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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回 競選舉黨人滋鬧 斥時政演說招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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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清隆裕太后病逝,乾清宮內當然料理喪儀,大殮後停柩體元殿。清宮內瑾、瑜、珣、瑨四妃于前晚聞信,均欲進宮詢問,因神武門已閉,竟不得入。翌晨方得進宮,見故後遺骸已在體元殿停靈,並不哭泣,且指遺骸道:「你也有今日麼?」 無非婦女心腸。言訖後,向世續等問話,多方詰責,百般挑剔。世續等莫明其妙,徒嗟歎了好幾聲。還有一班小太監,乘著喪亂機會,紛紛搬運珍寶物件,連夜不絕。世續也彈壓不住,窮極計生,便聲言道:「袁總統已派段芝貴入宮,他系軍人,看你等這般紛擾,將要軍律從事呢。」 宮監們聽到此語,方漸平靜,但檢點宮中失物,約已值價洋十萬元。世續一面治喪,一面請袁總統派員入宮,幫同料理。袁總統乃派蔭昌、段芝貴、孫寶琦、江朝宗、言敦源、榮勳等數人,前往幫辦,並命國務院發出通告二則,依次錄述如下: 據清室內務府總管報稱,二月二十二日丑時,隆裕皇太后仙馭升遐等語,當經派員查檢,醫官曹元森張仲元等所開脈方,俱稱虛陽上升,症勢叢雜,氣壅痰塞,至二十二日丑時,痰壅薨逝。敬維大清隆裕皇太后,外觀大勢,內審輿情,以大公無我之心,成亙古共和之局,方冀寬閑退處,優禮長膺,豈圖調攝無靈,宮車宴駕?此四語好似挽聯。追思至德,莫可名言。凡我國民,同深痛悼。除遵照優待條件,另行訂議禮節外,特此通告! 茲值大清隆裕皇太后之喪,遵照優待條件,以外國君主最優禮待遇,議定各官署,一律下半旗二十七日,左腕圍黑紗。即民國制定喪禮。自二月二十二日始,至三月二十日止,以志哀悼,特此通告! 此外派員致祭,複令各部院長官,亦親往祭奠,並開國務院特別會議,查照優待清室條例,所有崇陵未完工程,應如制妥修,需用經費,均由中華民國支出。隆裕後祔葬崇陵,更兼贊助共和,有功民國,一切喪葬禮節,務須從優,費用歸民國擔任。會議已定,提交參議院,當然通過。 自是清宣統帝歸瑾、瑜兩太妃撫育,後事如何,後文再行記錄,暫且慢表。隆裕後贊成共和,不忍以養人者害人,可算聰明婦女,故于病逝時,特別加詳。 且說國會組織法,及各議員選舉法,已公佈多日,元年殘臘,袁總統發佈正式召集國會令,令曰: 正式國會召集之期,依照約法,以十個月為限。民國元年八月,業將國會組織法,暨參議院眾議院議員選舉各法,公佈施行在案。民國正式國會,為共和建設所關,本大總統躬承我國民付託之重,迭經飭由國務總理內務總長督令籌備國會事務局,及各該參議院議員選舉監督,眾議院議員選舉總監督,選舉監督等,分別妥速籌備。並先後制定參議院眾議院各選舉日期令,俾各依限進行。自約法施行以來,現已十個月屆滿,據國務總理內務總長呈具籌備國會事務局呈稱:「眾議院議員複選舉,除據報延期各省分外,余均於民國二年一月十日遵令舉行,其參議院議員選舉,亦將次第遵令舉行」等語,本大總統深維我中華民國締造之艱難,夙夜兢兢,未敢以臨時期內,稍涉暇逸。 茲幸國會議員已如法選出,亟應依照約法,下令召集。自民國二年一月十日正式開會召集令發佈之日起,限於民國二年三月以內,所有當選之參議院議員,及眾議院議員,均須一律齊集北京,俟兩院各到有總議員過半數後,即行同時開會。至關於國會開會之籌備事項,應由國務總理內務總長督飭籌備國會事務局,速為籌備完全。共和政治之良否,政府固有完全之責任,而尤以正式國會為筦樞。一德一心,共圖盛業,斯則本大總統代表我漢、滿、蒙、回、藏五大民族,所馨香禱祝以求之者也。