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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6 —對不是雙胞胎的雙胞胎故事

  (省略部分內容)

  ……但在那時,我最常做的行當是太空商人,密涅娃。從奴隸到主教的飛躍是強加在我身上的。我不得不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規規矩矩的,這不是我的風格。也許耶穌是對的,他說馴服的人將繼承土地一問題是他們繼承的非常少,大約只有六英尺乘以三英尺大小的面積。

  但是,從種田苦力通向自由的道路必須經過教堂,而教堂要求馴服,所以我表現得非常馴服。那些牧師有一些怪異的習慣……

  (省略九千三百字)

  ——於是,我離開了那個該死的行星,永遠不想再回去了。

  ——但幾個世紀以後,我又回去了。那時我剛做完回春治療,看起來再也不像那個乘著飛船消失在太空中的主教大人了。

  我又是一個太空商人了。這一行對我很適合;它讓你不斷地旅行,見識新鮮事物。我回到布萊斯德是為了掙錢,不是復仇。我從來不在復仇上浪費腦筋;基督山伯爵綜合症太累人了,也很無趣。如果我和一個人發生了打鬥,而他活了下來,我不會以後再回來殺他。相反,我要比他活得更久——這同樣能平衡我的心理。我估計兩個世紀的時間足以讓我那些在布萊斯德的敵人們都死去。自打我離開那地方後,他們中的很多人都死了。

  要不是為了經商,我是不會在布萊斯德停留的。星際間的貿易是最為基本的經濟活動。你不能通過掙「錢」掙到錢,因為離開了發行這種鈔票的行星,鈔票就不是錢了。銀河系裡絕大多數貨幣都是名義貨幣;滿滿一飛船鈔票在其他地方只是一堆廢紙。銀行的信貸更不值錢;銀河系裡星際之間的距離太大了。即使是叮噹作響的硬通貨也必須視為交易的商品,而不是錢,否則你就是拿自已開玩笑,把自己弄得一文不名。

  於是,掌握經濟學精髓的是太空商人,銀行家和教授很少能達到這個高度。商人專注于物物交換,而不是其他一些無聊的事情。他會繳納無法逃避的稅款,並不在意它是叫「消費稅」、「國王的便士」、「財政壓榨」,還是直截了當的賄賂。這是另一個孩子的球棒、球和後院,所以你必須按他的規則玩球。沒什麼好商量的。尊重規則應該注重實效。女人天生就知道這個;這就是為什麼她們都是走私犯。男人通常相信——或者假裝相信——「規則」是神聖的,或者至少是一門科學。但這是沒有根據的假設,對政府倒是很有利。

  我很少走私。這很危險。你可能最終掙到了錢,但在發行這些錢的行星上卻不敢花。我只是極力避免在稅收過重的地方經商。

  按照供應和需求理論,決定一件物品的價值的時候,這件物品位於哪裡和它是什麼一樣重要——這就是商人幹的事;他把商品從價值低的地方運到它們能值更多錢的地方。馬廄裡的臭大糞運到南方就成了價格不菲的肥料,一個行星上的鵝卵石到了另一個行星就成了珍貴的寶石。選擇貨物的技巧就在於瞭解商品在哪裡會值更多的錢,能猜中這個的商人一次就能掙到邁達斯的家產,猜錯的人則可能變得一文不名。

  〔①希臘神話中具有點物成金能力的國王,是個大富翁。〕

  我很幸運,因為我當時在蘭德弗,想去瓦爾哈拉,然後再回到蘭德弗。我在考慮結婚,再養活一個家庭。但我想多掙些錢,穩定下來安家的時候可以過上貴族般的生活。那時我的生活還沒有達到那個程度,我的全部財產只有一艘偵察飛船和一點當地貨幣

  〔①原注:事件發生的順序自相矛盾。可能是與這艘飛船類似的另一艘飛船?——J.F.45th〕

  所以這時候就需要做些貿易了。

  在兩個地方之間進行貿易獲得的利潤很少;因為稀缺的資源很快就能補充上。但在三地之間進行的貿易活動——或者在更多的地方——利潤卻很高。比如:蘭德弗有些物品,就說奶酪吧,在布萊斯德就成了奢侈品;而布萊斯德出產的一些商品,比如粉筆,在瓦爾哈拉的需求很大……而瓦爾哈拉則生產一些蘭德弗需要的小玩意兒。

