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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回 憂中憂英使索複文 病上病清後歸冥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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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俄蒙交涉,尚無頭緒,英公使又來一照會,催索要求條件。看官不必細猜,便可知是西藏交涉了。先是英國駐京公使,曾奉到英政府訓令,向中政府提出抗議書,外交總長梁如浩,得過且過,並沒有放在心裡,因此未曾答覆。至此英使又來催逼,俄要規取蒙古,英自然覬覦西藏。乃由外交部檢出原書,內開五大條件雲: (一)中國不得干涉西藏之行政,並不得於西藏改設行省。 (二)中國政府,不得派無制限之兵隊,駐紮西藏各處。 (三)英國現已認定中國對於西藏有宗主權,應要求中國改訂新約。 (四)英政府前曾遵據條約,特設通信機關,後經中國軍隊擅行截斷,以杜絕印藏之交通。 (五)如中國政府,不承認以上各條件,英國政府,亦絕不承認中華民國之新共和政府。 陸征祥覽畢全文,暗想五條件中,只第三四條,尚可答辯,此外三條,關係甚是重大,雖比俄蒙協約,稍為簡單,但欲爭回西藏領土權,亦很費事。況中俄交涉,正當緊急,專顧一面,尚恐不及,偏又來了這道催命符,這正所謂禍不單至呢。當下皺著雙眉,躊躇了好一會,才到總統府中,呈明袁總統。袁總統方閱外電;面上恰含有三分喜容,一見陸徵祥入內,便起身邀坐,徵祥行禮畢,尚未開口,袁總統已笑語道:「日前科布多全境,已報克復,今又得熱河來電,開魯縣也克復了。」 說畢,即將電文遞示。陸征祥接過一瞧,無非是各軍會攻,斃匪頗眾,餘匪敗走,複將開魯克復等情。隨筆帶過蒙事,是省文之法。因將電文複繳案上,隨答袁總統道:「東西蒙尚稱得手,外蒙或容易辦理,但英使又來要求藏事,為之奈何?」 袁總統道:「日前有抗議書到來,我已與英使朱爾典說明,俟俄、蒙交涉就緒即當酌商,難道今又來催逼麼?」 袁與英使朱爾典氏交好頗密,故藉口中敘出。陸征祥聞言,便即取出照會,呈與袁總統詳閱。袁總統閱畢,便道:「他既如此催逼,我不能不答覆了。明日開國務會議,酌定複詞,可好麼?」 徵祥唯唯而出。次日複至總統府,各國務員也陸續到來,會議半日,方裁決答覆各詞,大致如下: (一)中國按照一千九百零六年之中英西藏條約,除中國外,其他國皆無干涉西藏內政之權,今謂中國無干涉西藏內政之權,理由甚無根據。至於改設行省一事,為民國必要之政務,各國既承認中華民國,即不能不承認中國改西藏為行省。況中國對於西藏,並無即時改設行省之意,此中頗有誤會。惟現在中國認定不許其他一切外國,干涉西藏之領土權及其內政。 (二)查中國並無派遣無制限軍隊駐紮西藏之事。惟按照一千九百零八年之通商條約,英國以市場之警察權及保護印、藏交通委任於中國,故中國於西藏緊要各處,當然派遣軍隊。 (三)中英關於西藏之交涉,已經兩次訂立條約,一切皆已規定明確,今日並無改訂新約之必要。 (四)中國政府從前並無有意斷阻英、藏交通之事,以後更當加意保護,斷不阻礙英、藏交通。 (五)承認中華民國是另一問題,不能與西藏問題,並為一談,深望英國先各國而承認中華民國。 複書發出,交付英使館,英使朱爾典氏,當去呈報英政府,一時未有複文。中國政府,樂得眼前清淨。嗣由川邊鎮撫使尹昌衡來電,報稱:川邊肅清。政府諸公,越覺心慰。袁總統也放下了心,好安穩過年了。怎奈蒙、藏兩區,風潮暗緊,哲布尊丹巴原頑抗如故,就是達賴喇嘛,已復原封,心下尚是未足,也想與庫倫活佛,同做皇帝。皇帝是人人要做,怪不得漢高有言,今而知皇帝之貴。外蒙得此消息,乘機遣使,到了西藏,先擬迎達賴至庫,共商獨立事情。達賴不肯應允,乃協議彼此聯絡,雙方稱帝。當訂定蒙藏協約九條,其文雲: (一)西藏國皇帝達賴喇嘛,承認蒙古構成獨立國,且將一千九百十一年十一月九日所宣言之黃教首領哲布尊丹巴喇嘛,認為蒙古國皇帝。 (二)蒙古皇帝哲布尊丹巴喇嘛,承認西藏構成獨立國,且承認達賴喇嘛為西藏國皇帝。 (三)蒙、藏兩國和衷共濟,互行諮詢,以講求黃教繁榮之方法。 (四)蒙、藏兩國將來若有內憂外患時,互相援助,永矢不渝。 (五)兩國政府,對於遊歷領土之公私人,互相設法保護。 (六)兩國政府,自由貿易產物及家畜,從新設立商業機關。 (七)所有商業上債權,以政府及商業機關所承認者,定為有效。若未經允許而爭訟者,兩國政府,決不考察。但締結本條約以前之買賣,暨因本條約第七條結果被損害者,按照政府所規定,可以要求代償。 (八)若將本條約再行修訂時,由兩國簡派代表,預先規定日期及地點,以便協商。 (九)本條約自簽約之日起,發生效力。 下文署明年月日,一是西藏子歲十二月四日,一是蒙古共戴二年十二月四日。原來西藏仍沿用陰曆,民國元年,歲次壬子,所以西藏稱為子歲。外蒙古已建年號,所以直書共戴二年。外國新聞紙上,已是刊錄全文,明明白白,中國政府,尚謂未得確實報告,且過了新年,再作區處。於是全國輿論,多抱不平,有幾省激烈的將士,也欲投袂請纓,通電全國,主張武力解決;今日說要征蒙,明日說要征藏,甚至招兵募餉,枕戈待命,那袁總統卻從容鎮靜,不肯輕動;且令國務院電飭各省將吏,嚴戒躁率。又抬出總統名義,申令各都督,教他防範軍人,毋惑浮言。 當時熱心邊事的人物,統說袁總統專務羈縻,太屬畏葸,其實老袁方面,也自有一種難處。自從六國銀行團,與熊總長等會議借款,始終無效,連每月墊款數百萬兩,也未肯照允,借款談判,竟至中止。應十一回。熊希齡旋即辭職,【應十二回。】袁總統雖已照準,乃命經理借款事宜,與繼任總長周學熙等,向六國團聲明別借,另外設法,暗托顧問洋員莫理遜,赴英運動,借到倫敦債款一千萬鎊,議定本年交三百萬鎊,明年交七百萬鎊。以鹽課作押,利息五厘,因此政府用款,才有來源,勉強度日。【補出此條,才得歸束第十一回文字,否則民國下半年如何過日,連我也生疑問了。】 惟借款陸續到手,即陸續用去,一些兒沒有餘積,哪裡來的閑款,可撥付軍餉征剿蒙、藏?這是袁總統自知為難,也似啞子吃黃連,說不出的苦衷,看官也須原諒三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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