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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魯曼曆五六六年三月 自由都市 暹羅 暹羅,屬自由都市同盟裡的中級,經濟力普通,交通地位普通,雖然同時有水陸交會,卻因為先天上的障礙,成不了什麼大氣候,唯一所長者,即是其獨樹一幟的南國風情。 暹羅的氣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時節,市內與火爐無異,現在雖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陽,仍得人昏昏欲睡。 奇妙的是,有別於暹羅的酷熱,相鄰不遠的鄰市,丹麥,卻是處於終年大雪的嚴寒中,一冷一熱,明顯的對比,相映成趣。 造成這樣氣候的理由,非常簡單,即是地氣的效果。所謂地氣,即是潛藏於地下的大地氣流,那個能量的龐大充沛,遠非世上任何能源所能企及。自神話時代以後,大陸上的有識之士,無不竭盡心力在「如何使用地氣」的能源開發上,現今鯤侖四大陸最主要的長程交通工具,地氣車,即是以地氣作為能源的。 地氣的脈動,能影響當地整個磁場運轉,造成許多不可思議的效果,東方仙術中的堪輿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專屬學問。地氣對於該地氣候也具有很大的影響力,冰之大陸西方外海的一處群島三角洲,便被公認為地氣不穩定的一級危險區,經過該區的商船,常常無故失蹤,至今仍未被尋獲。 自由都市所在之處,即是風之大陸上,地氣最不穩定的一帶,最顯著的特徵,便是如暹羅、丹麥這類的涇渭分明,或是昨天五十度高溫,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溫;至於普通的「東邊太陽西邊雨」哪早就是稀鬆平常,見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透過千萬年來的研究,大陸上的生物,已逐漸能在一定範圍內控制地氣,像是在都市交界設立大規模結界,保持一個都市終年長熱,另一都市長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異極大的天氣,鎖定在某些天內,如使某城市終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變天,連下一個月的豪雨,種類繁多,不勝例舉。 「隆!隆!隆!」 遠方隱然傳來幾聲悶響,是地氣車進站的聲音。 以目前的文明,地氣車高速浮空行駛時,本可到幾乎無聲的地步,但因為後來屢遭抗議(無聲的高速物體,往往令人不及防備,造成意外傷亡),無可奈何之下,只好刻意降低了消音器那類設備的效能。 這裡是入城幾條要道必經之處,基本上而言,想從陸路進入暹羅,最好的主意,自然是地氣車,而地氣車的車站,據暹羅城尚有十裡之遙,這十裡路,就得要靠個人交通工具或是步行了。 飽含熱氣的微風,帶起地上沙塵,吹拂開來。一名壯碩青年,抹去額頭涔涔汗珠,咒駡道:「天殺的,怎麼今天手氣這等糟糕,本大爺等了一個早上,半頭肥羊都等不到,真他奶奶的。」 要講耐心,蘭斯從來都沒好過,他為了集入城後的旅費,特意在這個必經之點上,挑了個絕妙的位置埋伏,哪知苦候半日,卻是徒勞無功,此刻時近正午,火毒的太陽照在頂上,更是氣的破口大駡。 從早上到現在,並不是真的沒有人經過。非但有,而且還很多,多到都是一二百人同行,這麼大的規模,當然不是蘭斯這個笨強盜可以吃下的。 由於長期以來的貧富差距大,風之大陸的治安並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倫以外的少數區域,剩下的國家都可說是小紛擾不斷,只要偶遇天災,隨時都會釀成災荒,造成大規模民變,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場變亂是跑不掉的。 平民窮餓到了極點,大則造反,小則當盜賊,如此一來,治安當然不好。 便算不生災荒,眼下年輕一輩,也流行一種觀念,「盜賊是成名、累積實力的最佳職業」,比起老老實實的練武、考騎士,考上以前便得忍受落魄;直接下海當盜賊,無疑是條快捷方式。既可大量掠奪金錢、女人,又可名正言順地拿人試刀,借實戰增強武藝,有什麼修練比這還愜意。 