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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運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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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運,字承業,南陽淯陽人,晉尚書令廣之八世孫。祖文素,齊南郡守。父均,梁義陽郡守。運少好學,涉獵經史。年十五而江陵滅,隨例遷長安。其親屬等多被籍沒,運積年為人傭保,皆贖免之。事母及寡嫂甚謹,由是以孝聞。梁故都官郎琅邪王澄美之,次其行事為孝義傳。性方直,未嘗求媚於人。臨淄公唐瑾薦之,自柱國府記室為露門學士。前後犯顏屢諫武帝,多被納用。建德二年,除萬年縣丞。抑挫豪右,號稱強直。武帝嘉之,特許通籍,事有不便於時者,令巨細奏聞。 武帝嘗幸同州,召運赴行在所。既至,謂曰:「卿言太子如何人?」運曰:「中人也。」時齊王憲以下並在帝側,帝顧謂憲等曰:「百官佞我,皆雲太子聰明睿智,唯運雲中人,方驗運之忠直耳。」於是因問運中人之狀。運對曰:「班固以齊桓公為中人,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可與為善,亦可與為惡也。」帝曰:「我知之矣。」遂妙選宮官以匡弼之。乃超拜運京兆郡丞。太子聞之,意甚不悅。 及武帝崩,宣帝嗣位,葬訖,詔天下公除,帝及六宮,便議即吉。運上疏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于庶人。先王制禮,安可誣之。禮:天子七月而葬,以候天下畢至。今葬期既促,事訖便除,文軌之內,奔赴未盡;鄰境遠聞,使猶未至。若以喪服受吊,不可既吉更凶;如以玄冠對使,未知此出何禮?進退無據,愚臣竊所未安。」書奏,帝不納。 自是德政不修,數行赦宥。運又上疏曰:「臣謹按周官曰:『國君之過市,刑人赦。』此謂市者交利之所,君子無故不游觀焉,則施惠以悅之也。尚書曰:『眚災肆赦。」此謂過誤為害,罪雖大,當緩赦之。謹尋經典,未有罪無輕重,溥天大赦之文。故管仲曰:『有赦者,奔馬之委轡;不赦者,痤疽之礪石。』又曰:『惠者,人之仇讎;法者,人之父母。』吳漢遺言,猶雲『唯願無赦。』王符著論,亦雲:『赦者非明世之所宜有。』大尊豈可數施非常之惠,以肆奸宄之惡乎。」帝亦不納,而昏暴滋甚。運乃輿櫬詣朝堂,陳帝八失: 一曰:內史禦正,職在弼諧,皆須參議,共理天下。大尊比來小大之事,多獨斷之。堯、舜至聖,尚資輔弼,況大尊未為聖主,而可專恣已心?凡諸刑罰爵賞,爰及軍國大事,請參諸宰輔,與眾共之。 二曰:內作色荒,古人重誡。大尊初臨四海,德惠未洽,先搜天下美女,用實後宮,又詔儀同以上女,不許輒嫁。貴賤同怨,聲溢朝野。請姬媵非幸禦者,放還本族。欲嫁之女,勿更禁之。 三曰:天子未明求衣,日旰忘食,猶恐萬機不理,天下擁滯。大尊比來一入後宮,數日不出。所須聞奏,多附內豎。傳言失實,是非可懼。事由宦者,亡國之征。請准高祖,居外聽政。 四曰:變故易常,乃為政之大忌;淫刑酷罰,非致安之弘規。若罰無定刑,則天下皆懼;政無常法,則人無適從。豈有削嚴刑之詔未及半祀,便即遣改,更嚴前制?政令不定,乃至於此!今宿衛之官,有一夜不直者,罪至削除;因而逃亡者,遂便籍沒。此則大逆之罪,與杖十同科。雖為法愈嚴,恐人情愈散。一人心散,尚或不可止,若天下皆散,將如之何?請遵輕典,並依大律,則億兆之人,手足有所措矣。 五曰:高祖折雕為樸,本欲傳之萬世。大尊朝夕趨庭,親承聖旨。豈有崩未逾年,而遽窮奢麗,成父之志,義豈然乎?請興造之制,務從卑儉,雕文刻鏤,一切勿營。 六曰:都下之人,徭賦稍重。必是軍國之要,不敢憚勞。豈容朝夕徵求,唯供魚龍爛漫;士庶從役,只為俳優角抵?紛紛不已,財力俱竭,業業相顧,無複聊生。凡無益之事,請並停罷。 七曰:近見有詔,上書字誤者即科其罪。假有忠讜之人,欲陳時事,尺有所短,文字非工,不密失身,義無假手,脫有舛謬,便迫嚴科。嬰徑尺之鱗,其事非易;下不諱之詔,猶懼未來。更加刑戮,能無鉗口?大尊縱不能采誹謗之言,無宜杜獻替之路。請停此詔,則天下幸甚。 八曰:或桑谷生朝,殷王因之獲福,今玄象垂戒,此亦興周之祥。大尊雖滅膳撤縣,未盡銷譴之理。誠願諮諏善道,修布德政,解兆庶之慍,引萬方之罪。則天變可除,鼎業方固。大尊若不革茲八事,臣見周廟不血食矣。 帝大怒,將戮之。內史元嚴諫,因而獲免。翌日,帝頗感悟,召運謂之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實是忠臣。先皇聖明,卿數有規諫;朕既昏暗,卿複能如此!」乃賜禦食以賞之。朝之公卿,初見帝甚怒,莫不為運寒心。後見獲賞,又皆相賀,以為倖免獸口。 內史鄭譯常以私事請托,運不之許,因此銜之。及隋文帝為丞相,譯為長史,遂左遷運為廣州滍陽令。開皇五年,轉毛州高唐令。頻曆二縣,並有聲績。運常願處一諫官,從容諷議,而性訐直,為人所排抵,遂不被任用。乃發憤錄夏、殷以來諫爭事,集而部之,凡六百三十九條,合四十一卷,名曰諫苑。奏上之。隋文帝覽而嘉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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