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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


  契丹國,在庫莫奚東,與庫莫奚異種同類。並為慕容晃所破,俱竄於松漠之間。登國中,魏大破之,遂逃迸,與庫莫奚分住。經數十年,稍滋蔓,有部落,于和龍之北數百里為寇盜。真君以來,歲貢名馬。獻文時,使莫弗紇何辰來獻,得班饗于諸國之末。歸而相謂,言國家之美,心皆忻慕,於是東北群狄聞之,莫不思服。悉萬丹部、何大何部、伏弗鬱部、羽陵部、日連部、匹潔部、黎部、吐六幹部等各以其名馬、文皮獻天府。遂求為常,皆得交市于和龍、密雲之間,貢獻不絕。太和三年,高句麗竊與蠕蠕謀,欲取地豆干以分之。契丹舊怨其侵軼,其莫賀弗勿幹率其部落,車三千乘、眾萬餘口,驅徙雜畜求內附,止于白狼水東。自此歲常朝貢。後告饑,孝文聽其入關市糴。及宣武、孝明時,恒遣使貢方物。熙平中,契丹使人初真等三十人還,靈太后以其俗嫁娶之際以青氈為上服,人給青氈兩匹,賞其誠款之心,餘依舊式朝貢。及齊受東魏禪,常不斷絕。

  天保四年九月,契丹犯塞,文宣帝親戎北討。至平州,遂西趣長塹。詔司徒潘相樂帥精騎五千,自東道趣青山;複詔安德王韓軌帥精騎四千東趣,斷契丹走路。帝親逾山嶺,奮擊大破之,虜十余萬口、雜畜數十萬頭。相樂又于青山大破契丹別部。所虜生口,皆分置諸州。其後複為突厥所逼,又以萬家寄於高麗。

  其俗與靺鞨同,好為寇盜。父母死而悲哭者,以為不壯。但以其屍置於山樹之上,經三年後,乃收其骨而焚之。因酌酒而祝曰:「冬月時,向陽食。若我射獵時,使我多得豬、鹿。」其無禮頑囂,于諸夷最甚。

  隋開皇四年,率莫賀弗來謁。五年,悉其眾款塞,文帝納之,聽居其故地。責讓之,其國遣使詣闕,頓顙謝罪。其後,契丹別部出伏等背高麗,率眾內附。文帝見來,憐之。上方與突厥和好,重失遠人之心,悉令給糧還本部,敕突厥撫納之。固辭不去。部落漸眾,遂北徙,逐水草,當遼西正北二百里,依託紇臣水而居,東西亙三百里,分為十部。兵多者三千,少者千餘。逐寒暑,隨水草畜牧。有征伐,則曾帥相與議之,興兵動眾,合如符契。突厥沙缽略可汗遣吐屯潘垤統之,契丹殺吐屯而遁。大業七年,遣使朝,貢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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