因此,一個有名氣的盜賊團,受矚目的層度甚至超過同級數的騎士團,往往會吸引許多初出茅廬的少年,自動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騎士,為了牟取暴利,或借機了斷私怨,也加入或自組盜賊團。就分類而言,蘭斯屬前者;而狼嚎騎士的花風雲,就屬後者了。 基於這各種理由,大陸上想當然爾是盜賊遍佈,各地官府抓不勝抓,有時候甚至反而還不是對手。在這樣的情形下,來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或聘傭兵,或是結伴上路以壯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隊,根本就是常見到不能再常見的常識,只有蘭斯這等笨賊,才會沒有將之估計在內。 「好渴啊……啊!他媽的!」發現水壺的水已經見底,蘭斯氣的隨手拋去水壺。 「不管了,再等一刻鐘,要是再沒有人來,本大爺就直接入城。去裡面也是搶,在這裡也是搶,幹啥子要在這裡太陽!」 對業績感到氣餒,蘭斯只好這樣自我安慰,自己怎麼說也是大盜……呃!未來的大盜,像這樣小家子氣的買賣,實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應該的…… 「咦!有人來了。」 不遠處傳來了腳步聲,聽來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時機,蘭斯欣喜若狂,低身躲進埋伏的位置,等著肥羊進入圈套。 「沙沙」的腳步擦地聲,肥羊進到目標物之中,再等個一分鐘後出手,就萬無一失了。 蘭斯不禁有些興奮,自離開杭州以來,他便立志作盜賊,這期間,也曾做過十幾起案子,但都是和部下一起下手,而且失敗件數居多,像這樣全憑個人能耐作案,倒還是第一次,心下難免緊張。 「三、二、一」蘭斯默數時間,確認時機已至,低喝一聲,自埋伏處奔出。 ※ ※ ※ 「呼!好舒服啊,上廁所果然還是應該這樣……」「肥羊」提著褲帶,半蹲在公廁的毛坑上一泄千里,雙目微閉,似是為腹內一空而感到輕鬆,忽然,耳裡傳來一聲虎吼,跟著,「嘩」的一響,毛廁的門竟給人一腳踢破。 「呔!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蘭斯搖頭晃腦,說著這一行慣用的臺詞,眼睛微瞄了下那頭肥羊。瞧瞧是誰有這等榮幸,成了蘭斯大爺手下的第一號犧牲者。 不看還好,這一看,只把蘭斯氣了個七竅生煙,只見一名矮胖青年,手提褲帶,臉如土色,滿身肥肉不停地抖動,一雙紅色眼瞳居然像貓一樣,瞇成了一條縫。蘭斯怒道:「什麼!本大爺埋伏半日,居然埋伏到了個雪特人!」 雪特人,與大魔神王相同,這個名詞在風之大陸上是種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關於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這類的形式,「本地屬高級餐廳,狗與雪特人禁止進入。」 傳說中,在神話時代,有一個種族協助諸神開闢天地,但是因為自身的貪婪、高傲,以及極度的貪財,忘記了諸神的恩賜,狐假虎威,犯下了許多的惡行,因此被諸神處罰,從此之後,這個種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卻比矮人稍高,而一雙眼瞳,便因為其短視近利,成了貓一般的怪瞳孔。這個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沒有獨立的國家,而屬流動性民族,他們遊走大陸各地,靠占卜、打零工、跑單幫……等雜役為生,與其說他們熱愛旅遊,倒不如說是他們的血液裡,有一種無法久居一地的衝動。有人相信,這就是諸神詛咒的一部份。 雪特人為大陸諸民族所輕視,便連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們不起,這當然不是因為神話的關係,而是因為雪特人的民族性,極為卑劣,他們膽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難來臨,立刻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爭先恐後地賣友求榮,有句俗語,「世上沒有戰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殺的雪特人;世上沒有團結以終的雪特人,只有爭著相互出賣而給踩死的雪特人。」 