此令! 又令各省行政長官,定期召集省議會議員,其文雲: 各省省議會議員選舉法,業經本大總統于民國元年九月公佈施行,嗣複製定省議會議員第一屆選舉日期令,迭飭各該選舉總監督,依限辦理在案。現在各省省議會議員複選舉,除據報延期各省分外,餘均遵令舉行,自應飭由各省行政長官,分別召集,為此通令各該省行政長官,自令到之日起,即先行發佈省議會議員召集令,凡複選未經據報延期各省分,限於民國二年二月十日以前召集。其已經據報延期各省分,限於該省省議會議員複選舉行後,由該省行政長官,酌定日期召集,各該省議會議員,均一律依令齊集省城,俟該省議會到有總議員三分之二以上時,即行開會。開會之翌日,即先舉行參議員選舉,以重要政。此令! 這兩令公佈後,各省辦理選舉事宜,有幾區已了手續,有幾區尚在未了,惟因黨派不同,競爭甚烈,或用強力脅迫,或用金錢買囑,或用情面懇托,選舉人受這三種運動,不管他是甚麼黨派,只好依著投票,有時強力相等,金錢相等,情面相等,反使選舉人左右為難,往往因投了甲票,未投乙票,投了丙票,未投丁票,甲丙果然被選,乙丁竟致向隅,於是乙丁不肯罷休,當場嘩擾,甚且強奪投票匭,或搗毀投票所,攪得他秩序紊亂,票紙散失,令他再行選舉,非運動到手,總不甘心。當議決選舉法時,亦曾料到此著,將選舉訴訟事件,及選舉犯罪條例,盡行規定,預為防範;偏中國是個章程國,形式上很覺嚴密,實際上絕少遵行,以致選舉風潮,屢見疊出。中國人之無公德心,於此可見。說將起來,令人可歎。 看官試想!選舉法為什麼設立?原是國成民主,應歸人民立法,但人民很多,不是個個能立法的,又不是個個好去立法的,由是令選舉代表,揀出幾個熟習政治、曉得利弊的人物,使他當選,作為全國或全省的立法員,凡是眾望所歸,定然有些才識,這是外洋立憲國的良法,偏被我中國仿行,第一屆選舉,便生出無數情弊。袁政府得此報告,因嚴命遵守法律,且令初複選監督,摘錄刑律第八章,關於妨害選舉之罪各條,揭示投票所,又就投票所周圍,臨時增派警兵,保持秩序,後來舉正式總統,便用軍警強迫,雖是老袁專制手段,也是各議員自己所致。各選舉區,才得稍稍平靜,只暗地裡仍然運動,各立黨幟,各爭黨權。 其時國民黨最占多數,次為共和黨,另外又有兩黨出現,一叫做民主黨,一叫做統一黨。俗語說得好:「寡不敵眾」,民主統一兩黨,新近組織,人數尚少,敵不過國民黨,就是共和黨人,也不及國民黨的多數,因此國會議員,至總選舉後,多半是國民黨當選。袁總統最忌國民黨,探得參眾兩院中,國民黨議員,占得十分的六七,逆料將來必受牽制,遂想出密謀,將國民黨中的翹楚,賞他一顆衛生丸,免得他來作怪,這真古人所謂釜底抽薪的計策。痛乎言之! 看官你道何事?待小子續敘出來。前任農林總長宋教仁,卸職後,為國民黨理事,主持黨務,他本是湖南桃源人,字遯初,亦作鈍初。別號桃源漁父。十二歲喪父,家甚貧窶,因有志向學,肄業武昌文普通學堂。在校時已蓄革命思想,聯結同志,嗣被校長察覺,把他斥退,他遂籌借銀錢,遊學東洋。適值孫文、黃興等組織同盟會,遂乘勢入為會員,襄辦民報,鼓吹革命。後與黃興等潛入中國,一再舉事,均遭失敗,乃定議在湖北發難,運動軍隊,計日大舉。 武昌起義,實受革命黨鼓吹,他便是党中健將,奔走往來,不辭勞苦,卒告成功。至孫文回國,設立南京政府後,曾受任為法制院院長,凡臨時政府法令多是他一手編成。繼念南北未和,終難統一,乃偕蔡元培、汪兆銘等同赴北京,迎袁南下。會值京津兵變,袁不果行,仍就職北京。唐紹儀出組內閣,邀他為農林總長,經參議院通過,就職不過兩月,唐內閣猝倒,遂連帶辭職。他經此閱歷,已窺透老袁心腸,決意從政黨入手,四處聯絡,把共和統一黨員,引入同盟會中,攜手聯盟,同組為國民黨,當由黨員共舉為黨中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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