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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景帝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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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竇皇后。後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於西方。 元年冬十月,詔曰:「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禮樂各有由。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廟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梁,不異遠方;除誹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以遂群生;減耆欲,不受獻,罪人不帑,不誅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勝識。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親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靡不獲福。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這舞,以明休德。然後祖宗之功德,施于萬世,永永無窮,朕甚嘉之。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謹議: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獻祖宗之廟。請宣佈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狹,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詔曰:「吏受所監臨,以飲食免,重;受財物,賤買貴賣,論輕。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廷尉信謹與丞相議曰:「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監、所治、所行、所將,其與飲食,計償費,勿論。它物,若買故賤,賣故貴,皆坐臧為盜,沒入臧縣官。吏遷徙、兔、罷,受其故官屬所將、監、治送財物,奪爵為士伍,免之。無爵,罰金二斤,令沒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於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為河間王,閼為臨江王,餘為淮陽王,非為汝南王,彭祖為廣川王,發為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國蕭何孫系為列侯。 秋,與匈奴和親。 三年冬十二月,詔曰:「襄平侯嘉子恢說不孝,謀反,欲以殺嘉,大逆無道。其赦嘉為襄平侯,及妻子當坐者複故爵。論恢說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陽王宮正殿災。 吳王濞、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舉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亞夫、大將軍竇嬰將兵擊之。斬御史大夫晁錯以謝七國。 二月壬子晦,日有蝕之。 諸將破七國,斬首十余萬級。追斬吳王濞於丹徒。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自殺。 夏六月,詔曰:「乃者吳王濞等為逆,起兵相脅,詿誤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滅,吏民當坐濞等及逋逃亡軍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藝等與濞等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汙宗室。」立平陸侯劉禮為楚王,續元王后。立皇子端為膠西王,勝為中山王。賜民爵一級。 四年春,複置諸關用傳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榮為皇太子,徹為膠東王。 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秋七月,臨江王閼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蝕之。 五年春正月,作陽陵邑。夏,募民徙陽陵,賜錢二十萬。 遣公主嫁匈奴單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廢。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春正月,廢皇太子榮為臨江王。 二月,罷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膠東王徹為皇太子。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孫子為列侯。 二年春二月,令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國,大鴻臚奏諡、誄、策。列侯薨及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諡、誄、策。王薨,遣光祿大夫吊襚、祠、賵,視喪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視喪事,因立嗣。其葬,國得發民挽喪、穿、複土,治墳無過三百人畢事。 匈奴入燕。 改磔曰棄市,勿複磔。 三月,臨江王榮坐侵太宗廟地,征詣中尉,自殺。 夏四月,有星孛於西北。 立皇子越為廣川王,寄為膠東王。 秋七月,更郡守為太守,郡尉為都尉。 九月,封故楚、趙傅、相、內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為列侯。 甲戌晦,日有蝕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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