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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回 停會議拒絕苛條 徇外情頒行禁令(2)


  原來歐洲和會中,本有國際同盟的規定,為協約國和議草約第一條件。列席諸國委員,統入同盟會,應該簽字。惟同盟雖另訂約章,卻與和約有連帶關係,和約中若不簽字,便是同盟會不得加入。所以中國專使陸徵祥等,為了日人恃強,不肯將青島交還,列入和約,更生出許多困難,屢與政府電文往還,政府也想不出完全方法。國民但為意氣的主張,東嘩西噪,鬧成一片,惹得政府越昏頭磕腦,無從解決。再加南北和議,又複決裂,安福派且橫梗中間,這真是徐政府建設以後第一個難關。

  【做總統與做總理的趣味,不過爾爾,奈何豪強還想爭此一席?】

  但中國到了這個地位,還虧有奔走呼號的士人,不甘屈辱,所以外人還有一點敬意,就是東鄰日本,也未免忌憚三分。自從我國排日風潮,迭起不已,歐洲和會,頗受影響,日本代表牧野男爵,方發表山東主權歸還陳述書,因此青島始有交還的傳聞。但日代表雖有此語,終未肯加入和約,故陸專使亦終未便簽字。此次國務院通電各省,各省督軍省長,多數麻木不仁,有幾個稍具天良,也無非寄一複電,反對簽約。獨安福派中人物,還要替曹章二人出氣,硬迫徐政府懲辦學生。教育總長傅增湘,本為段氏所引重,恂恂儒雅,無甚黨見,但為了京師學潮,滿懷鬱憤,無法排解,自遞出辭呈後,不待批准,便匆匆離京,莫知所往。自好者應該如此。部務寬宕了半月,徐總統只好准令辭職,暫使次長袁希濤,代理部務。

  於是北京各學校學生,公議罷課,發佈意見書,大致分作三層,首言外交緊急,政府不予力爭;次言國賊未除,反將教育總長解職,且連下訓戒學生的命令,禁止集會自由;末言日本逮捕我國留學生,政府至今毫無辦法,所以提出請求,向政府要求照辦,特先罷課候令,非達到目的不止。一面佈告同學,無論何人,不得擅自上課。又組織十人團,研究救魯義勇隊辦法;並四出演說,促進國民對外的覺悟。既而京外各中學校,紛紛繼起,先後宣告罷課,此外各界人士,排斥日貨,力行不懈。日商各肆,無人過問,甚且華商預定各日貨,都要退還,累得日人多受損失,當然去請求本國政府,設法挽回。日人素來乖巧,先由外務大臣通告中國駐日代理公使莊景珂,說出一派友善的虛詞,籠絡中國,略雲:

  觀日本與中國之關係,中國官民中,往往對於日本之真意,深懷疑慮,且有誤信日本此次於交還膠州灣德國租借地於中國之既定方針,將有變更之圖。余聞之甚出意外,且深為遺憾。近如牧野男爵,為關於山東問題,說明日本之地位,曾發表其聲明於新聞紙上,余於此確認此項之聲明,即日本於所口約者,嚴正確守山東青島連同中國主權,均須交還中國。而中日兩國,為增進相互利益所締結之一切協定,亦當然誠實遵行。其中國因參戰結果,由聯合國商得之團匪賠償金之停付,關稅切實值百抽五之加增,並根據講和條約由德國取回之有利條件,日本對於此等事項,無不欣然維持中國正當之希望。且帝國政府,仍擬照餘在前期議會所聲明者,以公正協和之精神為根據,而確定對華之方針,以期實行,中國官民,固不必多滋疑慮也。

  代理公使莊景珂,得了此信,立即電達政府。仿佛小兒得餅情形。政府也道他是改變風頭,可望軟化。哪知過了八九日,即由駐京日使,送達公文至外交部,略言:「近來北京多散佈傳單,不是說膠州亡,就是說山東亡,此種論調,傳播各省,煽動四處人民,實行排斥日貨,應請注意!」

  並指外交委員林長民,有故意煽惑人民的嫌疑,亦與邦交有礙等語。林長民聞知消息,不得不呈請辭職,就是政府亦只好勉徇所請,特下令示禁道:

  近日京師及外省各處,輒有集眾遊行演說,散佈傳單情事,始因青島問題,發為激切言論,繼則群言汜濫,多軼範圍,而不逞之徒,複藉端構煽,淆惑人心,於地方治安,關係至巨。值此時局艱屯,國家為重,政府責任所在,對內則應悉心保衛,以期維持公共安寧,對外尤宜先事預防,不使發生意外紛擾。著責成京外該管文武長官,剴切曉諭,嚴密稽察。如再有前項情事,務當悉力制止。其不服制止者,應即依法逮辦,以遏亂萌。京師為首善之區,尤應注重,前已令飭該管長官等認真防弭,著即恪遵辦理。倘奉行不力,或有疏虞,職責攸歸,不能曲為寬假也!此令。

  越數日,又有一令,宣示青島案情,並為曹、章、陸三人,洗刷前愆。文雲:

  國步艱難,外交至重,一切國際待遇,當悉准於公法,京外各處,散佈傳單,集眾演說,前經明令申禁。此等舉動,悉由青島問題而起,而群情激切,乃有嫉視日人、抵制日貨之宣言,外損邦交,內隳威信,殊堪慨喟。

  抑知青島問題,固肇始於前清光緒年間,德國藉口曹州教案,始而強力佔據,繼乃訂約租借。歐戰開始,英、日軍隊攻佔青島,其時我國,尚未加入戰團,猶賴多方磋議,得以縮小戰區,聲明還付。迨民國四年,發生中日交涉,我政府悉力堅持,至最後通牒,始與訂立新約,於是有交還膠澳之換文。至濟順、高徐借款合同,與青島交涉截然兩事,該合同規定線路,得以協議變更,又有撤退日軍,撤廢民政署之互換條件,其非認許繼續德國權利,顯然可見。曹汝霖迭任外交財政,陸宗輿、章宗祥等,先後任駐日公使,各能盡維持補救之力,案牘具在,無難複按,在國人不明真相,致滋誤會,無足深責。

  惟值人心浮動,不逞之徒,易於煽惑,自應剴切宣示,俾釋群疑。凡我國人,須知外交繁重,責在當局,政府於此中利害,熟思審處,視國人為尤切,在國人惟當持以鎮靜,勿事驚疑。倘舉動稍涉矜張,轉恐貽患國家,適乖本旨。所有關於保衛治安事項,京外各該長官,自應遵照迭次明令,切實辦理,仍著隨時曉導,咸使周知!

  此令。

  這令一下,更與全國人士的心理,大相反背,國民怎肯服從命令,統做了仗馬寒蟬?政府卻還要三令五申,促使各校學生,即日上課。正是:

  民氣甯堪常受抑?學潮從此又生波。

  欲知政府諭令學生諸詞,且至下回錄述。

  *==*==*

  自政黨二字,出現于前之季,於是世人反以朋黨為美談,甲有黨,乙亦有党,丙丁戊無不有黨,黨愈多而意見愈歧,語言愈雜,欲其互相通融,各泯猜忌,豈不難哉?觀南北兩派之會議,俱各挾一黨見以來,朱代表雖有求和之意,而安福黨人,從旁牽掣,烏足語和?南方之所以痛嫉者,即為安福派,安福不去,和必無望,此八條苛約之所以出現也。夫和議既歸無效,則魯案當然不能解決。曹、章、陸三人,固安福派之旁系也,彼既親日,日人亦何憚而不恃強?借交還之美名,迫中央之諭禁,毋乃更巧為侮弄乎?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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