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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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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出來的真是「假貨」,原來竟是一種非專業演員才會使用的化裝用品,可價錢卻特別貴。這種化裝品是專門擺在櫃檯上向那些愛虛榮、一心想當演員的人推銷的。我打量了一下那只盒子,顯出有點兒厭惡的樣子。「先生,你的意思是不是要我馬上開始扮演?甚至連學習和研究的時間都不給?」 「嘿,不,不,不是這個意思!我想請你把臉上化裝一下,免得你離開這裡時人家把你認出來,如此而已。這種可能性不是不存在的,你說是嗎?」 我生硬地回答說:「名人都怕在公共場合被別人認出來,這種精神負擔是在所難免的。」可下面的一句話,我噎住了,沒敢開口說出來。那就是:肯定會有不少人在公共場合認出我這大名鼎鼎的羅倫佐的。 「是啊,所以我才叫你把臉化裝一下,免得別人認出來。」說完他立刻就走開了。 我歎了口氣,察看了一下他交給我的那些兒童玩具——這些玩意兒在他看來,無疑是我的職業用品:小丑化裝時用的油彩、臭氣沖鼻粘假髮用的膠水,以及看上去像是從瑪格姨媽客廳裡的地毯上折下來的縐絲茸毛。然而,連一盎司矽制的假肉都找不到,也看不到電刷子。總之,現代化的化裝用品樣樣缺乏。不過,只要是個真正的藝術家,靠自己的天才,用上一根燒焦的火柴梗,或是在廚房裡隨地撿到的一些零星物品,同樣能創造出奇跡。於是我把燈光調節到適當亮度,就開始進行創造性的藝術構思,看看怎樣給自己化裝。 要使一張大家十分熟悉、一看就知道是誰的臉不被認出來,可以採取幾種方法。最簡單的一種辦法就是要設法造成錯覺。給一個人穿上一套制服,他的臉多半不大會引起人們的注意——你設想一下,你能把最近碰到的一個警察的臉究竟是什麼樣的回想出來嗎?如果你下一回碰到他換穿了便服,你能把他認出來嗎?按照同樣一條原則,可採用另一種方法,就是用化裝使臉部帶上明顯的特徵,引人注意。例如給一個人裝上一隻大鼻子或酒槽鼻,破壞了他正常的外貌。這樣一來,普通人看了就會給迷住,至少會把注意力集中到特殊化裝的部位,而講究禮貌的人看了就會扭過頭去。但這兩種人都不會注意你的臉。 可我決定不採用這種原始的化裝術。因為,照我推斷,我的雇主只希望我不被人注意就可以了,而不是要人家記住我有一副怪相,從而認不出我的真面目。要真的做到這一點也並不容易;誰都可以出頭露面,可要做到不叫人家注意,則要有一套真本領。因此,我需要化裝出一張平淡無奇的臉相,讓人看了印象淡薄,記不住。可惜的是,我天生一副貴族相,而且特別突出,也太英武俊秀。這對扮演劇中人物的演員來說,是個非常令人遺憾的缺陷。 我父親時常這樣說:「嘿,拉裡,你長得太帥啦!要是你的懶散勁兒不改,加上不務正業,混上15年,最多只能扮演個少年角色;而不幸的是你卻誤以為自己早已成了一名演員,最後只能落得在劇院大廳裡賣糖果雜物的境地。要記住『愚蠢』和『漂亮』正是娛樂圈最要命的兩個嚴重缺點。可這兩點你一應俱全。」 我父親講過這番話,總是越說越有氣,多半是講完就解開皮帶把我狠抽一頓。這樣打得我不得不開動腦筋。我父親是個很講究實際的心理學家。他認為,用皮帶抽打屁股上的肌肉,可以把小孩子腦袋裡過剩的血抽掉。儘管這種怪理論不見得站得住腳,可實踐證明,對小孩子真的十分有效。