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丹尼爾·凱斯 > 比利戰爭 | 上頁 下頁 |
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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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佛傑法官身後仍有人在責怪他判定比利「因精神異常而判決無罪」,受迫於這些壓力,他還是放棄了。他下令比利要遵行新法。比利必須等一百八十天,也就是要到1981年4月4日才能召開公聽會,屆時並將對外開放民眾及媒體旁聽。 公聽會前的幾個月裡,戈愛蘭收集許多人的口供、報告、證詞,以及法律論據,這些人都認為比利對他自己或他人均不具危險性,而且——依法授權,他應該被轉送到限制最少的機構接受治療。 這些資料當中,戴頓司法中心的精神治療醫師醫學博士賽米在1981年3月24日的報告中寫道:「建議:他(密裡根)似乎並不需要待在保安設施最森嚴的地方,同時他並沒有逃跑的意圖。我們將會建議將他轉往州立雅典醫院,交由郭戴維醫師照顧。或者是讓他到肯塔基州雷辛頓市,繼續接受吳可妮博士的治療。」 湯姆發現瑪麗越來越疲憊。他很享受與她共處的每一個午後時光,但他知道這對她來說太累了。她似乎一天比一天蒼白,越來越憔悴。他發現她又開始服用抗抑鬱的藥,這令他困惱不已。 「要不就放手一搏,要不就是死。」湯姆對作家說,「什麼也擋不住我了。我一定要做點什麼。我要嘛就是翻牆逃跑、在途中被殺,要嘛就是把這個地方夷為平地。我知道自己就要鋌而走險,所以讓瑪麗離開戴頓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不希望讓她來指認我的屍體。」 不管她怎麼抗議、爭論或懇求,大家還是輪流說服她,叫她現在就擺脫一切,別把自己的未來寄託在比利的命運上。她發現自己寡不敵眾,只有含淚如他所願。1981年3月25日,星期三,是瑪麗最後一次探視他。 這也是她最後一次見到他。 [3] 隔天早上,郭戴維醫師在哥倫布市接受質詢,為兩周後即將屆滿一百八十天的公聽會出庭作證。 戈愛蘭的同事在質詢中探究了郭醫師在心理學界的背景及其治療多重人格分裂症者的專業資格,結束質詢之後,助理檢控官畢爾執行交叉質詢。 「如果他拒絕治療,戴頓司法中心如何才能適當地診斷他(密裡根)並治療他?」畢爾問。 「他可能是不信任他們。」郭醫師說,「他可能不信任他們會怎麼做,也可能不信任他們會把他治療成什麼樣子。我在其他地方也常看到這種情形發生。希望你能原諒我這麼說,但和一個架有帶刺鐵絲網和高達廿呎圍牆的地方比起來,那些地方的環境可是理想多了。」 這個個子不高、肚腹滾圓的醫師抬眼望著檢察官。「是該有人決定他們究竟是在對待一名病患還是一名囚犯的時候了,但是這不該由我決定。對我,他只是我的病人。那間司法單位裡的保安設施、監視器,還有,我在進去見病人之前還被壓倒搜身,就連他們自己的醫學主任都要接受搜身並走過安全閘門(金屬探測器)。諸此種種,都不讓我覺得它是個適於治療的環境。我甚至問他,我說:『賽米醫生,萬一你一天要進去中心十次,他們也要檢查你十次嗎?』他的回答是:『那當然。』一副好像我問了某個很奇怪的問題似的。我覺得,雖然我處理的都是關於精神治療的古怪行為,但我想,人們還是很難弄得明白,別人究竟在對什麼人做什麼事。」 畢爾問他,那麼是不是可以說,比利在過去五、六年來多重人格錯亂,讓他變成一個非常暴力、好鬥的人。 「他是曾經有過一段暴力好鬥的經歷。但如果你要我把他歸類成一個暴力好鬥的人,我辦不到。