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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毗傳


  梁毗,字景和,安定烏氏人也。祖越,魏涇、豫、洛三州刺史,郃陽縣公。父茂,周滄、兗二州刺史。毗性剛謇,頗有學涉。仕周,累遷布憲下大夫。宣政中,封易陽縣子,遷武藏大夫。隋文帝受禪,進爵為侯。開皇初,以鯁正,拜書侍御史,名為稱職。轉大興令,遷雍州贊務。毗既出憲司,複典京邑,直道而行,無所回避,頗失權貴心,由是出為西寧州刺史,改封邯鄲縣侯。在州十一年。

  先是,蠻夷酋長皆服金冠,以金多者為豪俊,由是遞相陵辱,每尋干戈,邊境略無寧歲。毗患之,後因諸酋長相率以金遺之,於是置金座側,對之慟哭,謂曰:「此饑不可食,寒不可衣,汝等以此相滅。今將此來,欲殺我邪!」無所納,悉以還之。於是蠻夷感悟,遂不相攻。文帝聞而善之,征為散騎常侍、大理卿。處法平允,時人稱之。歲餘,進位上開府。毗見左僕射楊素貴重擅權,百僚震懾,恐為國患,因上封事曰:「竊見左僕射越國公素,幸遇愈重,權勢日隆,所私皆非忠讜,所進咸是親戚,子弟布州,兼州連縣。天下無事,容息奸圖,四海稍虞,必為禍始。夫奸臣擅命,有漸而來。王莽資之於積年,桓玄基之于易世,而卒殄漢祀,終傾晉祚。陛下若以素為阿衡,臣恐其心未必伊尹也。」帝大怒,命有司禁止,親自詰之。毗極言曰:「素既擅權寵,作威作福,將領之處,殺戮無道。又太子、蜀王罪廢之日,百僚無不震悚,唯素揚眉奮肘,喜見容色,利國家有事以為身幸。」毗發言謇謇,有誠亮之節,帝無以屈也,乃釋之。素自此恩寵漸衰。但素任寄隆重,多所折挫,當時朝士無不懾伏;有敢與相是非,辭氣不撓者,獨毗與柳彧及尚書左丞李綱而已。後上不復專委于素,蓋由察毗之言。

  煬帝即位,遷刑部尚書,並攝御史大夫事。奏劾宇文述和私役部兵,帝議免述罪,毗固爭,因忤旨,遂令張衡代為大夫。毗憂憤卒。帝令吏部尚書牛弘吊之。

  子敬真,位大理司直。時煬帝欲成光祿大夫魚俱羅罪,令敬真案其獄,遂希旨陷之極刑。未幾,敬真有疾,見俱羅為祟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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