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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千里長空聚萍蹤(2)


  那園林距此已是不遠,從這看起來,實在是看不出有什麼特異之處,會有如此異便,實在是難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這樣!」同桌的有雪可沒那麼閒情逸致,這名雪特人充份發揮其生物本能,趁著有人肯作東,把桌上的四色點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這家酒樓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樓的連鎖店,在暹羅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費場所,有雪一聽到蘭斯要找地方吃飯,便義不容辭地把人帶了進來。
  不過呢,儘管是高消費場所,還是有專門招待一般顧客用的低等席次,蘭斯身上旅費微薄,心裡打的又是吃霸王飯的主意,當然也不敢跑上貴賓席,省得等會兒跑不掉,兩人老老實實地在一樓靠門邊的角落,挑了張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會有差,桌上的開胃點心也做的頗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餓死鬼投胎一樣,大吃猛喝。
  或許因為是正午時刻吧,儘管這是較低等的一般席,前來光顧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場地又大,單只是一樓,怕沒有個三、四百人。他們高談闊論,喝酒吃肉,把一樓鬧的與市集無異。只是,正如字面上看到的一樣,大部份的客人並不專心,嘴裡講話,一雙眼睛卻不時向街上探望,發現了什麼風吹草動就急忙伸手探向懷內,想拔兵器,整個人都處於一觸即發的緊張狀態。
  很顯然地,這與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類的人,或者說,是為了同一目的而來的人。
  同處一樓的客人中,向這樣的人占了大多數,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們感覺不到這種詭異的氣氛,開心地談天說笑。
  在斜對邊的那個角落,坐了一個黑髮男子,從隨便系在腰間的光劍看來,應該是個騎士,便是不知道修為如何。他對於街上的種種,顯得毫不關心,只是一個勁地猛喝酒,桌上擱了盤不曉得是花生還是瓜子的點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著酒甕便是一陣狂飲,地上堆棄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種不同的酒類,唯一共通點便是酒精濃度夠高。不過,這人的酒量顯然不錯,儘管一雙通紅醉眼朦朧欲睡,可還是開了新酒便幹,把烈酒當成白開水,換做一般人,早給醉死在桌下了。
  蘭斯瞧的嘖嘖稱奇,剛想過去看看,是什麼人物這麼囂張,另樣東西阻止了他。
  是蘭斯正對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個青年,身著白衣,一人獨坐,桌上也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著門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樣子,偶爾鎮定下來,想給自己斟杯酒,手卻抖得拿不穩酒瓶,臉上的表情又是擔心,又是驚恐,彷佛有什麼事難以決定似的。
  蘭斯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聲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後的兩塊點心塞入口中,給蘭斯這突然一撞,差沒當場噎死,囫圇吞棗地把東西咽下,順著蘭斯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這也有趣,一個猛灌酒,一個拿了酒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認為那小子太浪費了,有酒不喝,沒問題,他不喝咱們來喝,我這就去找他說去……」說著便要起身。
  蘭斯暗罵一聲,把有雪拉回座位內,道:「笨蛋,誰要你注意這個,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別把聲音壓低,蘭斯道:「別看這小子白白淨淨,斯斯文文的,告訴你,他是個賊,他來這兒鐵是為了搶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實在是天生的舵手,人類的太陽,居然連這小子是來搶劫的都能看出來。」
  有雪驚歎連連,問道:「不知大哥是怎麼看出來的?」
  蘭斯當然不好意思說,因為自己也是個賊,此乃同行識同行。當下只是板著臉孔,故作神秘道:「天機不可洩漏。」
  嘴上胡扯,心裡卻是又喜又懮。喜的是,能夠吸引這許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來,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沒有白跑一趟;
  懮的是,截至目前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關的數據,這麼昏頭昏腦的,只怕錯失良機。
  「不成,再這麼下去就糟了。」蘭斯瞥向有雪,這雪特人別的不行,對於大陸各地的見聞,倒還算是淵博,或許可以從他口裡問出些東西。
  趁著蘭斯還沒回過神,有雪招來夥計,用不純的暹羅語,想點幾樣料理。
  「喂!別點太貴,我身上沒帶多少錢。點多了自己負責。」
  蘭斯發現有雪要點菜,吩咐了兩句。
  「喔!要自己負責啊。」