我只願意堅持我發現的事實,在雅典市,一直到一連串不幸的社會事件發生之後他才暴力相向,之後他就變得很害怕,病情也開始惡化,我認為這兩者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事實上他也走入人群,他沒有傷害任何人,他什麼也沒做,他要承受許多自我克制的考驗,而我在治療過程中已經教他如何對付這些試煉。」 「這還只是部分的治療。你得當一個老師,你不能只是耍些把戲,然後就跟他說:『你會康復的。』這是一個持續發展的進程。」 「我從來不要求他把嘴閉上。他很愛講話,不過都還有個限度。他是個改革家;他想跳出來做點改革,但他不會傷害任何人、不會威脅任何人、也不會偷任何東西。這樣持續了一段時間,他也真的漸漸好轉。」 俄亥俄州律師總會的代表伊麥克繼續交叉質詢。「是什麼導致他轉送到州立利瑪醫院?」 「……你指的是直接原因還是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兩者都有。」伊麥克道。 「在比利的病情大為改善,能夠走進小區裡之後——不要忘了他是個刑事犯,在那之後,報上刊出一連串的文章,許多本地(哥倫布市)的地方報紙還有一些雅典市的當地報紙,都刊出一連串某些議員對本案的關心。惡名與曝光程度的激增,以及隨後強壓給我們的限制,對病人重現嚴重焦慮的情形產生很大的衝擊,也因此某些病徵又再次出現。如果沒有那麼多注意力放在我們身上的話,我們現在可能早就多了一名繳稅的公民。」 伊麥克問:「你是否知道他對那些壓力做出什麼樣的響應?」 「是的,我知道。他變得非常、非常沮喪,鬱鬱寡歡。他開始停止合作,變得很洩氣,他說:『做這些有什麼用?反正我永遠也離不開這兒了。他們就只想關我一輩子。』」 「我認為假釋局在這件案子裡所扮演的角色真的很令人討厭;他們不斷地威脅、不斷地干涉我們。他們從不讓我們清楚知道他們想怎樣,我們就沒法跟著作出計劃。這簡直就像是天天都有一把德摩克裡斯之劍懸在你頭上,你永遠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 「我會告訴你我們有多配合。每次只要他出去,我們就會拿起電話。如果他到街上——像是麥當勞這種地方,我們就會撥電話給當地警察、縣治安官辦公室以及假釋局,讓他們知道他要去哪裡、他什麼時候去、有誰會陪他一起去之類的細節。」 「之後,即使我們讓他出去的時間更長一點,我們每次都(還是)會打電話。我們就是為了替社會大眾著想才這麼做,但他卻總認為,那些人只想把他送回牢裡——你聽這個:『如果我回牢裡,我會死的。我會在牢裡被殺死的。』你想想看,這種衝擊對一個心理不是那麼健全的人而言有多大。」 [4] 1981年4月4日的公聽會上,第一件讓大家感到驚訝的是,助理檢控官畢爾提出一封比利寄給羅亞尼的信,信裡提到羅亞尼曾買凶要殺害林德納醫師。畢爾念出信的內容以列入記錄。日期是1981年1月18日,(瑪麗也曾在當天日誌中提及「職業殺手」): 親愛的(羅亞尼): 我聽說你決定幹掉林德納,我敢拿兩萬五和你打賭,我知道你雇的是誰。如果我沒猜錯人,美國警方根本阻止不了那人殺害林德納醫師的。雖然我承認你雇人很有眼光,但你的方法完全錯誤。 有件事你應該考慮考慮,買兇殺人會被當成一種反社會行為,這只會讓你的案子拖得更久。你是否考慮過,不是所有的醫生都願意承接你的案件?因為他們擔心可能說錯話而被扁。但,如果林德納確實曾經傷害了你、誤了你的治療,而讓你一生都得待在鐵窗中的話,那麼,我祝福你成功。 替我問候「史芬克斯」(譯注:暗喻謎題),因為危險已然降臨。 密裡根敬上 這封信支持檢控官的論點,比利還是有反社會傾向、具危險性,應該繼續留在安全設施最嚴密的機構,而非轉往雅典健康中心。 第二件讓大家感到意外的是,比利要求出庭作證,站上了證人席。戈愛蘭那位年輕削瘦的同事湯普森律師要求他的當事人說出名字。 他答道:「湯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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