齊崔杼弑君,宋殺世子,北燕伯出奔,鄭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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