  有雪點點頭,想了一下,一對貓眼得意地瞇了起來。確定了蘭斯又在發呆,有雪對夥計說道:「這個、這個、還有這個,天氣很熱,我要一份「鍋湯」,這位大爺什麼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鑾」要多加一點……對了,我還要幾份「南媽泡」,謝謝」夥計見著是雪特人來光顧生意,臉上盡是不悅之色,但聽他點的道地,也不禁有幾分親近,面色漸和,待得聽到後半句,這才吃驚的望向蘭斯。
  「哦!沒關係的,這位大爺,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指蘭斯,豎起大拇指表示稱讚,同時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證。
  蘭斯弄不清楚發生何事,看到夥計滿是吃驚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證,自然也知是夥計看不起自己,當下重重地哼了聲,他不會說暹羅語,便伸手拍拍胸膛,擺出自信滿滿的樣子。
  夥計見蘭斯這樣的態度,又是這等壯碩的身材,認為這人大概沒問題,一番鞠躬哈腰後,跑去張羅了。
  「去,什麼玩意兒,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爺發了大財,要你們一個個磕頭認錯。」蘭斯嘴裡嘟囔,他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想來大凡夥計會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沒錢,所以一開口便罵夥計嫌貧愛富,不是好東西。
  發現有雪對暹羅城一帶似乎很熟,蘭斯便想發問,有雪已經笑著開口,道:「咱們來的早了些,再坐些時刻,可以看到美女喔!」
  「美女!」一聽到美女兩字,蘭斯把買賣忘了個一乾二淨,連聲追問道:「什麼美女,美不美啊!」
  有雪笑道:「美不美,現在還不知道,我也是聽族人說,這間店最近中午,會有個美人兒出來彈琴,樣子真是風華絕代,傾國傾城,這才眼巴巴地趕來,想要一賭美人的風采啊!」
  蘭斯聽的心癢難耐,恨不得立刻見到那美人,暗道:「你這矮胖子,人高不滿三寸釘,還瞧什麼美人,回去瞧瞧鏡子,自我了斷還差不多,要看美人,至少……哼哼!至少也要本大爺這等風範……」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還沒看到,就先遇到了偉人,能一睹大哥您的偉人風範,小弟可比看光了十個八個美人更開心啊!」
  蘭斯聽得搖頭輕晃,暗贊這小子說話得體,果然是個識英雄的人物。他本來打算把有雪賣給奴隸商人,但這一路上受他奉承,等會兒又說不定有用於他,現在反而有點想與這人結伴同行,作案時也有個接應,已開始把他當作是夥伴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蘭斯一怔,看見這死胖子猥褻的笑臉,急忙否定道:「誰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爺正常的很,可……可別以為我是你那條道上的。」
  「我不是說這個。」有雪靠了過來,小聲問道:「看大哥的樣子,也是外地來的,不知道大哥在別處窯子裡,有沒有要好的粉頭啊?」
  「粉頭?那是什麼?」蘭斯側著頭想了想,他知道什麼是窯子,可是聽不懂「粉頭」是什麼,是某種食物嗎?
  有雪遲疑道:「這個嘛,就是問您,有沒有要好的婊……呃!紅顏知己,對,有沒有要好的紅顏知己……」發現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來,有雪在百忙中把「床上的」這補充詞省略掉。
  蘭斯卻是一時答不上話來。
  要好的紅顏知己!那個人,算嗎?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頭的寶物當路費,偷溜下山,路上遇見了個笨呆子,搶了他的衣服,準備進城……之後,之後的事情就怎麼也記不得了。
  只記得,當自己再次有意識時,是躺在一張挺舒服的軟床上,身體不知怎地受了傷,而出現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她帶著輕笑,一直陪伴著養傷中的自己。
  在養傷的這段期間,少女每日都來探他,待他極好,終日在床邊說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他不致氣悶。
  她告訴蘭斯,自己的名字叫做蒼月草,是雷因斯·蒂倫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兒,因為遊學來至黑魯曼。前兩天游湖時,遇到暴徒調戲,幸虧蘭斯突然沖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亂中,蘭斯給一棒子敲中腦袋,就此昏迷了過去。
  聽完了這些解釋,蘭斯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為什麼自己的傷,是腦袋給敲中,可是痛的卻是胸口呢。
  蘭斯對所謂的貴族沒有好感,實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來,自己怎麼會去救一個千金小姐。剛開始,蘭斯對蒼月草的家世還有幾分忌憚,不敢隨便亂說話。想不到,這女子外表看來高貴優雅,內裡卻是放蕩之至。
  沒等蘭斯傷癒,在某天夜裡,她就藉口要報答救命恩人,偷偷摸上了蘭斯的床,恣意挑逗,然後……兩人就這麼勾搭上了,在那段時間,每天夜裡,春宵不斷,內中的激烈處,讓蘭斯想起來也不禁臉紅。
  傷癒後,蘭斯離開杭州,到處旅行創業,可沒想到,從此竟給那花癡纏上,不得安寧。蘭斯行蹤不定,有時給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可說也奇怪,不管蘭斯走到那裡,每隔一段時間,她總會找上門來,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離去,如此數次,蘭斯也習以為常了。
  有時蘭斯靜心想想,這蒼月草其實也是個好女孩啊!對自己那麼好;腦袋瓜很聰明,古靈精怪的點子層出不窮;樣子也很美,至少在看過的那麼多女人裡,還沒別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應又好……實在是沒什麼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紅顏知己嗎?
