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海萊因 > 進入盛夏之門 | 上頁 下頁 |
| 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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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戴維斯,擁有投票權的股份數為——」她又念出一連串電話號碼般的數字來,我沒去留意聽那些公式化的流程。「你怎麼說?」 「反對。這不就結了。對不起,邁爾斯。」 「芭拉·S·妲金,」她繼續念道,「擁有投票權的股份數為——」她再次重複了一連串數字,「我投贊成票。」 我目瞪口呆,張大了嘴,下巴都快掉下來了,然後我設法按捺住內心不斷翻湧的氣血,對她說道:「但是,寶貝兒,你不能那麼做!那些的確是你的股份,肯定是,但你應該知道得非常清楚那——」 「宣佈計票結果!」邁爾斯咆哮道。 「贊成的占多數,動議通過了。」 「記錄下來。」 「是的,先生。」 接下來的幾分鐘非常混亂。我先是沖著她大喊著,然後企圖與她理論,接著我咆哮著告訴她說,她所做的實在太不地道——的確,我已經把股份送給了她,但她清楚地知道,我雖然那麼做了,但仍然保有投票權,因為我絕無意圖要放棄對公司的控制權,那只不過是一份訂婚禮物,就那麼單純,就那麼簡單。見鬼去吧!去年四月,我甚至為此而替她繳付了個人所得稅。如果我們訂婚的時候她就可以跟我玩這麼手陰的,誰知道我們結婚的時候又會怎麼樣? 她直盯盯地看著我,對我而言,那是一張截然陌生的臉。「丹尼爾·戴維斯,如果你認為在你用那種態度跟我說話之後,我們還能維繫婚約的話,那你未免比我一直以來所認為的還要蠢。」她轉向甄垂,「你可以帶我回家嗎,邁爾斯?」 「當然了,我親愛的。」 我想要說點什麼,然而終於還是閉上了嘴,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連帽子都忘了拿。已經是離開的時候了,否則我很有可能會殺了邁爾斯,因為我不能去碰芭拉。 我無法成眠,那很自然。大約淩晨 4 點,我起床打了幾個電話,同意付出一筆比它原有價值高出許多的價錢完成了一筆交易。淩晨 5:30 之前,我開著一輛運貨卡車來到廠區大門外。我走到門口,想要把鎖打開,然後把卡車開到上貨碼頭那兒,這樣我就可以把靈活富蘭克從後門偷運出去——富蘭克重達 400 磅。 門上掛著一把嶄新的掛鎖。 我攀過大門,上面的鐵絲網使我掛了彩。一進到裡面,大門就不再會給我找麻煩了,因為裡面有上百種工具可以用來撬鎖。 然而,正門的鎖也被換過了。 我注視著它,想要決定該怎麼辦。如果用一塊兒鐵坯把窗戶砸碎是不是簡單一點兒,抑或是從卡車裡取出千斤頂來,把它撐在門框和門鎖之間。正想著,突然聽到有人大喊道:「嘿!你!把雙手舉起來!」 我沒有舉起雙手,而是轉過身去。一位中年男子正端著一把左輪手槍對準我,那槍大得足以當一門火炮來炮轟一座城市了。「你究竟是什麼人?」我問道。 「你又是誰?」 「我是丹·戴維斯,這家企業的總工程師。」 「噢。」他鬆懈少許,但還是將那門野戰炮瞄準我不放,「是了,你符合他們的描述。不過,如果你有任何能證明你身份的證件,最好拿給我看一眼。」 「我憑什麼要拿給你看?我倒要問問你是誰?」 「我?肯定不是你認識的人。我名叫鳩·托德,為沙漠保護巡査公司工作。私營執照。你理應知道我們是誰的,我們提供夜間巡查服務,而你們這群人成為我們的客戶有好幾個月了。不過,今晚我是在執行特別警戒任務。」 「是嗎?那如果他們給了你進這地方的鑰匙的話,借用一下,我要進去。還有,別把那霰彈槍對著我瞄。」 他仍舊平端著槍直直地對準我。「我沒法兒照你所說的去做,戴維斯先生。首先說,我沒有鑰匙;其次說,我收到關於你的特別指令。你不能進去,我得把你弄到大門外頭去。」 「我就要把這門打開,好吧,可是不管你怎麼說,我要進去了。」我四下裡找著石頭想把窗玻璃砸碎。 「請不要那麼做,戴維斯先生……」 「啊?」 「我討厭看到你固執己見,我真的會很厭惡那麼做的。因為我不可能有機會擊中你的腿,我不是個很好的射手,我必須朝你的肚子開火。這槍管裡裝的是軟頭彈①,打中了的話可真是要命。」 ①軟頭彈:一種殺傷力很大的子彈。其銅皮只包裹彈頭的基部,前端露出鉛頭,其目的在於促成彈頭在擊中目標後得以擴張,加強殺傷力,同時避免穿透目標。擊中目標後,子彈會留在體內並造成較大創面,同時增加了痛苦及醫療難度。 我估計是這話使我改變了主意,儘管我寧願認為是別的什麼原因,比如說,當我再次往窗戶裡看時發現富蘭克不在我原來放他的那個地方。真是喪氣。 當托德看著我出大門的時候,他遞給我一個信封。「他們說如果你出現的話就把這玩意兒交給你。」 我在卡車的車廂裡讀著這封信,上面寫道: 1970 年 11 月 18 日 親愛的戴維斯先生: 在今天召開的董事會常務會議上,投票通過了一項動議,根據與您簽署的合同中第三款的規定,終止您與公司的全部聯繫(除了股東身份以外)。動議要求您遠離公司財產。您的個人文件及其它物品將以安全的方式轉交給您。 董事會對您的服務表示感謝,同時,我們很遺憾因為彼此在經營策略上的歧見而不得不被迫採取這一舉措。 謹啟,您忠誠的: 邁爾斯·甄垂 董事長及總經理 由 B·S·妲金,財務秘書起草 這信我讀了兩遍,然後我想起來,我從沒跟公司簽過什麼可以讓他們訴諸於第三款或其它任何款就能採取這種行動的合同。 那天晚些時候,一個債券公司的信使送來個包裹到我所棲身的汽車旅館裡,要不是有這汽車旅館讓我存身,我連放乾淨內褲的地方都沒有了。包裹裡有我的帽子、台筆、滑尺、一大堆書和個人信件,還有許多文件,但裡面沒有我的筆記和靈活富蘭克的草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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