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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捕奸党殷景仁定謀 露逆萌范蔚宗伏法(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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曄尚沈吟不決,熙先複說道:「愚尚有一言,不敢不向公直陳,公累世通顯,乃不得連姻帝室,人以犬豕相待,公豈不知恥!尚欲為人效力麼?」 【更進一步,是抉透隱情。】 這數語激起曄恨,不由的感動起來。曄父范泰,曾任為車騎將軍,從伯弘之,襲封武興縣五等侯,只因門無內行,不得與帝室為婚,曄原引為恥事,所以被熙先揭破,遂啟異圖。熙先鑒貌辨色,已知曄被說動,便與曄附耳數語,曄點首示意,熙先乃出。 謝綜嘗為義康記室參軍,綜弟約娶義康女為妻,當然與義康聯絡。又有道人法略,女尼法靜,皆受義康豢養,素感私恩,並與熙先往來。法靜妹夫許曜,領隊在台,約為內應。就是中護軍丹陽尹徐湛之,本是義康親黨,熙先更與連謀,並羼入前彭城府史仲承祖,日夕密議廢立事。三個縫皮匠,比個諸葛亮,況有十數人主謀,便自以為諸葛亮複生,定可成功。 當下想出一法,擬嫁禍領軍將軍趙伯符,誣他逞兇行弑,由范曄、孔熙先等入平內亂,迎立彭城王義康。【逞情妄噬,怎得不敗?】一面由熙先遣婢采藻,隨女尼法靜往豫章,先與義康接洽,及法靜、采藻還都,熙先又恐采藻泄言,把她鴆死。【殘忍。】又詐作義康與湛之書,令在內執除讒慝,陽示同黨,待期舉發。 適衡陽王義季辭行出鎮,皇三子武陵王駿,簡任雍州刺史,皇四子南平王鑠,也出為南豫州刺史,同日啟行。宋主賜餞武帳岡,親往諭遣。熙先與曄,擬即就是日作亂,許曜佩刀侍駕,曄亦在側。宋主與義季等共飲,曜一再指刀,斜目視曄,究竟曄是文人,膽小如鼷,累得心驚肉跳,始終未敢動手。【原來是銀樣鑞槍頭。】 俄而座散,義季等皆去,宋主還宮,徐湛之恐事不濟,竟密表上聞。宋主即命湛之收查證據,得曄等預備檄草,上面已署錄姓名。當即按次掩捕,先呼曄及朝臣,入集華林園東閣,留憩客省,然後飭拿謝綜、孔熙先等,一一審訊,並皆供服。 宋主出禦延賢堂,遣人問曄,曄滿口抵賴。再命熙先質對,熙先笑語道:「符檄書疏,統由曄一人主稿,怎得誣賴別人!」 【自己本是首謀,偏說他人主議,小人之可畏也如此。】 曄還未肯供認,經宋主取示草檄,上有曄親筆署名手跡,自知無可隱諱,只好據實直陳。乃將曄拿下,與熙先等同拘獄中。 曄在獄上書,備陳圖讖,申請宋主推誠骨肉,勿自貽禍等語。宋主置諸不理,但命有司窮治逆案,延至二旬,還未定刑。曄在獄中賦詩消遣,尚望更生。小子閱《範曄列傳》,見有曄詠五古一首,當即隨筆抄錄,作為本回的結束。其詩雲: 禍福本無兆,惟命歸有極; 必至定前期,誰能延一息? 在生已可知,來緣㦎無識。【㦎音畫,不慧貌】 好醜共一邱,何足異枉直! 豈論東陵上,寧辨首山側, 雖無嵇生琴,庶同夏侯色。【晉嵇康被害遭刑,索琴彈曲,操廣陵散】【魏夏侯玄為司馬師所殺,就刑東市,神色不變。】 寄言生存子,此路行複即。 既而刑期已至,範曄等統要駢首市曹,臨刑時尚有各種情形,待小子下回再敘。 *==*==* 義康未嘗圖逆,而劉湛、範曄,先後構釁,名若為義康謀,實則為身家計,求逞不成,殺身亡家,觀於本回之敘錄,病其狡,轉不能不憫其愚焉!夫劉湛、範曄,無功業之足稱,而一則為領軍將軍,一則兼太子詹事,入參機密,位非不隆,曩令廢立事成,逆謀得遂,度亦不過拜相封侯已耳。 況古來之佐命立功者,未必能長享富貴,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劉、范固自稱智士,胡為辨不蚤辨,自取誅夷耶?子輿氏有言:其為人也小有才,未聞君子之大道,則足以殺其軀而已。劉湛、範曄,正此類也。彼劉斌、孔熙先輩,鄙詐小人,更不足道,而義康為所播弄,始被黜,繼遭廢,死期已不遠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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