  蘭斯不敢確定,他只知道,如果自己要討老婆,絕對不會娶這樣的女人。
  對男人的態度那麼輕挑,找個理由就可以和男人勾搭上,這樣的女人,娶回家難保不紅杏出牆,記得兩人共度的第一夜,她「已非初夜」的這個事實,便令蘭斯心生不快。蘭斯甚至在想,這女人平時對其他的男人,是不是也這樣浪蕩,隨便看上哪個身強力壯的家僕就可以勾搭上一腿,就像她摸到自己床上一樣。
  不管怎樣,對這女人還是保持一定的距離比較好,如果說她只把自己當作消耗性欲的對象,自己也沒理由把她定位的太高,免得以後失望,不是嗎?
  「沒有。」蘭斯回答有雪道:「現在沒有。」
  「這樣啊!那好極了。」有雪笑道:「等會兒我就帶大哥去逛逛,您別瞧這暹羅城不是風雅之地,嘿嘿,異國美人,還是挺有異國風味的……」有雪說完,乾笑兩聲,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這陣岔,卻耽誤了蘭斯問話,蘭斯待要問起最近暹羅的情勢,跑堂的夥計走近,送上了熱騰騰的料理。
  大概因為是一般席的關係,料理也是極普通的本地菜。有雪點的「鍋湯」,是一種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那是清邁的名產;送給蘭斯的,則是很普通的咖哩飯,點心是裝在熟椰子裡的軟果凍,包在香蕉葉中的蜜餞,除此之外,還有一壺冰鎮椰子汁,也就是有雪點的「南媽泡」,透明清澄,散發自然的芬芳。
  「來,別客氣,趁熱吃啊!」有雪顯是識途老馬,拿起桌上諸多調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裡加去。
  暹羅料理以辣味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調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蘇、小荳蔻和一種圓圓的蛋茄。此外還有一種調味醬,也是暹羅人的珍寶,那是一種將魚磨碎成漿狀後加工的醬,「魚露」,暹羅語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鮮美。
  蘭斯對有雪瘋狂加調味醬的舉動,顯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盤中的料理,微黃的暹羅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帶綠的咖哩醬,撲鼻的辛辣味,適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麼看都是佳饈。這家店的水準果然是一流,就連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這麼好,真該好好打賞。
  暹羅料理大多都是湯湯水水,故而絕少用筷,改以湯匙取代。蘭斯舀了一匙飯,正要往口中送,卻見周圍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著自己,幾個夥計聚在一起,驚訝地向這邊指指點點,口中不住說著什麼「普力奇奴」。
  蘭斯皺起眉頭,問道:「那些傢伙在說些什麼鬼東西?」
  有雪喝口湯,隨口道:「喔!他們說,要是大哥能吃完這盤飯,那咱們這餐就免費……」「神經病,落後地方就是落後地方,連吃個飯也要大驚小怪。」蘭斯沒好氣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飯,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飯入口中,沒嚼兩口,蘭斯便覺得自己的口中給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熱好熱的感覺,恍若燒紅的細針,正不斷地刺激著味覺神經。
  有雪察覺異樣,頗為遺憾地停止進食,看著蘭斯。
  「大哥,你不舒服嗎?你的臉好紅喔!」
  「……」
  「真的耶,越來越紅了喔,不會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你知道嗎?你現在的樣子,好象是吟游詩人常常說到的那個……那個……噴火龍!」
  「吼!」
  蘭斯狂吼一聲,一張臉紅的可以滴出血來,眼淚直流。他以幾乎超越聲音的速度跳起來,踢翻了椅子,大聲嚷嚷道:「水,水,水……」「大哥你等一下,我有準備……」蘭斯哪裡還等他,瞥見旁邊桌子上有杯東西,該是冷水或是什麼的,夾手奪過,直灌進口中。
  一口飲盡,味道似乎有些不對,蘭斯再一看,杯裡裝的原來是該處有名的烈酒,「烈焰紅唇」。酒的主人,那個遲疑不決的白衣青年,正吃驚地朝他看來。
