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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 律曆志(10)


  《世家》:懿公即位九年,兄子柏禦立。柏禦,《世家》:即位十一年,叔父孝公稱立。孝公,《世家》:即位二十七年,子惠公皇立。惠公三十八年正月壬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癸酉,距釐公七十六歲。

  《世家》:惠公即位四十六年,子隱公息立。

  凡伯禽至春秋,三百八十六年。

  春秋 隱公,《春秋》:即位十一年,及桓公軌立。此元年上距伐紂四百歲。

  桓公,《春秋》:即位十八年,子莊公同立。

  莊公,《春秋》:即位三十二年,子湣公啟方立。

  湣公,《春秋》:即位二年,及釐公申立。釐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殷曆》以為壬子,距成公七十六歲。

  是歲距上元十四萬二千五百七十七歲,得孟統五十三章首。故《傳》曰:「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童謠雲:「丙子之辰,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蔔偃曰:「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冬十二月丙子滅虢。言曆者以夏時,故周十二月,夏十月也。是歲,歲在大火。故《傳》曰晉侯使寺人披伐蒲,重耳奔狄。董因曰:「君之行,歲在大火。」後十二年,釐之十六歲,歲在壽星。故《傳》曰:重耳處狄十二年而行,過衛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舉塊而與之。子犯曰:「天賜也,後十二年,必獲此土。歲複于壽星,必獲諸侯。」後八歲,厘之二十四年也,歲在實沈,秦伯納之。故《傳》曰董因雲:「君以辰出,而以參人,必獲諸侯。」

  《春秋》:釐公即位三十三年,子文公興立。文公元年,距辛亥旦冬至二十九歲。是歲閏餘十三,正小雪,閏當在十一月後,而在三月,故《傳》曰「非禮也」。後五年,閏餘十,是歲亡閏,而置閏。閏,所以正中朔也。亡閏而置閏,又不告朔,故《經》曰「閏月不告朔」,言亡此月也。《傳》曰:「不告朔,非禮也。」

  《春秋》:文公即位十八年,子宣公倭立。

  宣公,《春秋》:即位十八年,子成公黑肱立。成公十二年正月庚寅朔旦冬至,《殷曆》以為辛卯,距定公七年七十六歲。

  《春秋》:成公即位十八年,子襄公午立。襄公二十七年,距辛亥百九歲。九月乙亥朔,是建申之月也。魯史書:「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傳》曰:「冬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於是辰在申,司曆過也,再失閏矣。」言時實行以為十一月也,不察其建,不考之於天也。二十八年距辛亥百一十歲,歲在星紀,故《經》曰:「春無冰。」《傳》曰:「歲在星紀,而淫于玄枵。」三十年歲在娵訾。三十一年歲在降婁。是歲距辛亥百一十三年,二月有癸未,上距文公十一年會于承匡之歲夏正月甲子朔凡四百四十有五甲子,奇二十日,為日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故《傳》曰:絳縣老人曰:「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四百四十有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師曠曰:「郤成子會于承匡之歲也,七十三年矣。」史趙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則其日數也。」士文伯曰:「然則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也。」

  《春秋》:襄公即位三十一年,子昭公稠立。昭公八年,歲在析木,十年,歲在顓頊之虛,玄枵也。十八年距辛亥百三十一歲,五月有丙子、戊寅、壬午,火始昏見,宋、衛、陳、鄭火。二十年春王正月,距辛亥百三十三歲,是辛亥後八章首也。正月己醜朔旦冬至,失閏。故《傳》曰:「二月己醜,日南至。」三十二年,歲在星紀,距辛亥百四十五歲,盈一次矣。故《傳》曰:「越得歲,吳伐之,必受其咎。」

  《春秋》:昭公即位三十二年,及定公宋立。定公七年,正月己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庚午,距元公七十六年。

  《春秋》:定公即位十五年,子哀公蔣立。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流火,非建戌之月也。是月也螽,故《傳》曰:「火伏而後蟄者畢,今火猶西流,司曆過也。」《詩》曰:「七月流火。」《春秋》:哀公即位二十七年。自《春秋》盡哀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

  六國《春秋》:哀公後十三年遜於邾,子悼公曼立,寧。悼公,《世家》:即位三十七年,子元公嘉立。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己酉,距康公七十六歲。元公,《世家》:即位二十一年,子穆公衍立,顯。穆公,《世家》:即位三十三年,子恭公奮立。恭公,《世家》:即位二十二年,子康公毛立。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殷曆》以為戊子,距緡公七十六歲。康公,《世家》:即位九年,子景公偃公。景公,《世家》:即位二十九年,子平公旅立。平公,《世家》:即位二十年,子緡公賈立。緡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殷曆》以為丁卯,距楚元七十六歲。緡公,《世家》:即位二十三年,子頃公仇立。頃公,《表》:十八年,秦昭王之五十一年也,秦始滅周。周凡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歲。

  秦伯昭王,《本紀》:無天子五年。孝文王,《本紀》:即位一年。元年,楚考烈王滅魯,頃公為家人,周滅後六國也。莊襄王,《本紀》:即位三年。始皇,《本紀》:即位三十七年。二世,《本紀》:即位三年。凡秦伯五世,四十九歲。

  漢高祖皇帝,著《紀》,伐秦繼周。木生火,故為火德。天下號曰「漢」。距上元年十四萬三千二十五歲,歲在大棣之東井二十二度,鶉首之六度也。故《漢志》曰:歲在大棣,名曰敦牂,太歲在午。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楚元三年也。故《殷曆》以為丙午,距元朔七十六歲。著《紀》,高帝即位十二年。

  惠帝,著《紀》,即位七年。

  高後,著《紀》,即位八年。

  文帝,前十六年,後七年,著《紀》,即位二十三年。

  景帝,前七年,中六年,後三年,著《紀》,即位十六年。

  武帝建元、元光、元朔各六年。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乙酉,距初元七十六歲。元狩、元鼎、元封各六年。漢曆太初元年,距上元十四萬三千一百二十七歲。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歲在星紀婺女六度,故《漢志》曰:歲名困敦,正月歲星出婺女。太初、天漢、太始、征和各四年,後二年,著《紀》,即位五十四年。

  昭帝始元、元鳳各六年,元平一年,著《紀》,即位十三年。

  宣帝本始、地節、元康、神爵、五鳳、甘露各四年,黃龍一年,著《紀》,即位二十五年。

  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殷曆》以為甲子,以為紀首。是歲也,十月日食,非合辰之會,不得為紀首。距建武七十六歲。初元、永光、建昭各五年,竟寧一年,著《紀》,即位十六年。

  成帝建始、河平、陽朔、鴻嘉、永始、元延各四年,綏和二年,著《紀》,即位二十六年。

  哀帝建平四年,元壽二年,著《紀》,即位六年。

  平帝,著《紀》,即位元始五年,以宣帝玄孫嬰為嗣,謂之孺子。孺子,著《紀》,新都侯王莽居攝三年,王莽居攝,盜襲帝位,竊號曰「新室」。始建國五年,天鳳六年,地皇三年,著《紀》,盜位十四年。更始帝,著《紀》,以漢宗室滅王莽,即位二年。赤眉賊立宗室劉盆子,滅更始帝。自漢元年訖更始二年,凡二百三十歲。

  光武皇帝,著《紀》,以景帝后高祖九世孫受命中興複漢,改元曰建武,歲在鶉尾之張度。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即位三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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