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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


  一直到1983年4月,佛傑法官才批准他參加一日遊——即使如此,比利還是必須要有一名治療小組的成員、或是一個肯「負責任」的人陪同。

  比利不懂,為什麼他接受的治療待遇異於其他精神病患——那些殺人犯,只要他們的心理醫師說他們對自己或他人再也不具危險,他們就可以獲准離開了。

  他說,自從他在1979年被捕之後,他就不太會穿越馬路。他變成一個模範病人,他經得起很少有人能忍受的待遇。必須和一名「訓練員」共處已經夠糟了,還要列一份「獲准」的名單令他很煩惱。

  名單上有作家,還有幾名醫院戒護人員,包括一位叫做莫莘蒂的年輕護士,她幾乎每天都被派來陪比利。和其他多數工作人員一樣,她認為他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只要一有機會,莘蒂就會替他辯護。

  雅典治療小組靈活地闡釋佛傑法官的指示,他們把「日間外出」定義為自早上七點鐘起,至天黑為止。實際上,是到「熄燈」為止,大約是晚上十點鐘的時間。比利租了間房子,他可以整天在那裡畫畫,也可以為將來在「試驗性外宿」而離開院區時做準備。

  遺憾的是,住在他正對面的就是雅典郡治安官艾羅勃之子。

  [2]

  1983年7月21日,韋霍德專員在哥倫布市假釋局局長的命令之下,開始秘密調查比利在人員陪同下進出醫院做日間外出的情況。

  艾羅勃治安官通知韋專員,比利每天都會乘坐一台黑頂的黃色道森小卡車來往醫院和租屋之間,車主登記的是莫莘蒂。他形容她身高五呎四吋,中等身材,有一頭烏黑的及肩長髮。他說,從上個月底開始,比利白天時間就都待在那間屋子裡。

  治安官提出建議,他叔叔的屋子就在附近,是個很適合拿來做秘密監視的地點。

  韋專員穿著髒牛仔褲、一件緊緊繃住大肚皮的破t恤和一頂農夫帽,他開車前往該區。把車停妥後,他從西邊樹林接近比利的住處。那個角度看不到屋子或庭院,所以他要繞到東邊去。

  突然間狗兒大吠,比利沖出屋子,他把狗放出來。「去抓他,西澤!把那個混蛋找出來!殺了他,塔沙!」

  韋霍德退進樹林以避開那群狗,他一直看著那棟屋子直到天暗下來。前廊的燈點亮,他看到比利和一名黑髮女子坐上黃色道森離開。

  隔天早上七點廿六分比利回到屋子時,前廊的燈還亮著,車道上卻沒有車。七點四十九分,道森轉進來,韋霍德拍下比利與那黑髮女子駕車離去的照片。

  當天下午,艾羅勃建議韋專員喬扮成該區捕土撥鼠的獵人,並給了他一把點二二的來褔槍。

  韋霍德在報告中寫道:「我接近房舍,看到密裡根正在院子裡割草。我走進院子裡和他打招呼。我向他表示,我正在獵捕土撥鼠,不想打擾他。該名假釋犯則向我表示,他很歡迎我在他的土地上捕獵,他希望我能幫助他除掉一些土撥鼠。我到附近做準備時,他便繼續在院子裡工作。」

  爾後,韋霍德向他的鄰居詢問,大家都說他們常看到比利在田裡作畫,那個黑髮的女人也常陪著他。

  韋霍德在7月22日晚上八點完成他的調查。他在地方假釋局辦公室口述報告時,治安官艾羅勃打電話說,他看到比利和那位名叫莫莘蒂的黑髮女子走在雅典市中心的法院路上,他已拍照存證。