  「吼……!」
  在眾多客人眼前,蘭斯把頭一仰,一道鮮紅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噴出。
  「唉呀!大哥啊,我媽媽從我小的時候,就一直告訴我,吃東西要小心,要細嚼慢嚥,否則很容易吃壞肚子,怎麼你媽媽沒告訴你嗎?」
  有雪拉拉雜雜地說著,還不忘召來夥計,再要一份鍋湯。在他對面,蘭斯通紅著臉,淚眼汪汪,只是一個勁地喝椰汁解辣。
  剛纔,在蘭斯當眾表演噴火雜技,讓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繼而掌聲如雷之後,他揪住那該死的雪特人,逼問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來,暹羅料理多屬辛辣,而咖哩是暹羅的著名料理,自不例外,在製作咖哩的種種辣椒醬料中,最辣的一種,稱為「普奇力奴鑾」,這種由綠色小辣椒所調配成的醬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讓外地人辣得從椅子上跳起來。
  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羅地方的料理師傅,通常會將醬料稀釋,但「楠」的大廚師極有自尊,對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獨門配方特別加辣,升格為招牌菜,並立下規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盤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這一頓就可免費。
  「所以你這龜蛋就這樣把我賣了。」蘭斯沙啞著嗓子回答,這是表演噴火的後遺症。
  有雪道:「大哥你說沒錢,又說點多了要自己負責,那只好用這方法了。你看,結果不是很如人願嗎?」
  雖然沒吃完那盤飯,而且臉色大變特變,但因為蘭斯誤打誤撞地露了一手雜技絕活,「楠」的主管人員驚異非常,宣佈這頓餐半價招待,而觀賞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規矩,紛紛丟賞金過來,七折八扣之後,反而還撈了筆小財。
  蘭斯一肚子的火,把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給罵盡了。心想,雪特人具有商業天份,此話果然不假,要不是這人只會拿身邊的朋友來發財,倒是個大大的旅遊良伴。現下當然是不能與他久處,還是快快問明瞭有什麼買賣,趁早分道揚鑣才是。
  「喂!我說小子啊……」「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麼,你聽我說就是了。」蘭斯問道:「這暹羅城裡……最近是不是有什麼大事要發生啊!」說著,對著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時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為了東方家的婚禮而來的。」
  「東方家,什麼東方家?」想不出什麼眉頭,蘭斯問道。
  「這嘛!大哥可知道,大陸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幾人?哪幾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蘭斯一怔,卻是答不上話。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離開杭州後,自己大部份的時間,都花在自我鍛鏈、招募夥伴上,並沒有機會增加江湖歷練,陸續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實在是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給這麼一問,理所當然地答不出來,可偏又不想在這矮鬼面前丟臉,只得猛榨腦子,試著從死老頭的支言詞組中,湊出些零星記憶,打腫臉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爺當然是知道的,就是那個什麼來著,對,二聖三賢者嘛,剛好五個。」臉不紅氣不喘地說了一串,蘭斯不禁佩服自己的腦子實在很好,居然還真的能湊出五個數。