歷史上,所有的神話詩歌中,幾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們毫無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個著名的英雄人物,幾乎都有過被雪特人出賣的紀錄。據說,雪特人的祖先,在神話時代末期,甚至曾經出賣過自己的老師,某個神聖宗教的救世主,讓其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當然僅不過是雪特人骯髒歷史中的一頁而已。 每個種族都視雪特人為蛇蠍,事實上,光從「雪特人」這個名字,就不難理解大陸諸種族對其之蔑視,之所以雪特人能長存不滅至今,除了因為這民族的草根繁殖性特強,也是因為雪特人獨一無二的商業天份。 與其品德成反比,雪特人有著相當傑出的商業頭腦,只要他能停下腳步,專心做事,往往很能創一番事業,而且,雪特人固然阿諛成性,但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來,他們的口才也是絕佳,特別是在如今這等世道,各國王侯往往被身邊的雪特人幕僚,奉承的飄飄欲仙,而對其大加封賞。因此,儘管為人所不齒,但仍是有相當數目的雪特人,在大陸上掌握一番勢力的。 有鑒於往昔幾次失敗,蘭斯痛定思痛,決定想出個萬無一失的法子,將肥羊手到擒來,而不是反給肥羊吃了,幾經思索,他終於想出了辦法,預先埋伏在入城要道的唯一公廁旁,當入廁方便之時,任是什麼高手,也得暫時失去抵抗力,如此一來,絕對可以收到使敵人措手不及的奇兵之效。 這樣無節操的行搶,自然是連同行也為之搖頭歎氣,但蘭斯大爺素來臉皮厚,也不會覺得有什麼不該。盤算幾遍,心中自以為得意,哪知道這條妙計第一次使用,居然碰到了雪特人。 不管怎麼樣,遇到雪特人,總不會是一件太過賞心悅目的事,以蘭斯來說,第一次獨自行搶,居然對象是個雪特人,這當然是一件大大觸黴頭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見那雪特人放置門邊的背貨架,卻只看到寥寥幾樣商品置於其上,都並不是什麼高價品,行囊羞澀,一望即知,說不定比自己還窮,這樣一想,越想越火大,舉手提起刀來,一下砍破木門,怒喝道: 「天殺的,你這雪特人為什麼會在這裡。」 「我……我不知道……」「混帳東西,你這死胖子為什麼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 那個可憐的雪特人,本來上廁所正覺舒適,卻忽然給人踢破了大門,驚的目瞪口呆,又看到來人手持鋼刀,一臉兇神惡煞,開口便說要搶劫,更是嚇的魂飛天外。他本來手提褲帶,這時給蘭斯一嚇,真個是屎尿齊飛,臭氣熏天。 「哇呃……你能不能有點水準,怎麼這麼臭啊。」看這雪特人一副沒膽的樣子,再逼下去也是無用,而且,如果再這麼對峙,自己可真受不了他的臭味。 雪特人看到鋼刀在眼前晃來晃去,心膽俱裂,兩手把頭抱起,哭叫道:「別……別殺我,千萬別殺我啊……」「喂!把值錢的東西……」 「哇!別殺我,我什麼都不知道。」 「喂!」 「嗚哇!神啊,什麼神都可以啦,我還不想死啊……」蘭斯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渾身發抖,抱頭大哭,這反而令蘭斯不知如何是好。 行搶的時候,被搶的一方不抵抗,態度合作,這樣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這樣一個,除了哭叫以外什麼也不會的傢伙,倒也是傷腦筋的一件事。 無奈之下,蘭斯把刀一擺,大聲道:「給我滾出來!」腦中想起一事,趕忙又補充道:「給我穿好褲子,滾出來。」 雪特人十分畏懼地偷看了蘭斯一眼,蘭斯不耐煩道:「我先不殺你。一分鐘之內給我滾出來,否則馬上亂刀分屍。」 雪特人聞得此言,如臨大赦,連滾帶爬的跑出來,人還沒站穩,就伸出一雙肥手,抱住蘭斯大腿,哭喊道:「大俠,大英雄,大豪傑,您大人有大量,請饒了我這條狗命吧!」 