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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回 罷參戰改設機關 撤自治收回藩屬(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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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山東問題,未曾解決,國民當然不服,屢有排日舉動。山東齊魯大學生,常在通商要港,調查日貨出入,不許華商販售。一日,見有車夫運糧,輸往海口,學生疑他私濟日人,趨往過問。偏被日人瞧見,號召日警,竟將學生拘去。事為學商各界聞知,即聚集數千人,共至省長公署,請向日本領事交涉。當由省長派員勸慰,許即轉告日領,索回學生。大眾待至晚間,未見釋歸,又向省長署中要求,直至次日始得將學生放歸,眾始散去。嗣又有鄉民數千人,因日人在膠濟鐵路橋洞旁,抽收人畜經過稅,亦至省長公署,要請與日人理論。經省長婉言勸導,教他少安毋躁,待政府解決青島問題,自不至有此等情事。鄉民無可奈何,只好退歸。惟排斥日貨,始終未懈。不但山東如是,各省亦皆如是。 駐京日使,專用強力壓迫我國政府,嚴行禁止,政府不得不通電各省,但說是:「陸專使拒絕簽字,正當統籌全域,亟謀補救,各省排斥日貨,徒然意氣用事,反損友邦感情,務希責成軍警,實力制止」等語。各省長官,雖亦照式曉示,惟國民不買日貨,乃是交易自由,並非犯法,所以禁令屢申,也是徒然。政府也不過虛循故事。既而上海租界內,有懸掛日皇形像,當眾指詈等情。四川重慶境內,日本領事宴請中國官紳,轎夫馬弁,群集領事署門,用泥土塗抹門首的菊花徽章。兩事又經日使提出,請中國政府設法消弭,並查辦犯人,嚴行懲罰云云。政府也只好通電各省,申諭人民,毋得再犯友邦國徽及君主肖像。此外尚有各種交涉,不勝枚舉。惟巴黎和會中陸專使等,對德條約,已不簽字。接連是對奧條約,亦由協約國與奧使議定,迫令承認。奧使倫納爾等,起初也極力抗辯,終因兵敗國危,無能為力,沒奈何忍辱簽字。 協約國當然簽約,陸專使等對著奧國,沒甚關礙,也即簽字。奧約與德約略同,無非是割讓土地,裁損軍隊,放棄歐洲以外一切權利,承認匈牙利獨立,奧、匈本聯邦國,至此匈始獨立。及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新建諸國,並賠償各國戰爭損失等情。中國專使既經簽字,便即電達中央,時已為九月中旬了。徐總統乃連下二令道: 我中華民國於六年八月十四日,宣告對德國立於戰爭地位,主旨在乎擁護公法,維持人道,阻遏戰禍,促進和平。自加入戰團以來,一切均與協約各國,取同一之態度。現在歐戰告終,對德和約,業經協約各國全權委員,于本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巴黎簽字,各國對德戰事狀態,即於是日告終。我國因約內關於山東三款,未能贊同,故拒絕簽字,但其餘各款,我國固與協約各國,始終一致承認。協約各國對德戰事狀態,既已終了,我國為協約國之一,對德地位,當然相同。茲經提交國會議決,應即宣告我中華民國對於德國戰事狀態,一律終止。凡我有眾,咸使聞知!此令。 對德戰事狀態終止,業於九月十五日佈告在案,茲據專使陸徵祥電稱,奧約已於九月十日經我國簽字等語,是對德、奧戰爭狀態,業已完全解除。惟宣戰後對德、奧人民所訂各項章程,非有廢止或修改之明文,仍應繼續有效。此令。 還有廣東軍政府,比徐總統佔先一著,也對德宣告和平,文雲: 自歐戰發生,德人以潛艇封鎖戰略,加危害於中立國,我國對德警告無效,繼以絕交,終與美國一致宣戰,當即聲明所有中、德兩國從前所訂一切條約合同協約,皆因兩國立於戰爭地位,一律廢止。