  「三……三賢者,哈!哈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見著什麼極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繼而大口椰汁混粥噴出,指著蘭斯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嚕嚕……啦嘿嘿嘿……哈哈哈……」平心而論,看一個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實在不是什麼賞心悅目的樂事,聲音古怪難聽不說,單是那亂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觀者的毀滅欲,特別是,當自己身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點像將火把投入菜油中……
  蘭斯先是莫名其妙,給嘲笑得面紅耳赤,然後惱羞成怒,新仇加舊恨,火噴三丈高,最後終於決定,要翻桌子來頓狠打,掐死這青蛙種的雪特人。
  大概感應到了殺氣,只見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說大哥啊!你的數據太落伍了。龍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沒族人現世,怕是早就亡族滅種了。至於皇太極、卡達爾這兩個老頭,還不也是幾百年沒聲沒息,說不定,早就死得連骨頭都給人拿去打鼓羅!這些過氣的老排行,還是別拿出來丟人現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聲問道:「想不想知道當今江湖上的風雲人物是誰?」
  這一問,問的巧妙,蘭斯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廬未久,本就對這些雜事軼聞深感興趣,有雪的這一問,剛好擊中了他那所剩無多的求知欲,臉上怒容登時改成一副興味盎然的模樣,放下原本緊握的拳頭,催促有雪快說。
  有雪面有得色,賊笑道:「大哥有沒有聽過,江湖上有三柄神劍,四位公子,五個奇人與七大宗門。」
  蘭斯聽得一頭霧水,把頭搖得像個鈴鼓似的。
  有雪扁嘴搖頭,就像是「連這都沒聽過,你怎麼不去死一死再回來」的眼神,望向蘭斯,只是瞥見蘭斯拳頭重新握緊,趕忙又堆滿笑容,大聲笑道:「不打緊,不打緊,想必是大哥神威蓋世,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嗯!這還像句人話!」蘭斯點點頭,仍是催他快講。
  其實,蘭斯對於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錯,他的授業師脾氣是狂傲到了極點,素來不把別人放在眼裡,自身的眼界又是極高,自也不會向蘭斯提起這些後生晚輩。
  有雪擺出一副說書先生的模樣,搖頭晃腦,猛地一拍桌子,長聲吟道:「朱鳥刀,白鹿劍,魔導終屬雷因斯;五霸強,七雄出,三王四公誰論尊?」
  自九州大戰至今,已二千餘年,期間故國復興、衰亡者有之,新邦強霸天下者亦有之,隨著烽火不斷,戰端紛起,在四大勢力確定大致版圖前,風之大陸可以說是進入最亂的戰國時代。
  在與魔族的抗戰中,上世代的高手幾乎死傷殆盡,能夠存活至戰國時期者,寥寥無幾。然而,遍地英雄千里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長期血與血的爭伐,為培育人才提供了絕佳的試煉場,世代交替得以進行,群雄並起,能人倍出,一時多少豪傑,足以取代舊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現了。
  舊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聖、三賢者,不是敗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蹤成謎,除了「月賢者」陸遊仍屹立不搖外,剩下的甚至連傳人也沒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領袖人物來填補空缺。
  因此,經過幾次大型比試,配合各式詳細數據,由「不落之都」香格里拉為主證,公佈了一份「封神榜」,記載當前大陸上高手一百八十人,傳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這封神榜之上,尚有兩句膾炙人口的俚言。
  「朱鳥刀,白鹿劍,魔導終屬雷因斯。
  五霸強,七雄出,三王四公誰論尊?」