給這麼一攪和,蘭斯也是啼笑皆非,心下還隱約有些飄然欲仙,火氣登時消了大半,再看看那雪特人,臃腫的圓臉,涕淚縱橫,也是一副可憐兮兮的模樣,不由得起了惻隱之心,佯怒道: 「混帳東西!」 「是,是,小人是混帳東西,小人是混帳東西……」「你身上有多少錢?」 「啊!這個……帶的不多,只有些銅幣。」 「我的天,運氣真糟。」蘭斯暗叫倒黴,喝道:「少囉唆,全部給我。」 「是,是……」雪特人欲言又止,慢吞吞地把手伸進懷裡。 「快點交出來,不然馬上剁成肉醬!」 給蘭斯這一吼,雪特人才依依不捨地掏出十來枚銅幣。一般說來,雪特人極度貪財,幾乎已經到了嗜錢如命的地步了,他們對金錢的執著,僅在求生的欲望之下,這時若非蘭斯的鋼刀晃來晃去,擺明瞭「不給就死」,他們是怎也不肯拿出來的。 「混帳的雪特人很多,像你這麼窮的雪特人,更是混帳加三級。」 蘭斯老實不客氣地一把搶來,心裡著實犯著嘀咕。這番出師不利,搶不到什麼大錢,再埋伏下去,大概也不會有什麼收穫,還不如就此入城,好好撈票大的吧! 正想行動,卻見那雪特人的一雙貓眼,賊兮兮地望著那十來枚銅幣,蘭斯不由一凜。 「臭傢伙,你看什麼看。」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邊瞇出了一絲笑容,對著蘭斯傻笑。 「笑什麼笑,是不是想找打挨。」蘭斯給他笑得心裡發毛,左手又握緊了拳頭。 雪特人道:「小人開心,所以笑。」 「神經病,被搶了還那麼開心。」 雪特人連連搖手,道:「大俠此言差矣,雖然是被搶,可被搶也有種類的不同,給三流毛賊搶,是搶;給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傑搶,也是搶,怎可混為一談。」 「哦!」蘭斯道:「你的意思,該不會是拐彎罵本大爺是三流毛賊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這樣不敬的想法。」 「嗯,難不成,你在誇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傑嗎?」 「不敢,這樣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蘭斯奇道:「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說說看,本大爺是哪一等的強盜。」 「大俠您虎背熊腰,英姿颯然,儀俵端正,正氣滿面,正正當當,政通人和,鄭和下西洋……這等英雄氣概,怎會是三流毛賊能相提並論。」雪特人抱著手,諂笑道:「可是,英雄、豪傑這等虛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號,給您提鞋也不配。像您這等超凡絕俗的人物,應該稱偉人、神仙、老祖宗、北極星、人類的舵手,這樣才夠稱頭。」 說著,雪特人俯身下拜,讚揚道:「喔!能夠被您這樣了不起的人物搶劫……喔,不,是能將錢財供奉給您這樣了不起的人物,實在是小人祖上積德,千百世修來的無上光榮啊!」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這番諛詞,只聽得蘭斯心花怒放,只覺打出生至今,從沒有這麼光榮過,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幾乎爽得連腳底都要飄起來。總算腦裡還有一絲理智未失,硬生生把這感覺壓下。 「唔!好險,差點忘了連自己叫什麼都忘了,這碗雪特迷湯果真是厲害。」蘭斯勉強鎮定下來,咳了兩聲,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調的模樣,說起話來……嘿嘿,倒還挺實在的。錢,我是不可能會還你了,不過,本大爺現在心情不錯,可以破例一次,不殺人滅口……」「謝謝,謝謝。」雪特人又趴又拜,好一會兒,才很畏懼地抬起頭來,小聲道:「多謝英雄,不知……不知……」蘭斯道:「不知什麼,有話快說,本大爺最討厭別人說話吞吞吐吐的。」 「是。是這樣的……」雪特人看了蘭斯一眼,搓著手道:「像您這等偉人,能與您多相處一刻,也是小人的福氣,就是不知道有沒有這等榮幸,陪您入城,讓小人多多瞻仰您的風采……」蘭斯一怔,沒想到對方會有這等要求。仔細想想,這雪特人被搶了錢,非但不生氣,還把自己捧的舒舒服服,真是標準的奴才性,不過,既然受了他的禮,若不答應這小小要求,倒顯得自己心胸狹窄了,況且,這一路上,再多被他奉承幾下……不也挺舒坦的嗎? 