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我協約國與德國訂休戰條約,隨開和平會議於巴黎,我國亦派專員出席與會,惟對於和約中關係山東問題三款外,其他條款,及中、德關係各款,我國均悉表示贊成。今因我專使提出保留山東無效,未簽字於和約,此系我國保全主權,萬不獲已之舉。對於協約各國實非常抱歉。而對於德國恢復和平之意,則亦與協約各國相同,並不因未簽字而有所變易。我中華民國希望各友邦對於山東問題三款,再加考量,為公道正義之主張,而為東亞和平永久的保障,實所馨香禱祝者也。特此通告! 看官閱過上文,應知中國與德、奧宣戰本由段祺瑞首先主張,所以段祺瑞辭去總理,名為下野,實是仍任參戰督辦。德、奧約定易戰為和,參戰處應該撤銷,所有參戰處辦事人員,統皆敘功,段祺瑞得受勳一位殊榮。惟段派不願就此閒散,當然預先籌劃,以便改設機關。徐樹錚出任邊防,就是保持權力的先聲,好在俄、蒙交涉屢次發生,中國不能不積極籌備,小徐已做了前驅,中央應特任一督辦大員,作為小徐的援應。督辦大員的資格,當然非老段莫屬了。於是由政府下令道: 現在歐戰告竣,所有督辦參戰事務處,應即裁撤。惟沿邊一帶,地方不靖,時虞激黨滋擾,綏疆固圉,極關重要,著即改設督辦邊防事務處,特置大員,居中策應,以資控馭而赴事機。其參戰處未盡各事,並歸該處繼續辦理,借資收束。此令。 這令後面,便是特任段祺瑞督辦邊防事務。好一篇改頭換面的大文章,仍由段老一手做去。倚段奉段的人物,也得聯蟬辦事,權力依然,可喜可賀。【語語生芒。】先是俄國內亂,不遑外顧,西伯利亞一帶,新舊各黨,互生抵觸,亂匪亦乘勢蜂起,隨處滋擾。我國除蒙古外,如吉林、黑龍江、新疆各界,均與俄境毗連,免不得為彼所逼,時有戒心。吉黑兩省督軍省長,屢次致電中央,請派海軍艦隊,馳往松花江為駐防計。 當經海軍部提出議案,諮交國務會議,國務員一體贊成,並援前清咸豐八年璦琿條約作為證據。查璦琿條約,為中、俄兩國所協定,內載:「黑龍江、松花江左岸,由額爾古納河至松花江口,為俄羅斯國屬地;右岸順江流至烏蘇裡河,為大清國屬地。由烏蘇裡河往彼至海所有之地,此地如同接連兩國交界明定其間地方,為大清國、俄羅斯國共管之地。由黑龍江、松花江、烏蘇裡河,此後只准大清國、俄羅斯國行船,各別外國船隻不准由此江、河行走」等語。據此約文,既稱由烏蘇裡河往彼至海,如同連接,是我船由海溯江,在黑龍江、松花江流域中,雖經過俄屬江流,也是依據條約行事。況條約載明,只准中、俄兩國行船,不准各別外國船隻行走,是中國船隻,顯然可行。現在俄亂方亟,不暇顧及邊境治安,我國若籌辦黑龍江防,正是目前急務。且黨匪所至,中、俄商民,並皆罹殃,如果我國江防成立,不但華民免禍,就是俄民也受益不淺。俄政府應該歡迎,不至抗議。國務員執此理由,因即決議進行,由海軍部派出王崇文為吉黑江防籌辦處處長,並飭海軍總司令,調駛利綏、利捷、利通、利川、江亨、靖安等六艦,由滬北往松、黑二江駐防。 各艦駛至海參崴,俄人提出抗議,不容中國艦隊上駛,經海軍代表林建章,與外交委員劉鏡人等,一再理論,始得放行前進。將抵松花江口,暫泊達達島,又為俄官所阻,不能徑入。達達島地曠人稀,無從購取煤糧,俄人且截斷各艦的運輸,幾至坐困。林建章等一面與俄人交涉,一面自由駛入廟街,擬尋一避冷港內,寄泊禦寒。不料西伯利亞俄軍,竟不分皂白,放起炮來,連聲轟響,向中國艦隊激射。艦隊慌忙退避,已有弁目三人受傷,當即拍電到京,一再告急。政府先已照會俄使,依照璦琿條約,與他辯論。俄使倒也說不出理由,但言:「本使只能隨本國政潮,從權辦理,中國若據璦琿條約,亦可自行上駛,各行其是。」 【照此口吻,也是由俄國內亂,故從柔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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