  蘭斯奇道:「那是什麼鬼玩意兒?」
  有雪道:「嘿!俗語說的好,百日練刀,千日練槍,萬日練劍,世上兵器雖多,稱上顯學的,還是刀劍。而當今世上,要講練刀,那是武煉朱鳥稱霸;若說習劍,自然是白鹿洞獨尊,可再要說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還是雷因斯·蒂倫,舉世無雙。」
  蘭斯本是粗人,對各國局勢解不多,此刻雖然聽的有趣,卻還是一個頭兩個大,有雪只得跟著解釋。
  朱鳥騎士團,是武煉的護國騎士團,內中高手無數,乃當世三大騎士團之一。
  武煉偏處西南蠻夷之地,初代國主大會三十四族蠻酋而建國統一,為了促進彼此團結,故邀集諸酋共組騎士團,歃血為盟,畫為鳳凰旗,此即朱鳥騎士團之由來。
  有鑒於其時白鹿洞勢大,劍術千錘百鏈,實非任何其它門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傳統「劍為王道之兵,騎士必用劍」的規章,朱鳥永遠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騎士團,初代國主毅然棄劍從刀,延攬各家高手,或重金購買絕學,或偷師,或鼓勵研習,傾一眾英才之力精研刀術,如此數代而有大成,朱鳥刀遂與白鹿劍齊名。現任朱鳥騎士團大統領,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譽。
  至於白鹿洞、雷因斯·蒂倫,均是九州大戰前便享譽久矣的顯學。白鹿洞號稱風之大陸武學正宗,掌門陸遊隱然便是當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天位高手,破穹騎士團九成以上出自其學堂,聲勢之盛,一時無兩。
  雷因斯·蒂倫,數千年來的文化累積,在魔法文明上的發展,實是非同小可,雖然連續幾任女王所任非人,國勢如江河日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仍能穩穩掌握魔導師公會的大權,令其餘強國既羨且妒。
  「這前半句話,代表了眼下大陸上的三大強國,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陸就這麼切成四塊啦!」有雪停住說話,把杯中椰汁一口飲盡。
  雪特人的食量頗大,有雪自也不會例外,他動作又是奇快,趁蘭斯聽的入迷,口說典故,手底移動如飛,桌上點心倒有大半進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雜草謀生力,可見一斑。
  「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四大公子了。」發現蘭斯開始注意桌上的殘羹剩菜,有雪打了個嗝,不動聲色的把話帶開。
  果然,蘭斯的注意力又被引開,問道:「什麼四大公子?」
  「嘿!所謂四大公子,是指目前大陸上,四個具有王侯身份的奇男子,他們分屬四大勢力,豪俠好客,養士蓄財,翻手為雲覆為雨,都是不得了的大人物。」有雪道:「黑魯曼的「定遠君」旭烈兀,武煉的「長樂君」石崇,雷因斯·蒂倫的「信陵君」白無忌,和香格里拉的「唐殤君」李煜。」
  「李煜?」蘭斯皺皺眉頭,疑惑道:「怎麼這名字好熟啊!
  」他彷佛記得聽很多人提起過。
  「熟是當然了,劍仙李是近年來大陸第一風雲人物啊!他三闖黑魯曼王城,于千百高手環伺下輕取仇人首級,劍試天下。有人說,他的武功已經淩駕三大神劍之上了。」有雪頓了頓,發現椰汁已給喝完,便乾咳兩聲,諂媚地對著蘭斯笑起來。
  「行了行了,我再叫便是,別用那種眼光看我,心到家了。」蘭斯招招手,想再點一份,旁桌的客人已自動遞了壺滿滿椰汁水來。
  為了謀生,雪特人多是說故事的能手。有雪顯然也是個中好手,一輪說話,條理分明,言語滑稽有趣,反將酒樓上幾百人的注意力全都引來。
  「嘿!謝謝。感謝大家賞光。」
  有雪見到另外有聽眾,更是精神大振,整整衣冠,擺出一副說書先生的模樣,用湯匙把桌上的陶碗敲得叮噹作響,扯開嗓門放聲高歌。
  「左手碗,右手匙,響了個叮噹來說話,別的段子今日不消說,就來說那個老啊老南唐~~」停了停,有雪依足規矩,站起來向聽眾作了個四方揖,更是贏得滿堂喝采。
  「說南唐,道南唐,金蓮宮娥好輝煌,可偏生了個李後王,落得國破又家亡~~得兒隆咚飄一飄,得兒隆咚飄一飄,得兒飄得兒飄~~」人的個性多幸災樂禍,有雪的缺德歌詞雖然讓一些客人為之噴飯,可他一面唱,周圍聽眾還是張口大笑、鼓掌不絕。蘭斯一呆,卻是沒想到這矮胖子還有這手說唱絕活。