思索幾定,忽然想起,這雪特人該不會是要到城門口高喊搶劫吧!素聞雪特人多詐,此事不可不防。 蘭斯便要開口,瞧這雪特人卑躬屈膝的樣子,又覺得自己太多慮了,有人會相信一個雪特人的告狀嗎? 主意拿定,蘭斯抖了抖手上的銅幣,把刀收起,道:「那,念在你說話還像個樣,就答應讓你多瞻仰一下偉人的風範,不過呢,你只能陪我進城,一進城,便得分手,省得你的黴氣沾到本大爺,害我也倒黴。」 「是,是;不敢,不敢;一定,一定。真的只能到入城為止嗎?」雪特人微微諾諾,完全是一副低姿態。 「沒錯,只能一進城門,大家就分道揚鑣。一言既出,駟馬難追,這是絕對不會變的。」 「真的駟馬難追嗎?」 蘭斯沒好氣地答道:「那當然,你怎麼那麼煩。偉人是可以隨便瞻仰的嗎?」 「走吧!」 邁開步子,蘭斯朝城門的方向步行而去。 背後雪特人露出微微的笑容。 ※ ※ ※ 「唔!好疼,怎麼會變成這樣呢。」著左眼的黑眼圈,蘭斯覺得自己上了大當。 剛剛在城門口,蘭斯打了一場莫名其妙的架。本來,一切便如預定,同行的兩人,一入城便要分道揚鑣,可是,在入城的時候,守城的衛兵見到蘭斯與雪特人結伴,便依法要求交出钜額的入關稅。 蘭斯不明就理,一來沒那麼多錢,二來隻覺得剛入口袋的錢,立刻便要吐出來,心疼無比,而那雪特人忽然大聲嚷嚷起來,一面指責這是貪官污吏不好,一面又「大哥,老大」的叫個不停,再加上蘭斯的口氣也不好,一場言語衝突就產生了。 混亂中,也不知是誰先動手的,反正有人偷偷的踢了衛兵一腳,衛兵反手一肘,卻打中了蘭斯的左眼,蘭斯本能地還以一腳。這立刻引發了化學效應,城門口混戰連篇,許多攜帶違禁品想趁機闖關者、不想付關稅者,一哄而散,衛兵們追不勝追,混亂中又不見了蘭斯的蹤影,只給氣炸了肺。 「人家說,雪特人是動亂的根源,這話果然不錯。」蘭斯揉揉眼睛,斜視那雪特人。 雪特人把貨架裡的東西稍稍整理,往身後一背,笑道:「感謝偉大的大哥,讓小人瞻仰了這麼久,實在是心滿意足,為了不拖累您,就此告辭了。」剛纔那混亂中,他是第一個趁亂開溜的,高額關稅自然落不到他的頭上,與蘭斯搶去的銅幣相抵,反而還大大的省了筆錢。 「混帳東西,誰是你大哥。」蘭斯暗罵道。他便算再笨,此時也明白自己給利用了,這雪特人如此可惡,豈可放過,好歹也要撈點醫藥費回來。 「大家萍水相逢,也是緣份,就這麼分別了,實在可惜。」 蘭斯道:「再說呢?能遇到本大爺這樣的偉人,也是你天大的運氣,你難道不想多瞻仰一下嗎?」 「可是,大哥不是說過,入城以後,大家就分道揚鑣,一言既出,駟馬難追的嗎?」 「呃……那種事啊!你我既然投緣,那這就是小事了。」 蘭斯信口胡謅:「剛好我對這城不熟,也需要個嚮導,你就再陪我些時候吧!」 「這樣啊,好,要當嚮導,小人絕對是第一把的好功夫。」 雪特人笑道:「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蘭斯。」 「喔!果然是好名字,一聽就知道名字的主人,一定是高大威猛,英偉不凡,天生麗質,花容月貌,沈魚落雁,玉潔冰清,天妒英才,殘花敗柳……」蘭斯臉上堆滿了笑容,聽他胡說八道,心裡卻在計算,等會兒怎樣找個奴隸商人,把這王八死胖子給論斤賣了,多少彌補點損失。 「那麼,大哥,現在便由小弟帶路了。」雪特人打蛇隨棍上,一聽到蘭斯有求於他,便改口自稱「小弟」,拉近關係。 「好啊,就由你帶路吧!」蘭斯笑得燦爛無比,肚裡的火氣已經燒到百來度高。 兩人舉步前行,穿越小巷,步入市街。 「喂!你叫什麼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 「天地有雪,嘿嘿,好怪的名字,一聽就知道沒我的好。」 「這個自然,小弟的賤名,怎能跟大哥相提並論呢?」 「哈哈哈哈……說的好……(等會兒一定宰了你)。」 ※ ※ ※ 暹羅有著完備的政治實體,堪稱遼闊的領地,近千萬的人民,一切與一個小國無異,說「城」只不過是個概稱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裡,這樣的情形並不少。 地氣車的固定軌道,在城外不遠處設站,南方有河流經過,水陸交會,給予暹羅十分優渥的地理條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濕潤的水氣外,也帶來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著農業為生,自給自足,對於其它的外來者,多半抱持著婉拒的保守態度,這種想法使得暹羅成了一個農業型的都市,無法有太大的發展。 