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軍事·軍旅 > 血火海洋 | 上頁 下頁 |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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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大潮托起了一個資產階級發跡的時代。 1548年,英國政府通過法案,規定每週兩天為「食魚日」,全體國民只許吃魚,不許吃肉。1563年,又把「食魚日」增加為每週3天,加上原有的恩伯節和四月齋,一年便有一半時間為食魚日。英國就是利用這些「小把戲」調整供求關係,發展漁業生產,促進造船業發展,使海上武裝力量得到迅猛增長。 1553年5月的一天,格林尼治和泰晤士河上禮炮聲轟鳴,由尤希·威爾勞彼率領的105人的英國探險隊起航。為了避開西班牙人的海上鋒芒,他們從北方穿過冰海,去尋找一條新的通往東亞的航道。到了1555年,英國商務代辦從俄國人手中接回了威爾勞彼及其同伴的骨灰及航海日記等遺物。據說,船在1554年冬天錨泊在冰雪交加的瓦爾澤納河口,兩艘船上63人凍死,其餘的人下落不明,但肯定無一生還。 英國人為死難者舉行了隆重的葬禮,但這並沒有阻擋住他們開拓海洋的勢頭。英國女王經營起「海盜式」的發展道路,終於使西班牙的67艘戰艦和數千頭顱拋祭在了英吉利海峽。 大西洋繁忙的海上貿易取代了「地中海的文明」,隨著「日落大海」的衰亡,升起的是一個「日不落帝國」。 16世紀末,當英國人徹底打敗西班牙艦隊以後,英國在「誰統治了海洋,誰就能控制世界」的觀念驅使下,進一步走上了海洋擴張的道路。它繼而又以新興的海洋強國的姿態,加入了罪惡的殖民掠奪行列,開始建立海外殖民地。然而,英國人成為海洋霸主也不是一帆風順的。正當滿載著大不列顛殖民者的英國艦隊開進大西洋、印度洋時,他們碰上了強勁的海上對手——荷蘭。整個17世紀,世界海洋爭霸主要在英荷之間展開。 當時的荷蘭位於西歐的中部,與英國隔海相望,歷史上曾臣屬羅馬帝國,後為西班牙的附屬國,它包括今天的荷蘭、比利時和法國東北地區,統稱為尼德蘭。在其宗主國眼裡,尼德蘭只不過是一個「海上乞丐」和「森林乞丐」,他們鄙視它、淩辱它,並以專橫跋扈的驕淫統治著它。他們可以任意派駐軍隊,剝奪自治權,拒付國債等,並對尼德蘭的貿易橫加干涉。 荷蘭人並不自卑,他們雖然沒有廣袤的土地,但有1200公里的海岸線。農牧業發展受阻,他們就轉而開發無垠的海洋,伐木造船、捕魚加工、紡紗織布。這些被西班牙貴族視為「下等人」幹的活計,卻被荷蘭人幹得有板有眼,最終積累了大量財富。 1566年,尼德蘭人舉行起義,反抗西班牙人的統治。英國則站在尼德蘭一邊,向其提供軍事援助。西班牙受到英、尼兩方面的夾擊,難以支撐,「多米諾骨牌」終於倒塌。1609年,西班牙被迫承認荷蘭獨立。 荷蘭,一個面積僅有2.5萬平方公里的彈丸小國,僅僅幾十年的工夫,就可以同曾經支持它獨立的大英帝國抗衡了,其秘訣只有四個字:走向海洋。 16世紀末,荷蘭人發現,東印度群島中的「香料之國」遠不止馬魯古群島,他們發現了爪哇、班達,進而開發了印度尼西亞的大片島嶼,控制了馬六甲海峽。當一艘艘滿載純正香料的商船到達阿姆斯特丹港時,幾乎全荷蘭的商人都紅了眼,他們紛紛扯起白帆,爭先恐後地出現在下南洋的航道上。小小的荷蘭一時間真是無人不經商,全民下南洋。就這樣,新的航道不斷開闢,新的島嶼不斷佔領,到1601年,荷蘭去住東印度的商船達84艘。次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有著600萬載重噸位的東印度公司在好望角設立轉運站,壟斷了東南亞的海上貿易。此後,又侵佔了中國的臺灣,進而控制了日本的貿易。1621年,荷蘭又成立了西印度公司,商船駛進美洲的各個港口。 荷蘭人的商船遍及世界五大洲,誰也不敢想像他們竟能創造出如此輝煌的業績,15000艘商船,占歐洲3/4的噸位,16萬海員的商業運力,囊括了世界4/5的海上運輸量。這就是真正的「海上荷蘭」。 荷蘭人由此贏得了「海上馬車夫」的美名。 當然,荷蘭人不可避免地被銅臭味熏昏了頭腦,在世界各地留下了無恥、卑鄙、背信棄義、慘無人道的「絕妙圖畫」。他們為了得到爪哇的奴隸,竟在蘇拉威西島實行「盜人制度」,為此訓練了一批盜人的賊。為了霸佔馬六甲,曾向葡萄牙總督行賄,但當總督批准他們進城時,為了「節省21875磅賄賂款」,他們立即到總督住宅將其殺掉。曾經有一個階段,荷蘭人走到哪裡,哪裡就是一片荒蕪。爪哇的一個省在1750年有8萬居民,到1811年,只剩下8000人了。 值得一提的是,荷蘭人的掠奪主要在東方進行。當英國與西班牙在為爭奪大西洋地區拼命廝殺時,荷蘭人正是抓住了這一難得的機遇,發展、壯大了自己。 荷蘭的航海優勢和殖民掠奪,特別是對海上貿易的壟斷,對英國的海上擴張產生了直接的威脅。在東方,英國東印度公司由於受荷蘭排擠,活動範圍很小,荷蘭人把利潤優厚的香料貿易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在波羅的海,荷蘭有6000多艘船隻封閉了英國通商道路,而英國為發展造船業,又急需從波羅的海沿岸國家掠奪木材、大麻等原料。17世紀中葉,英荷矛盾達到了白熱化程度,最後只能用戰爭來解決。 為了摧毀荷蘭的海上力量,英國政府大力加強海軍建設。1650年,英國建造了40艘軍艦。在武器裝備上都超過荷蘭的艦隊後,議會通過了一項專對荷蘭的法令,規定非經英政府同意,荷蘭不得與英國殖民地通商。1651年10月9日,英國議會又頒佈了著名的《航海條例》,從商品貿易等方面對荷蘭進行限制。荷蘭拒不承認這些妨礙它殖民利益的條款,1652年,英荷第一次戰爭終於爆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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