不過15歲時,我已經能倒轉身子四腳朝天,頭頂一根鬆馳的鋼絲,一頁頁、一行行地把莎士比亞和肖伯納的警句倒背如流,或者,只需點燃一支煙,就能把觀眾的注意力吸引過來,真的練成了一身本事。 正當我全神貫注地進行這種藝術構思時,博羅德本特把頭伸了進來。「真是活見鬼!」他厲聲叫道,「怎麼你還不動手化裝?」 我冷冷地盯了他一眼:「我猜你是要我使出絕招的,對不對?那樣你就得有耐性,急不得。你設想一下,一個第一流的廚師在飛奔的馬背上能做出一客風味獨特的菜來嗎?」 「什麼馬不馬的,見鬼去吧!」他抬手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錶。「你頂多還有六分鐘。要是在六分鐘之內你完不成任務,那我們只能冒險了。」 嘿!六分鐘!有充分時間當然更好,不過問題不大。我過去在《休伊·郎之被刺》一劇中充當過我父親的替角,學過點兒快速化裝以適應換演不同角色的本事。就是那出戲,要求在七分鐘之內快速化裝換演十五個角色。我曾經試過,速度之快,比我父親還快九分鐘。 「你給我呆在原來的地方吧!」我怒氣衝衝地頂了他一句。「我立刻就來!」 然後我把自己化裝成《無門之屋》一劇中的殺人犯本尼·格雷。這個劇中人物相貌無大特徵,化裝起來很方便。只輕快抹上幾筆,在我的雙頰從鼻子到嘴角畫上幾條皺紋,顯出無精打采的樣子,只要畫成像我的松垂的眼泡皮一樣也就可以了。塗的油彩都是法克特牌5號灰黃色,從開始到結束,化裝用了不到20秒鐘。化這樣裝我閉著眼都能幹。因為《無門之屋》一劇光是灌制唱片前就上演了29場。 化完了裝,我就把臉轉向博羅德本特,他驚訝得幾乎喘不過氣來:「天呀!我簡直無法相信!」 我只顧一本正經地裝扮著本尼·格雷。聽了他說的話,我根本不作回答,臉上也不露笑容。博羅德本特是個外行,完全是個土包子,他以為化裝少不了擦香粉、塗油彩。其實,化這種裝根本用不著油彩,可為了敷衍他,我用了一點點。 他仍舊兩眼盯著我瞧。「喂,」他低聲說,「你可以給我也化個裝嗎?能快速化一下裝嗎?」 我剛要開口說不,便突然噎住了。我意識到這對我的職業是個考驗,其中頗多妙處,很令人嚮往,也十分值得回味。我想了一下,要是他在五歲時被我父親狠狠地訓練一下,調教一番,必定大有出息。不過當時我沒有說出口。 「你只要求不被人家認出來就可以了,是嗎?」我問道。 「是的,是的!你能給我臉上塗抹一下,或裝上一隻假鼻子,或者想些什麼其他辦法?行嗎?」 我搖了搖頭。「不論我怎樣給你化裝,只能使你看上去像個化了裝準備參加變戲法或參加文娛演出的小孩。你不會演戲!更何況到了你這種年紀,再學也學不會了。我還是不碰你那尊容為好。」 「嘿,可是我這鷹鉤鼻……」 「聽我說,我敢斷定,你那高貴的鷹鉤鼻不論怎麼塗抹,只能是越化裝越突出。一個熟悉你的人一看就會說:『嘿,瞧那個高個子,他叫我想起了博羅德本特。當然,那傢伙不會是塔克,但是看上去很有點像他』?嗯,把你化裝成這樣,你稱心嗎?」 「嘿,我想我願意。只要他肯定那不是我就成。人家以為我是在……那就好,只要人家以為我現在不在地球上就好!」 「肯定會說那不是你,因為我要使你改變走路的樣子。這是你最吸引人的特徵。即使你學過而又走得不人像樣,人家也看不出那就是你,而會認為那必定是另外一個身材魁梧、雙肩寬闊的壯漢,只是看上去有點像你罷了。」 「好吧,你就做給我看,該怎樣走法。」 「不,你休想學會。不過,我會叫人照我要你走的樣子走的。」 「怎樣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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