而此刻,蘭斯漫步在暹羅的街道上,首次接觸到這份特殊的文化。 「這裡的東西怎麼看起來這麼怪啊!」 「哈哈,大哥,因為這裡是南國啊!」 一如有雪所言,走進暹羅城,完全陌生的異國風情,幾乎令蘭斯看傻了眼。 與古典、繁榮的杭州城不同,暹羅城的風貌,就像一名籠罩面紗的魔女,活躍、多變、衝突與變幻不定。 建築上揉合了許多不同的風格,佛像、神話故事、白象、金翅鳥、鱷魚……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裝飾在屋瓦飛簷上。 種滿椰子樹、花團錦簇的熱帶花園,與一座精緻、典雅的東方式寶塔,竟從原本平凡無奇的店鋪屋頂上冒出來;窄窄的渠道在擁有幾百個房間的豪華酒樓的陰影下,無聲無息地流過;有些荒涼、但仍可看出舊日氣派的維多利亞式宮殿,裝飾了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座落在飯店的後頭。 巨幅海報上,嬌豔的美女面露微笑,裸露的胴體讓行人發出驚歎;一群孩子踏著輕快的步伐,大聲歡笑,踢著藤球穿過街頭;成千支盤旋的燕子,高棲在最喧鬧的市街上,昂首闊步;正在舉行的一場陽光茶會上,暹羅古典舞者,在綠草如蔭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攤上擺著各式各樣的蔬果,因為氣候溫暖潮濕,暹羅盛產各類水果,攤販也擺出特產,招攬客人。賣花的、賣水果的、賣手工藝品的、耍雜技的,每一刻都為街上增添了新的風貌。 風拂過高大的椰子樹梢,雖然仍是炙熱,卻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為之一振。 「哦!原來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地方啊!」蘭斯摸摸下巴,瞧著外圍事物而出神。 截至去年下山為止,蘭斯大部份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過的,「死老頭」在茶餘飯後,也會向他提起外邊世界的種種奇觀,但總是沒有機會實地一見。 這次蘭斯長程跋涉,特地來到自由都市,為的固然是一樁買賣,卻也存著「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對蘭斯而言,更多的歷練絕對是必要的。 路邊的攤販很盛行,特別是販賣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門的貨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寶藏,散發著神秘的誘惑,只是,相較於器物本身的引誘力,小販們卻個個懶洋洋地,或側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臉上蓋張瓦報,在街邊打盹,一點都沒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蘭斯有些疑惑,望向有雪。有雪聳聳肩,道:「在熱帶地方,這很正常啊!天氣那麼熱,誰還有力氣去大聲叫賣,正統的暹羅人大多很懶,只要賺夠今天可以吃喝的錢就收攤,省事的很啊!」 熱帶地方由於物產豐富,人民不需要努力地謀生,隨地一撿都是食物,因此人們相對地沒什麼鬥志,再者,長時間的高溫,也會使得該地的人民懶洋洋地,終日昏昏沈沈,沒心力做事,就最南方的馬爾代夫來說,該區甚至連工作都省了,純以觀光業作為主要的經濟來源。 「天氣太熱啊……」蘭斯看看四周,別有深意地笑道:「這話果然是不錯的。」 因為天氣熱,居民的衣飾就以涼快的麻質為主。在以前,民風保守,暹羅婦女大多是穿著藍色色調,再繡上簡單的傳統花紋,看上去很有一種純樸美感;不過,近年來暹羅與外界接觸漸多,服飾風格上受到影響,年輕一輩的衣服開始出現了較為鮮豔的顏色,繡紋也精巧起來。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幾名年輕少女,在金飾攤子前選購頭飾,三不五時互咬耳朵,交換悄悄話,然後笑成一團。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卻因「年輕」、「歡笑」而綻放光彩。 