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蔡東藩 > 民國通俗演義 | 上頁 下頁 |
第四十八回 義兒北上引侶呼朋 詞客南來直聲抗議(1) |
|
卻說上回所敘的禦幹兒,看官道是何人?就是當時署理鄂督的段芝貴。【又是一個大名鼎鼎的人物。】 芝貴履歷,前文亦已見過,為何叫他作禦幹兒呢?說來又是話長。小子援有聞必錄的老例,把大略演述出來: 相傳老袁當小站練兵時,芝貴官銜,尚不過一個候補同知。他在直隸聽鼓,未得差遣,抑鬱無聊,意欲投效老袁麾下,挽某當道替他吹噓。老袁雖然收錄,仍然置諸閒散,不給優差。適阮忠樞為袁幕僚,總司文案,芝貴遂與他結識,求為汲引。忠樞替他想一方法,教他秘密進行,定可得志。看官道是何事?原來天津地方平康裡,蓄豔頗多,韓家班尤為著名,阮忠樞備員軍署,每當文牘餘暇,輒邀二三友人,往韓家班獵豔,曾與歌妓小金紅,結不解緣。小金紅有一姊妹行,叫作柳三兒,色藝冠時,高張豔幟。阮得瞻丰采,也暗暗稱羨,會老袁招阮私宴,醉後忘形,偶詢及平康人物,阮即以柳三兒對。袁頗欲一親顏色,只以身作達官,不便訪豔。 【前清時猶有此礙,以視今日何如?】 當下與阮密商,擬乘夜闌人靜時,微服往遊。阮願作導線,即與袁約定時間,屆期先往韓家班,與柳三兒接洽,待到夜半,果見老袁易服而來,由阮呼三兒出見,佳麗當前,令人刮目。經老袁仔細凝視,果然是當代尤物,風韻絕倫。三兒亦眉挑目逗,賣弄風騷。【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差不多似此情景。】兩下傾心,一見如故。既而華筵高張,歡宴終夕,比至天明,袁偕阮返,猶覺餘情未忘。嗣是暇輒過從,倍加恩愛,本欲替她脫籍,因恐納妓招謗,或幹吏議,所以遲遲未決。 阮忠樞窺透隱情,遂叫段芝貴代為贖身,間接獻納,不怕老袁不墮入彀中,格外青睞。芝貴得此教益,即依計而行,黃金朝去,紅粉夕來,又有阮為紹介,潛送袁寓。柳三兒得為袁氏四姨太,段芝貴亦竟獲優差,由袁下劄,委任全軍總提調,【楊翠喜之獻奉,想亦由此策脫胎。】袁、段情誼,日久愈親。每日早起,段又必詣袁問安,老袁戲語芝貴道:「我聞人子事親,每晨必趨寢門問安,汝非我子,何必如此。」 芝貴道:「父母生我,公栽培我,兩兩比較,恩誼相同,如蒙不棄,顧作義兒。」 【樂得攀援,莫謂小段無識。】 老袁聽到此語,不免解頤一笑。芝貴只道袁已承認,竟拜倒膝前,呼袁為父。老袁推辭不及,口中雖說他多事,但已受了四拜,仿佛是認做幹爺了。 後來老袁被譴,芝貴亦為楊翠喜事,掛名參案,革職回籍。見《清史》。至清室已覆,袁為總統,他自然重張旗鼓,又複上臺,癸醜革命,平亂有功,旋即出督武昌,繼段祺瑞後任。此次聞京中倡言帝制,就趕忙離了湖北,只說是入覲總統,拚命馳來。當下邀集朱啟鈐、周自齊、唐在禮、張士鈺、雷震春、江朝宗、吳炳湘、袁乃寬、顧鼇等,密議鼓吹帝制,與籌安會分幟爭功。可巧公民請願團,已經發現,【料知梁財神勢力不小,】只好合攏一起,較為妥當。梁財神聞芝貴進京,亦知他是有名的義子,將來要升做禦幹兒,不得不與他周旋,融成一片。兩情不謀而合,況是彼此熟識,一經會面,臭味相投,當即互相借重,定名為請願聯合會。那時請願團的宣言書,已經印就,由段芝貴等審視,見書面寫著道: 民國肇建,於今四年,風雨飄搖,不可終日。