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衛斯理全集 > 鑽石花 | 上頁 下頁
一一


  我又圍上了圍巾,像街頭上的多數行人一樣,走出了餐廳,略一觀望間,便看到那老婦人,正匆匆在轉過街角去。

  我立即跟在後面,那老婦人一直向前走著,走得十分匆忙,當然,她想不到後面會有人跟蹤,而且跟蹤的,就是她想害的人!

  我跟著她走過了兩條街,忽然一輛救護車,「嗚嗚」地叫著,迎面駛了過來,我看到那老婦人停了下來,臉上現出高興的神情,我仍是低著頭,在她身旁走了過去,然而,又等她越過我的前面。

  在那一瞬間,我的心中,實在是十分吃驚。那老婦人見到救護車,臉上便露出高興的神情,當然是她下的毒藥,毒性發作得極大的緣故!(後來,經過化驗,證明我所料不錯,那枚藥丸,竟是氰化鉀,在半分鐘內,可以致人於死地的!)

  我一直跟著她走,走上了一條斜路,見她摸出一支粉筆來,在一張電影招貼下面的牆上,畫了一個圓圈,又在圓圈上,打了一個交叉。然後,她便走了回來,步履也不像剛才那樣匆忙了。

  我知道再跟蹤這個老婦人,已然沒有多大的意思,便遠遠地停了下來,任由那老婦人離去。

  沒有多久,果然有一個阿飛模樣的男子,來到了那電影海報的附近,左觀右望,看了一會,我看到他的眼光,停留在那個符號上,只見他嘴唇,「噓」地吹了一聲,轉過身來,走入對面的一家咖啡室中。

  我連忙跟了進去,只見他拿起了電話,我找了一個卡位坐了下來,取了一個小小的機械在手,那是一種遠程的偷聽器,世界上絶不會超過十具,我用的那具,是我個人研究的結果,當然,其他人也可能有同樣的發明的。

  我今天(我執筆的時候)聽說這種東西,在美國已然非常普遍,作為私家偵探所不可缺少的工具了!

  我將偷聽器握在掌中,放在耳旁,從他撥電話時,每一個號碼倒轉回去的時間中,我首先得知了他所撥的號碼(這又是一個小小的偵探術,撥零字,倒轉回去的時間最長,撥一字,則最短,每一個電話機都是一樣的,你可以不必望著人,只聽聲音,便知道那人所打的電話號碼了)。

  靠著偷聽器的幫助,我甚至可以聽到對方的聲音,那竟是一個異常性感的女性聲音。

  只聽得那飛型男子道:「老闆嗎?」那邊答道:「是!」那飛型男子作了一個手勢,道:「解決了!」那性感的聲音,「格格」地笑了起來,道:「怕沒有吧!」那飛型男子,現出了尷尬的神色,道:「符號是──」那面的聲音叱道:「住口!」

  飛型男子聳了聳肩,那女子的聲音又道:「我接到的報告,是他走脫了,我們已經……」本來,我可以清楚地聽到她說話的,那對我實在有極大的作用,因為她分明是在對那飛型男子,道及下一步對付我的方法,可是就在她說到最緊要關頭的時候,咖啡室中的點唱機,突然怪聲嘈叫了起來,那是一曲貓王的「Poor Boy」,相信熟悉這首歌曲的人,一定知道貓王開始的時候,是怎樣地大聲怪叫的!

  歌聲將所有的聲音,完全掩沒,我只見那飛型男子擱下聽筒,向餐室望來,目光停在我的身上,狠狠地望了我一眼,就走了出去。而緊接著,一個穿著絲棉襖的人──他就是突然放下毫子去點唱的──也向咖啡室外走去。

  本來,我並不知道我的敵人是甚麼人,但如今我明白了。促使我明白的原因,是因為我已然完全落入對方的監視之中。

  我翻轉大衣的把戲,只瞞得過那個下毒的「老婦人」,但是卻並沒有瞞過其他監視我的人。

  我相信除了「死神」之外,世界上雖然另有幾個,極是狠辣,極是兇頑的匪徒,但如果說此際,對我撒下了這樣一張大網的,不是「死神」的話,那簡直是不可信的。

  「死神」了解我,正像我了解他一樣,我早就應該想到,他不會就此放過我的!

  他一定會通過了無線電,令他的爪牙,注意我的行蹤,而設法將我置之於死地,作為他第幾百號的犧牲品。

  網是撒得那樣的周密,我已成了一個網中之魚了麼?多少年來,我遇到過無數兇頑的敵人,但如今我要和最兇頑的敵人,鬥上一鬥了!

  我已然是網中之魚,不錯,但是我這條魚,卻要不待對方收網,就從網中躍出,直撲漁人!我決定立即到「死神」在當地的巢穴中去!

  我先和我的經理人通了一通電話,知道晚上九時,正有飛機去新加坡,已然弄到了機票。我再打電話給一個當私家偵探的朋友,這位朋友的姓名我不想宣佈,他和他的助手,曾費了許多時間,將電話簿重新翻過──從號碼查姓名地址,我立即得到了那個電話號碼的地址,和該址主人的姓名,一個香噴噴的名字:黎明玫。我出了咖啡室,見到兩個人,不自然地轉過背去。

  我心中暗自好笑,向他們直走了過去,他們臉上,現出了吃驚的神色,我倏地伸手,在他們的肩上,各自輕輕地拍了一下。

  他們兩人想閃身躲避,可是我那兩下,乃是我所練的武術,「飛絮掌」中的一招「柳絮因風」,出手何等快疾,他們怎能避得開去?

  他們給我拍中了一下,面上不禁變色,我卻向他們一笑,道:「不必怕,我不過是告訴你們,你們可以休息一下,不必再跟蹤我了!」

  然而,我拋下發呆的那兩人,逕自行出斜路,招了一輛的士,向找到的地址而去。

  現在是下午四時,我還可以有四個小時的時間,和「死神」的爪牙,鬥上一鬥!

  路上十分靜,我不斷地望著後窗,後面並沒有車輛追來,偶然有一二輛車,也全然不是追蹤我的模樣。

  我心中暗暗得意,心想當我突然在那個「黎明玫」的面前出現的時候,她一定會感到吃驚了!就在這個時候,我所坐的那輛計程車,突然停了下來。

  我立即抬起頭來,只見司機已經轉過身來,他手中握著一柄槍!

  我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氣,難怪後面沒有跟蹤我的車輛!這時,從叉路上,又駛出了一輛房車來。

  「衛先生,到了!」那司機揚一揚槍管,指令我下車。

  我攤了攤手,道:「朋友,好手段!」一面打開車門,跨了出去,我剛一跨出,便立即「砰」的一聲,關住了車門,足尖一點,已然向前掠出了丈許,那輛房車,剛好停了下來,坐在司機位上的一個人,正打開車門,準備跨了下來,可是他尚未跨出,我已然躍到了他的面前,一掌擊中了他的肩頭,在擊中他肩頭的同時,改拍為抓,已然將他的肩頭,緊緊抓住,將他的身子一轉,擋在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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