她們的裝扮清簡,麻質的背心與短褲,恰到好處地裹著豐滿的肢體,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輕聲笑語間,搖曳生姿,手腕上的金鐶相互碰撞,發出悅耳的「當當」聲,瞧得旁人為之心神蕩漾。 不過,相較于這些女孩,街上的另一群人,穿著不合時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一雙眼睛,目光兇惡,狠狠地注視著來往行人一舉一動。這群人和街景顯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來的。 再仔細看看,這樣的人還不少,一群一群,分佈在各處店鋪、酒樓,彼此間陌生、仇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們互不認識,只是因為某種原因,而處於將要發生衝突的狀況下。 「唔!事情不太對啊!」蘭斯回想起來,剛纔在城門口就有很多這樣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中,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數,他們都身有武功,大部份還都具有騎士資格,這可以從橫插腰間的光劍得到證明。暹羅城並非什麼一等富庶之區,突然湧入了這麼多的江湖豪客,只怕是要出什麼事了。 「不成,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本大爺是來作案的,不是來泡妞的,得先想辦法弄清楚情形再說。」察覺到自己可能有許多競爭對手,蘭斯心生警惕,決定找個地方先坐下來。 他眼光方動,有雪已湊趣的靠過來,道:「大哥辛苦了一早,想必是餓了吧,小弟知道這裡有間不錯的館子,不如……」「嗯!也好。」斜著看有雪一眼,蘭斯點點頭。心想道:差點忘了這死胖子,等會兒要找個奴隸販子把他給賣了,如果奴隸商不收雪特人,那就轉給肉攤論斤賣,喂的重一點,到時候賣的價錢也好一點…… 便欲舉步,西南方某處,受陽光照耀,反射出極耀眼的光芒,照的蘭斯睜不開眼。 定睛看去,只見是座高樓,卻和暹羅本地的金頂釋式建築不同,而是座典型的東方式樓臺。周圍的其它建築物,都與那高樓有段不小的距離,顯然是給隔離了,看樣子,該是某位達官貴人的居所,只是,為何看上去有些殘舊呢…… 蘭斯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會意,臉色立時凝重起來,道:「大哥,那個地方可不能亂看,我告訴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蘭斯吃了一驚,隨即好奇地追問原因。 「這個喔……」原來,那座高樓,是個花園的一部份,當年原屬一沈姓家族,歷史極為悠久,沈家財勢最盛時,把這花園修建的是美輪美奐,氣派堂皇,常常邀請許多名人雅士來此吟詩作對,後來沈家敗落,後人遷移,這花園也就從此荒廢下來。 沈家後人搬遷時,本欲將此花園轉售,可偏有一件奇事,暹羅城本乃酷暑之地,自從設立大範圍地氣結界,圈地建城後,更是如此,可是一進這沈家園林,非但沒有半絲暑意,反而陰氣森森,教人遍體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敗落後,這林園終年朝霜夕霧,白梅遍開,蔚為奇觀。 暹羅城多次欲深究所以然,總是得不到結果,日子一久,便有人傳聞其中有厲鬼佔據,生人見之則頭暈嘔吐,大病一場,人們彼此耳語相傳,早將那沈家林園當作人間鬼域,生人莫近,這鬼屋之名,也就不脛而走了。 「是這樣啊!」蘭斯沈吟不語,試著去猜想其中的關鍵。促成他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著歷練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記,這樣才能迅速增強自己的閱歷,所以,非常難得,蘭斯認真地進行著自己並不擅長的腦力激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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