  大陸上平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一些歷史事蹟、人文典故,只能從神職人員處學習,或是于祭祀慶典時,由吟游詩人表演中聽來。
  可是神職人員講授時,多托以神意,聽來大失其真;吟游詩人的演唱雖然優美,有時也失之艱澀,所以,一種古老職業,遂應運而生,就是所謂的說書(說話)人。
  說書人多出現而都市的酒館茶樓,他們將歷史故事、流行小說,取其精彩篇章加以編整,換上俚言俗語,使之淺顯易懂。有時為了增加戲劇性,自也會誇大事實,竄改原意,但聽者明知如此,仍是聽得津津有味,賞金反而因此更為豐厚。
  由於說書人的流動性高,與雪特人習性相類,加上「雪特人是噪音與廢話之友」、「有廢話的地方就有雪特人」的民族特性,兩相一湊合,使得雪特人成為說書的最適任人種之一。
  就算是最嚴苛的評判,也不得不承認,雪特人的多嘴、誇張、吵鬧,為說書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原本的說書先生,卻對這群不請自來的同行,怒目以向。理由無它,由於雪特人的大量加入,說書者從此也被歸入下九流的低下行業,對於原本從事此業的其它人種而言,這當然是無妄之災。
  有雪敲打碗盤,引吭高歌,以吟游詩人的標準來看,他唯一的長處就只有聲音大,至於五音不全、荒腔走板,自是不在話下,反正歌詞具有爆炸性,客人聽得眉飛色舞,哄堂大笑,也就是了。
  人群中有知道李煜事蹟者,聽了這嘲諷意味極重的歌詞,暗暗搖頭,有些人甚至變了臉。但雪特人天生缺德,眾所周知,他若說書說得謙遜有理,哪反而是奇事一件了;而李煜行事又確有可議之處,三年來兩面評價在人心。加以非親非故,眼見旁人聽的高興,當然是誰也不會出來冒此大不諱。
  為了增加說書的趣味,說書先生往往雜用諸多技藝開場,或配合連鐶圖,或唱數來寶,又或鳴奏樂器,五花八門未足而一。
  有雪雖只是對蘭斯說說典故,並非當真說書,卻也以花鼓擊樂來帶起開場,算是雪特人最常用的開場俗套。只聽他高哼最後一句,尾音特別拉長……
  「說李郎,鐵膽好兒郎,英姿不凡神劍無雙,秦淮河畔威名揚,贏得~~贏得~~贏得綠帽烏龜大王八~~~」他刻意將「贏得」的音抬的高高,吊住聽眾的胃口,當人們引頸盼望時,這才猛地快速滑下來,「烏龜大王八」之聲繞梁不絕,在哄然大笑中,場面整個熱絡起來。
  聽眾固然聽得有趣,但其中也不乏大皺眉頭之人。雪特人的說書戲劇性夠,卻由於該民族的天性,往往尖酸刻薄。這倒也不是存心找打,只是雪特人總會覺得,熱鬧的紛爭勝過無味的平淡,與其說些雞毛蒜皮的瑣碎話,還不如語不驚人死不休,「雪特人是動亂的根源」這句話在某層面上,有百分之百的真實性。
  也因此,有許多案例證明,不少可憐的雪特說書人,只唱完開場,還沒來得及正式開講,就遭到憤怒的群眾斬殺當場,這也使得該民族的死亡率再度提高。
  「咚!」
  歌聲一停,但聞左側一聲響,卻是那猛灌酒喝的男子,終於醉得滾跌下桌去,恰巧把頭栽進空酒罈,在壇裡悶打著醉嗝。
  眾人見狀,又是一陣大笑。有雪喝口茶,清了清嗓子,開始講話。
  「說起這李煜啊!本是黑魯曼南方小國,唐國的王子,拜在陸游的門下,天生便是個用劍天才……」有雪仔細道來,說明李煜當年如何武功超群而意氣風發,如何比武招親而結怨;怎樣慘遭下毒而家破人亡,又怎樣全身殘廢而被賜死,其中緊張處,自不免加油添醋,說的活靈活現,彷佛他親眼目睹全程一般。
  在場聽眾大半都曾聽聞此事,但多隻知個模糊輪廓,此時聽有雪這般說來,個個喟然而歎,覺得實是人間慘事。
  有道是:「雅人做俗事,再俗也雅;俗人做雅事,再雅也俗」,蘭斯不愧是煮鶴焚琴的能手,聽了故事,面不改色,只是一個勁地追問,「那美人呢?不是還有個美人嗎?」
  有雪搖搖頭,沒好氣的說:「國家亡了,美人當然進人家後宮了。」
  蘭斯「哦」了一聲,點頭道:「這樣啊!唉!難怪叫做烏龜大王八了,死了還戴綠帽,李小子真是死不瞑目。」
  一些景仰李煜的少年,給他這句話氣白了臉,本欲發作,卻顧慮到蘭斯與說書的是一夥,索性不理他,只是催促有雪快說。
  有人甚至刻意貼近蘭斯看看,懷疑他是不是改裝後的雪特人。
  有雪道:「如果就這麼死了,那倒是乾乾淨淨,黑魯曼鴻福齊天。」
  蘭斯愕然道:「怎麼李小子沒死嗎?」
  有雪白了他一眼,似是責怪「怎麼叫人家小子,真沒禮貌」,道:「自然沒死。非但沒死,兩年後,那李大公子重出江湖,也不知得了什麼奇遇,一身劍術,只有比未傷時更厲害,把祖傳的青蓮劍歌練得出神入化,立刻鬧了個天翻地覆。」
  聽眾曉得接下來的是精彩部份,連忙屏息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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