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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頒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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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頒,字景彥,太原祁人也。父僧辯,《南史》有傳。頒少俶儻,有文武幹局。僧辯平侯景,留頒荊州。遇梁元帝為周師所陷,頒因入關。聞其父為陳武帝所殺,號慟而絕,食頃乃蘇,哭不絕聲,毀瘠骨立。至服闋,常布衣蔬食,藉槁而臥。周明帝嘉之,召授左侍上士。累遷漢中太守,尋拜儀同三司。 隋開皇初,以平蠻功,加開府,封蛇丘縣公。獻取陳之策,上覽而異之,召見,言畢歔欷,上為之改容。及大舉伐陳,頒自請行。率兵數百人,從韓擒虎先鋒夜濟,力戰被傷。恐不堪複鬥,悲感嗚咽。夜中睡,夢有人授藥,比寤而瘡不痛。時人以為孝感。 及陳滅,頒密召父在時士卒,得千餘人,對之涕泣。其間壯士或問曰:「郎君仇恥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將不為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請發其丘隴,鬥櫬焚骨,亦可申孝心矣。」頒頓桑陳謝,額盡流血,答曰:「其為墳塋甚大,恐一宵發掘,不及其屍,更至明朝,事乃彰露。」諸人請具鍬鍤。於是夜發其陵,剖棺,見陳武帝須皆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頒遂焚骨取灰,投水飲之。既而自縛歸罪。晉王表其狀。文帝曰:「朕以義平陳。王頒所為,亦孝義之道,何忍罪之?」舍而不問。有司錄其戰功,將加柱國,賜物五千段。頒固辭曰:「臣緣國威靈,得雪怨恥,本心徇私,非是為國。所加官賞,終不敢當。」帝從之。拜代州刺史,甚有惠政。卒于齊州刺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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