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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東藩及其《中國歷代演義》(2)


  蔡東藩在辛亥革命前著過什麼書,我們還不知道。辛亥革命那一年他寫了一部《中等新論說文範》,這部書由上海會文堂書局出版,題「古越蔡郕著述,邵希雍評校」。邵希雍字廉存,號伯棠,山陰人,是蔡東藩的好友。蔡在此書自序中說:

  邵君廉存,予畏友也。前著《高等小學論說文範》,嘗以稿示予。閱其文,磊落有奇氣,假借文字,陶鑄國魂,予語之曰:「此所謂發愛國思想,播良善種子也。」邵君曾以鄙言弁卷首。付印後,風行全國,歲銷以萬計。本年夏,予遊閩中歸,與邵君道故。邵君擬再著《中等論說文範》一書,苦事煩,不遑賡續,屬予成之。予不文,學識又譾陋,當以未能謝。秋初,又以書見招,再三敦勉,覺無可卻。甫屬稿,而三戶聞已興起矣。就時論事,勉成數十篇,並綴數語以作弁言。竊謂為新國民,當革奴隸性;為新國文,亦不可不革奴隸性。前此老師宿儒,終日咿唔案下,專摹唐、宋諸大家文調,每下筆,摭拾古文一二語,即自命為韓、柳,為蘇、王,而於文字之有何關係,絕非所問,是謂之優孟學也可。今此後生小子,入塾六七年,自謂能作三五百字文,實則舉報紙拉雜之詞,及道聽途說之語,掇拾成篇,毫無心得,是謂之盲瞽學也可。之二者,於文字中,皆含有奴隸性者也。夫我伸我見,我為我文,不必不學古人,亦不必強學古人;不必不從今人,亦不必盲從今人。但能理正詞純,明白曉暢,以發揮新道德、新政治、新社會之精神,為新國民之先導足矣。竊不自量,本此旨以作文,不求古奧,不阿時好,期於淺顯切近,供少年學生之應用而已。

  這篇序文,說明了他和邵希雍的關係以及他自己對文字的主張;從這裡,也可以看出他在辛亥革命那一年的思想情況。邵希雍為《中等新論說文範》做一序,亦有所說明。序雲:

  吾同學友蔡君東藩,究心教育有年矣。本歲春,宦遊閩中,甫逾月即歸,危崖勒馬,智士也。夏初與晤申浦,縱談當世事,蔡君以教育急進為第一義,餘深韙之。適余擬續著《中等論說文範》,苦促無暇晷,與之商,未果。入秋餘又病,招蔡君至,申前議。蔡君語餘曰:「吾續子文,續體例,不續辭意,子無誚我也。」餘曰:「唯唯。」書成後,屬餘評閱。余學識未出蔡君右,安敢評論蔡君文。但蔡君不自贊,餘當贊之,附以總評,綴以眉批,並加圈點。

  蔡東藩和邵希雍的交誼,從這兩篇敘文中充分得到反映。蔡之所以能和會文堂發生關係,主要由於邵的介紹。武昌起義後不久,邵希雍逝世,會文堂書局因邵著的《高等小學論說文範》需要修改,就請蔡為他修改。這樣,蔡和會文堂的關係益趨密切,至一九一六年,他的《清史演義》就問世了。從《中等新論說文範》這部書中,可以瞭解蔡東藩對辛亥革命是曾經歡欣鼓舞地歌頌的,可是過了四、五年以後,他失望了,政治熱情冷落了。自從寫了《清史演義》為社會所歡迎後,他對寫演義的興趣逐漸濃厚。但他畢竟是個愛國的人,有時也在演義中發發牢騷,聊以自慰。他家有藏書,也搜集報紙材料。他博學能文,動筆很快,差不多大半年寫一部書。記得他編書時每月從臨浦郵局寄出一部分文稿,又從郵局取回幾十元稿費,這種低廉的稿費,替會文堂換來了大量的財富。到一九三五年全書鉛印時,那時蔡東藩還健在,會文堂就沒有請他自己再寫幾句話,卻找了個與這部書毫無關係的盧冀野,在每一種演義之前,寫了一篇與本書不相干的序言。盧冀野甚至於連蔡東藩作書的先後次序也不細看,當他是從古代開始,順序寫到民國的。書店老闆對於作者的無視,實在是不公平的。

  抗日戰爭開始以後,蔡東藩的家鄉臨浦鎮淪陷了,他離開家鄉,輾轉避難。直到一九四五年春,這位給我們留下五百萬字歷史演義的作者,沒有看到抗戰勝利便與世長辭了。

  關於《中國歷代演義》這部書應該怎樣估價?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談:

  一、本書的編制體例

  《中國歷代演義》是《三國演義》那一類的歷史演義,說得更具體些,是毛宗崗改本《三國志演義》那一類體裁的演義,有正文,有批註,有總批。這些批和注,都是蔡東藩一手寫成的,他把羅貫中、金聖歎、毛宗崗三人的工作集於一身。

  從正文說,廿四史頭緒紛繁,要寫成一部聯貫的長篇演義,是不容易的。特別像兩晉時期前後有十六國,五代時期出現了十國,事情很零碎,很難貫串。蔡東藩的辦法,是以歷代王朝興亡為主,每一朝以中央政府為中心,按年代順序,記述一代重大的政治、軍事事件,也涉及經濟、文化,而以人物活動來體現。這中間,當然屬￿帝王將相的事情和統治集團內部的鬥爭居多數。對當時和國內少數民族的關係,以及對外鬥爭,根據舊史,大多涉及。至於寫農民群眾同封建統治階級的鬥爭,他和舊史記載一樣,是站在統治集團一方面的。凡是講到一個重要人物,他必舉出他字什麼,什麼地方人,大致述及其為人,有所褒貶。作為歷史知識講,這1040回、500多萬字的演義,內容是夠豐富的,敘述是有系統的;至於全面、正確,當然還有很大距離。就文字而論,比較通俗;但融化舊史文字,仍不免有艱深之處。

  批註是幫助讀者理解史事的,大至可分三類:

  第一類是解釋名詞或說明史事前後關係的。如《南北史演義》十三回講到十六國中的五涼、四燕、三秦、二趙,每個名詞下都注明是哪幾國。此外如地名、官名、人名或年代也有一些注解。至於後事和前史有關係的,如已見前一演義,或已見本書前若干回也擇要注明。這是用胡三省注《通鑒》的舊例,對讀者是有幫助的。可惜這種小注,還不夠多。

  第二類是對史事作一些考證,或注明史料出處的。這種注分量比較少,但對讀者有啟發。

  第三類是專為批評演義內容是非,或故為驚人之筆,或提醒讀者注意的,這一類分量最多。如《唐史演義》第廿七回,講到張公藝書百「忍」字以進高宗一節,注雲:「不沒公藝。治家宜忍,治國不專在忍,王船山曾加論辯,可為當世定評。」《明史演義》第廿七回,講鄭和下西洋一節,注雲:「鄭和三次出洋,……論其功績,不亞西洋哥侖布。」這是對人物的評論,從這裡可以看出作者的思想。至於欲擒故縱,故為驚人之筆,這是小說家慣技,有時有點意思,多了就膩了。本書中有時講到男女關係,也有些批註,這就沒有什麼意思了。

  總批是每一回結束後的總論,內容主要是評論史事,有時也講「演義」結構,都是用文言寫的。這好像史論,藉以抒發作者對歷史的見解。用今天的觀點來看,裡面有可取之處,也有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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