  按照這樣的順序販運商品就可以掙到錢;順序相反的話,你會窮得失去最後一件襯衫。

  我先在頭兩個星球販運貨物,從蘭德弗到布萊斯德,很成功,我的商品全賣出去了——什麼商品?我要能記住就成奇跡了;我經手了那麼多的東西。總之,我賣了個很好的價錢,暫時有了很多錢。

  多少是「很多」?就是在你離開一個永遠不會再回去的地方之前有花不完的錢。如果你留著那些錢,等以後再回去的時候,你通常會發現——在我的記憶裡總是這樣的——因為通貨膨脹、戰爭、稅收、政府更迭,或者其他的一些什麼事,你保留的那些名義貨幣已經喪失了它所代表的價值。

  我的船要裝貨了,我把貨款打進了港務局的保證金賬戶。剩下的錢遲早會貶值,我只有一天的時間處理掉它,也就是在我的船上貨之前。上貨時我必須在旁邊看著;我自己當我的事務長,我不願意相信別人。

  所以我來到商業區。我想在這裡可以買些便宜貨。

  我身著高檔的當地服裝,後面還跟了一個保鏢。那時的布萊斯德還處於奴隸經濟時代,社會階層呈金字塔型分佈,你的位置離金字塔尖越近越好,至少要看起來像是那樣。我的保鏢是個奴隸,但不是我的奴隸。我是從一個中介機構雇的他。這個奴隸除了跟著我到處轉,然後像頭豬一樣吃東西以外,一點事也不用做。

  我不是個虛偽的人,但我表現出的社會地位需要一個男僕跟著我。在布萊斯德,一個「紳士」身邊如果沒有貼身男僕的話,他是無法在博愛市希爾頓酒店或其他當地:一流賓館裡登記入住的。如果沒有我自己的僕人在身後站著,我也不可能在高級飯店吃飯。其他事情也是如此。人鄉隨俗。我還去過強制你和女主人一起睡的地方,這種事有時實在很可怕。比較而言,遵循布萊斯德的習俗還不算很困難。

  儘管那個中介機構給了他一根長棍,但我並沒有依賴他。我身上準備了六種防護措施,在街上走的時候也很當心。我自己在此地當奴隸的時候,布萊斯德要危險得多,一個「紳士」很可能成為襲擊的目標,雖說騷擾他的不是警察。

  那天不是拍賣奴隸的日子,我抄了個近道,打算穿過奴隸市場去珠寶街。就在這時,我看到奴隸市場上有一個特賣會,於是我放慢了腳步。我並不想買奴隸,但一個自己曾被賣過的冬不會在看到這種情況時默然走開,面對奴隸的苦難境地無動於衷。

  看起來沒有人想買這兩個人;圍著代理人帳篷的都是些窮人。我從他們的衣著和其他一些特徵作出了判斷,那裡沒有帶著貼身男僕的人。

  被出售的奴隸站在桌子上,一個年輕女孩和一個年輕男孩。男孩處在青春期的後期,女孩已經發育成熟了。考慮到女孩成熟得早一些,可以說他們兩個的年紀相差無幾。以我自己年輕時為標準,就算他們十八歲左右吧。:在這個年紀,男奴通常被關在一隻桶裡,通過桶上的洞吃食物,而女奴則要準備嫁人了。

  他們身上都穿著無袖長袍。我太清楚這樣的袍子意味著什麼了;他們應該只展示給可能的買家,而不是貧民。長袍表示這是有價值的奴隸,他們不應該在公開的拍賣會上被出售。

  當然,拍賣採用的方法是荷蘭拍賣法,最低的標價是一萬布萊森。這個價格——我怎麼才能向你解釋幾個世紀以前、距離此地幾百光年的行星所使用的貨幣呢?這麼說吧:這個價格哪怕除以五,都是標價過高,除非這兩個孩子是非同尋常的人物。那天早晨的財經新聞剛報道過,最好的年輕奴隸,無論哪種性別,都只能賣到一千布萊森。

  你有沒有遇上過這種事:被商店櫥窗裡的一件衣服吸引,然後走進商店,經不住誘惑買下了它。不,你當然沒有。但這就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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