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丹尼爾·凱斯 > 24個比利 | 上頁 下頁 |
一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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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本書出版後,我收到來自全國各地的信件,詢問在弗洛爾法官拒絕將比利轉回阿森斯心理康復中心後發生了什麼。 有鑑於此,我簡要介紹一下。 亞倫在寫給我的信中將治療精神病罪犯的利瑪醫院稱為「恐怖屋」,後來又將戴頓司法中心稱為「超級無菌監獄」。戴頓司法中心醫院院長亞倫·沃格爾(Allen Vogel)同情比利,也頗能理解他的需求,但不斷遭到安全部門的掣肘。儘管沃格爾准許比利畫油畫,湯姆和亞倫還為此購買了繪畫用品,但保安人員卻拒絕執行院長的命令,辯稱繪畫用的亞麻子油屬危險品。從此繪畫用品被清除出了醫院。 亞倫的情緒越來越沮喪,堅持讓經常來探望他的好朋友瑪麗重返校園,開始新的生活。他說:「我不能讓她陪我待在監獄裡」。 瑪麗離開戴頓幾個星期後,另一名年輕女子走進了比利的生活。她叫坦達(Tanda),是戴頓當地人。她經常到醫院看望她的哥哥,因而在會客室裡碰見過比利。兩人後來經坦達的哥哥介紹相識。過了不久,她開始為比利做過去常由瑪麗做的事:打字、送食品和買衣服。 1981年7月22日,坦達打電話告訴我,比利很令她擔心。他拒絕換衣服、刮鬍子,也不吃飯,還中斷了與外界的所有聯繫。坦達覺得他對求生已經失去了信心。 我去醫院探望,湯姆告訴我,阿瑟對治療和康復已不再抱有希望,決定自殺。 我告訴他,除了自殺還有另一條路可走,那就是想辦法離開戴頓。我聽說曾經為他出庭作證的朱迪斯·巴克斯(Judyth Box)醫生最近被派往俄亥俄中部地區司法局醫院擔任醫療部主任。 湯姆起初對從一家戒備森嚴的醫院轉到另一家同樣嚴加管制的醫院毫無興趣。俄亥俄中部地區司法局醫院是俄亥俄州精神病醫院的一部分,比利15歲時曾在那裡入院治療過3個月。湯姆表示,如果不能回阿森斯心理康復中心由考爾醫生治療,那他寧願去死。我告訴他,既然伯克斯醫生曾經治療過不少多重人格症患者,與考爾醫生相熟,而且對比利的病例很感興趣,那麼她就有可能幫助他。在我反復勸說之下,湯姆最終同意轉院。 心理健康局、檢察官和法官都認為這屬內部轉移,因而不需要由法庭裁決,但是轉院的事進展緩慢。 在比利轉院的前一天,我接到一名患者的電話。他告訴我,比利擔心自己會傷害別人,因而禍及轉院,所以自願住進單獨監禁室。4名警衛將比利帶到監禁室後,立即捆住了他的手腳,把他毒打了一頓。 我在8月27日再次探望亞倫時,看到他又青又紫的左臂腫得老高、已經無法活動,左腿上則纏著繃帶。1981年9月22日,比利坐在輪椅上被移送到俄亥俄中部地區司法局醫院。 轉院不久,心理健康局便提出控訴,要求比利為他在阿森斯心理康復中心、利瑪和戴頓醫院接受的治療支付5萬美元的醫藥費,儘管住院治療並非出於自願。比利的律師後來也向法院提出控訴,要求利瑪醫院為比利創作的壁畫支付報酬,並對比利受到的身體傷害和不當治療進行賠償。律師的控訴被駁回,而州政府的控訴仍在審理中。 坦達為了離比利近一些,在哥倫布市找了一份工作,並住到比利妹妹凱西家。坦達說她愛比利,所以想經常去看望他。伯克斯醫生開始對比利進行強化治療,她曾採用這個方法在阿森斯心理康復中心成功地融合過多重人格。她與戴維、裡根、阿瑟、亞倫和凱文溝通、合作,最後終於找回了「老師」。然而,我每次探視時,亞倫或者湯姆都會告訴我「老師」剛剛離開。後來,我請他們在房間裡留個字條,讓「老師」再出來的時候給我打個電話。大概一周後,我接到了「老師」的電話。他在電話裡說:「據說你想見見我?」 自從我和「老師」在利瑪醫院一同審讀書稿後,這是我們第一次交談。這次我們談了很久,因為他知道很多其他人格不知道的事情。 一天「老師」打電話說:「我必須找個人談談。我愛上坦達了,她也愛我,我們想結婚。」他們計劃在12月15日結婚,這樣伯克斯醫生就能參加婚禮,因為她在那之後要回家鄉澳大利亞度一個月的長假。 作為治療措施的一部分,伯克斯醫生讓比利搬進了新病房。他的3名室友,也是伯克斯醫生傾向診斷為多重人格症的患者。多重人格症患者需要特殊的治療和關注,因而她認為讓他們住在一起可能是最好的辦法。但她萬萬沒想到,哥倫布市的政客在選舉前兩周對她展開了抨擊。 1981年10月17日《哥倫布快報》報道哥倫布市議員唐·基爾摩(Don Gilmore)譴責比利·米利根在哥倫布市醫院受到特別照顧,其中包括「允許比利選擇室友」。儘管醫院出面否認,但基爾摩卻不肯就此罷休。 11月19日《哥倫布公民報》報道: 儘管俄亥俄中部地區司法局醫院一再否認比利·米利根享受了特別待遇,但市議員要求再次調查是否存在此種可能…… 基爾摩議員特別譴責了幾周前發生的一件事。據說比利·米利根在夜晚2點半要求吃香腸三明治,因此醫院員工不得不為比利病房的所有患者準備三明治。 坦達用了幾周時間去尋找牧師、神父或法官來為他們證婚。幾經周折,她才找到主持哥倫布市新建臨時收容所的一位年輕的衛理公會牧師為他們證婚。加里·維特(Gary Witte)牧師希望婚禮能低調進行,因為擔心消息曝光會影響他在收容所的工作。然而,《哥倫布快報》的一個記者認出了他。「我秉持的原則是,」年輕的牧師對記者說,「要為弱勢群體服務……我主持婚禮是因為沒有人肯出面……」 婚禮在1981年12月22日舉行,參加人只有牧師、認證法院的一名職員(送來結婚許可證),以及我本人。那時伯克斯醫生已經回澳大利亞了。為坦達戴上結婚戒指和吻新娘的是「老師」。根據俄亥俄州的法律,配偶並無探視權,除非比利轉到管制不太嚴格的醫院或是一般精神病醫院,否則這對新婚夫婦不可能單獨相處。 婚禮後,坦達舉行了短暫的記者會,參加人包括幾十名記者、攝影師和電視臺工作人員。她告訴他們,她已經見過了大多數人格,他們都接受了她。將來她和比利一定能過上正常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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