父老子弟,苦共和而望君憲,非一日矣。自頃以來,二十二行省及特別行政區域,暨各團體,各推舉尊宿,結合同人,為共同之呼籲,其書累數萬言,其人以萬千計,其所蘄向,則君憲二字是已。政府以茲事體大,亦嘗特派大員,發表意見於立法院,凡合于鞏固國基,振興國勢之請,代議機關,所以受理審查以及於報告者,亦既有合於吾民之公意,而無悖於政府之宣言,凡在含生負氣之倫,宜有舍舊圖新之望矣。惟是功虧一簣,則為山不成,鍥而不捨,則金石可貫。同人不敏,以為吾父老子弟之請願者,無所團結,則有如散沙在盤,無所榷商,則未必造車合轍。又況同此職志,同此目標,再接再厲之功,胥以能否聯合進行為斷。用是特開廣座,畢集同人,發起全國請願聯合會,議定簡章,凡若干條。此後同心急進,計日程功,作新邦家,慰我民意,斯則四萬萬人之福利光榮,非特區區本會之厚幸也。 末附有請願聯合會章程,共十一條,條文如下: 第一條 本會以一致進行,達到請願目的為宗旨。 第二條 凡已署名請願者,皆得為本會會員。 第三條 本會設職員如左: (一)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由會員中公舉之。 (二)理事若干人,由會員公推之。但各團體請願領銜者,當然為本會理事。 (三)參議若干人,由會長及全體職員會公推之。 (四)幹事分為文牘會計庶務交際四科,各科主任幹事一人,余幹事若干人,由會長副會長合議推任之。 第四條 會長代表本會,主持辦理本會一切事務。 第五條 副會長輔助會長,辦理本會一切事務。會長有事故,副會長得代理之。 第六條 理事隨時會商會長,辦理本會特別要務。 第七條 參議隨時建議本會,贊理一切會務。 第八條 幹事商承會長,分科執行本會一切事務,其各科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九條 本會開會,分為兩種:(一)職員會得由會長隨時召集之,(二)全體大會,遇有特別事故時,由會長召集之。 第十條 本會設事務所于安福胡同。 第十一條 本會章程,如有認為不適當時,得開大會,以過半數之議決修改之。 段芝貴等閱畢,便道:「正副會長,可曾舉定麼?」 梁士詒即申述沈雲霈為會長,張鎮芳、那彥圖為副會長,余如文牘會計庶務交際等員,亦一一說明。段芝貴道:「甚好,就照此進行罷。我即擬返鄂,凡事應由諸公偏勞。」 梁士詒道:「這也不必過謙,但參議幹事等員,尚須推選若干人。」 段芝貴道:「章程中應由會長等主持,但請沈會長與在會諸公推選便是。」 沈雲霈時亦在座,忙接口道:「這也須大家斟酌。但會名既稱為全國聯合,應該將各省官民,招集攏來,愈多愈妙。此事頗要費時日呢。」 段芝貴笑道:「沈先生你真太拘泥了。各省官吏,那一個不想上達?但用一個密電,管教他個個贊成。若是公民請願,也很是容易,只叫各省官吏,用他本籍公民的名義,湊合幾個有聲望的紳士,聯名請願,便好算作民意代表了。老先生,你道真要令四萬萬人,悉數請願麼?」 【好簡捷法子。】 梁士詒道:「這話還是費事。依愚見想來,在京官僚,多是各省的闊老,若教他列名請願,並把自己的親戚朋友,添上幾十百個名兒,便可算數。難道他們的親友,因未曾通知,定要來上書摘釋麼?」 說畢,哈哈大笑。【梁財神的妙法,又進一層。】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