  莫莘蒂告訴比利,她對於受到監視及威脅的事感到害怕。「你真的覺得有人要殺你嗎?」

  「錯不了的。有人買兇殺我。他們想讓我死,或是讓我終身監禁。」

  「我很怕,比利。我想我最好離開。我們不應該再見面了。」

  「我想你說得對。我會想念你的,我也不希望你活在恐懼中。」

  9月20日,《郵報》報導治安官艾羅勃承認曾經派人監視。「是我要求假釋局介入的,」他告訴記者,「最初做聯繫的人就是我。」另一位記者提到比利的法院命令規定,只要治療小組批准,他就可以在莫莘蒂的陪同下于白天時間離開醫院,艾羅勃反駁道:「如果他的病已經治好了,就應該把他關到監獄去。」

  治安官的立場很典型,就和那些對比利與假釋局間複雜難明的關係感到迷惑的人一樣。由於他在1979年攻擊三名女性的案件中「因精神異常而獲判無罪」,所以在既有的俄亥俄州法律下,他是不會因那些罪行被送進牢裡。他只能被留在形同監獄般、保安最為嚴密的精神病院中,直到心理健康局確定他對自己及他人均不具危險性為止。就這個情形而言,多數精神病患都會被釋放。那也是比利一直期待和盼望的結果。

  他和他的律師都為,假釋局連其他更殘暴、更冷酷的囚犯和累犯都准予假釋,那麼應該也一樣會讓他繼續假釋在外。

  比利一次又一次指出他沒有違反半條法規,自從他受診以來,甚至連穿越馬路都不曾有過。他認為在心理健康局解除監管、法院釋放他之後,他還是可以繼續假釋在外,接受幾年自主權的監督後解除禁令。

  時有所聞的傳言令他深受困擾,他聽說假釋局的局長蘇約翰基於私人理由,一直都想用「違反假釋規定」的名義將他送回牢裡,服完他剩下的二到十五年徒刑。只要心理健康局一宣佈他對自己及他人不具危險性,蘇約翰就會採取行動。

  然而,由於他的律師戈愛蘭在詢問後確定傳言不實,比利才試著掃除這個念頭。

  在比利的下一場公聽會後,佛傑法官不顧治安官艾羅勃的一再反對,終於批准比利的「試驗性外宿」計劃。1984年2月3日,《哥倫布市公民報》頭版頭條大幅報導:

  無需護衛的外出——密裡根爭得更多自由

  記者范海利引述密裡根在證人席所說的話:「我的生活有了相當大的改變。我真的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我也很在乎什麼是對的、什麼又是錯的。我曾遭人強暴。我學會了什麼叫恨。我的行為不是針對女性,而是針對每一個人。我以為這個世界應該就是那樣的。我以為人們都打算傷害別人,我不在乎自己是生是死。」

  接下來的那一年,密裡根與治安官艾羅勃之間的對峙激增,一直到艾羅勃逮捕比利,但比利發誓他從未犯下該罪。

  有關該次逮補的詳細內容已轉交至假釋局:

  假釋局報告

  1984年11月22日,在俄亥俄州雅典市米斯先生的其中一間穀倉裡,被人射進一顆獵槍的子彈。獵槍子彈進入穀倉、射進停在穀倉裡的拖車,穿過冰櫃後從拖車的另一側射出去,卡在穀倉的另一端。總計損失超過一千六百元。一名叫做羅布斯的男子向雅典郡治安官辦公室坦承,他要為獵槍事件負責,他聲稱假釋犯是開車的駕駛。羅布斯也向雅典心理健康中心的馬戴維先生透露,事件發生當時,假釋犯人是和他(羅布斯)在一起的,他(密裡根)也知道羅布斯的意圖。值得一提的是,羅布斯在最近向雅典郡檢控官辦公室所做的陳述中說,他「並不確定」假釋犯是否清楚他(羅布斯)的意圖。

  另外,助理檢控官陶伊說,可能會就該名假釋犯涉及威脅殺害雅典郡治安官及其家人的行為提起公訴。附帶一提,這項威脅的指控是由治安官艾羅勃提出的。

  開槍的前雅典心理健康局員工羅布斯被控蓄意破壞的重罪。他供詞反復,在接受艾羅勃的審訊之後,羅布斯告訴檢控官,他一再改變供詞是因為受到密裡根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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