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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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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左手握著槍,右手準備好抗毒素注射器,開始在我負責的街區內挨家挨戶找人。這裡是傑斐遜城的舊城區,幾乎到處是貧民窟,公寓式大樓都是五十年前建的。我已經注射了二十四針,還有三十六針沒有打。此後我得趕到州議會大廈按約定會合,而現在我已經厭倦了。 我清楚自己為什麼要來,不僅僅出於好奇,而是希望看到鼻涕蟲死去!我想看著它們死,看到它們死了,我才解恨。我早就等得不耐煩了,這個願望超過了我的所有其他欲望。可眼下我的願望實現了,我卻不想再看下去了。我只想回家好好洗個澡,把這事忘掉。 任務並不艱巨,只是單調乏味,而且令人作嘔。我見到了許多死去的鼻涕蟲,連一隻活的都沒發現。我擊斃過一隻躲躲藏藏的狗,它的背部隆起,好像有鼻涕蟲伏在它身上,但我不太肯定,因為路燈壞了。我們在日落前四處注射,而現在天已經全黑了。 最可怕的是難聞的臭味。誰要是拿病人身上這種污穢的氣味和綿羊身上的味道相比,誰就是侮辱綿羊的體面。 我檢查完了所有公寓樓內的房間,大聲喊了喊,確信沒人需要救治了,這才來到街上。 大街上空無一人,因為所有人都生了熱病,幾乎沒人上街。惟一的例外是一個男人,雙目無神,搖搖晃晃地朝我晃過來。 我喊道:「喂!」 他停下來。 我說:「你生病了,我有辦法治好你,來,伸出手臂。」 他有氣無力地一拳打來,我用槍柄小心地給了他一下,他面朝下倒下了。他背上是一大片鼻涕蟲留下的紅疹子,我避開這片疹子,在他的腎部找了一處清潔健康的部位,一針紮進去,然後一折。完事。這是氣體注射,不需要拔出針頭。 下一幢房于的一樓有七個人,多數人已經昏迷不醒,我連說話都省了,只需給他們打上一針就可以繼續趕路,一點麻煩都沒有。二樓的情形和一樓差不多。 頂層有三套公寓閒置著,我用槍打開鎖,進入其中的一套,發現裡面沒人。 第四套公寓可以說有人,一個女人,躺在廚房地上死了,頭部遭到重擊,陷進去一塊。鼻涕蟲仍在她肩上,也死了,開始散發出臭味。我離開他們,四處察看。 浴室的舊式浴缸裡坐著一位中年男子。他的頭耷拉在胸前,手腕的靜脈割開一道幾子。我以為他死了,可我俯下身時,他抬起頭。口齒不清地說:「你來得太晚了,我殺了我的妻子。」 我暗想也許是我來早了,從他蒼白的臉色和浴缸底部的情形看,我遲來五分鐘也許更好些。我看著他,不知道該不該浪費這一針。 他又說:「我的小女兒——」 「你有個女兒?」我大聲問道,「她在哪兒?」 他的目光閃爍不定,但已經說不出話來,頭又猛然耷拉下來。我沖他嘁著,然後托著他的下巴,用拇指探著脖子,但找不到脈搏。離開之前,我小心翼翼地沖他後腦底部開了一槍,幫他早點解脫。 孩子在一間屋子的床上,是個八歲左右的女孩。要不是生病,她應該長得很漂亮。她醒了過來,哭著沖我叫爹爹。 「好了,好了,」我安慰她說,「爹爹來照料你。」 趁她不注意,我給她腿上紮了一針。 我轉身要走,可她又喊道:「我渴了,想喝水。」 我只好又回到浴室。 我正要把水給她,我的電話卻尖聲響起來,驚得我灑了一地水。 「孩子!聽到我說話了嗎?」 我伸向腰間打開電話,「聽見了,什麼事?」 「我在你北面的小公園,你能來嗎?我遇到麻煩了。」 「就來!」 我放下杯子正要走,又有點遲疑不決。我又轉身回來。我可不能把我新結識的小朋友獨自留在墳墓般的房子裡,不能讓她看到父母雙亡的慘狀?我將她抱在懷中,跌跌撞撞跑到二樓,進了第一扇門,把她放在沙發上。那套公寓有人,或許他們也病得不輕,無法費心照顧她,但我已經盡力而為了。 「快點,孩子!」 「已經上路!」我沖了出去,加速前進。爸爸的責任區就在我的北面,它的前面就是鬧市區的一個小型公園。到達那一街區時,我起初沒看到他,從他身旁跑了過去。 「這裡,孩子,在這兒——車裡!」這回我既能從電話裡,又能用耳朵直接聽到他的聲音。我轉過身,這才看到那輛車,很像是總部常用的那款豪華型卡迪拉克轎車。裡面有人,但光線太暗,我看不清究竟是不是老頭子。我小心翼翼地走近,聽到聲:「謝天謝地!我還以為你永遠不會來了呢。」直到這時我才聽出來是老頭子。 我必須彎下身才能從車門進到車裡,這時他猛地把我緊緊纏到懷中。 恢復知覺以後,我發現手腳被捆著。我坐在副駕駛席,老頭子則在主控台開車。我只覺得我這一側的輪子離開了地,這才猛然意識到車子已經升空。 他轉身沖我一笑,問道:「感覺好些了嗎?」我看到了他肩上高高隆起的鼻涕蟲。 「好一點了。」我答道。 「很抱歉,我不得不打你,」他又說,「可我沒有別的辦法。」 「我想也是。」 「我目前還得捆著你,你知道,等以後我們會做更好的安排。」說完又露出他那慣有的狡黠的笑。最令人驚奇的是,他本人的個性竟能通過鼻涕蟲說的每一句話體現出來。 我沒問它們會做什麼「更好的安排」,我既不需要也不想知道。我將注意力集中在研究捆我的乘客安全帶上,但這純屬白費心機。老頭子對怎麼捆我頗費了一番心思,我找不出漏洞。 「我們這是去哪兒?」我問。 「南面。」他擺弄了一下方向盤,「在去南方的路上。給我一點時間讓我把車開好,我會告訴你以後怎麼辦。」他忙活了幾秒鐘之後道,「行了——三萬英尺以後自動進入平飛狀態。」 提到這一高度,我才飛快地瞥了一眼控制面板。這輛車不僅僅是總部的車,更是我們那兒最有吸引力的一款車。 「你從哪兒弄來的車?」我問。 「總部把它秘藏在傑斐遜城,我肯定沒人能找到它。很走運,不是嗎?」 這個問題完全可以有另一種看法,但我沒有爭辯。我還在尋找機會,哪怕是最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從壓力感上來判斷,我的槍不在身上。他的槍也許別在另一側,至少我看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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