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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1986年夏天,國會聽取了這兩個議案。以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安德邁·威廉·J·考文為代表的五角大樓反對這兩個議案,他們提出了一個折中意見:成立一個由三星上將領導的特別行動司令部。國會沒有接受這個建議,為了儘快推動新機構的建立,國會希望由一名四星上將作為領導。一些退休的將軍和軍官也認為,改革勢在必行。

  已退休的陸軍少將理查德?史考茲的理由最具說服力。史考茲曾任美軍在格林納達的聯合特別行動司令,他回憶在格林納達的行動中,因為傳統的部隊領導不能正確使用特別行動部隊,不允許他們使用特別手段,造成了特種部隊較高的傷亡。他正式提交了一份報告,還私下裡與幾個參議員進行了會談,向他們仔細講述了在格林納達出現的問題。

  參、眾兩院各通過了改革特種部隊的議案,組成了專門委員會對兩個議案進行協調。與會的參議員和眾議員達成了一個折中的方案:要求建立一個統一的特別作戰司令部,由一名四星上將任司令;設一名特別行動和低度衝突國防部長助理,在國家安全委員會中設同級別的低度衝突部;並制定一個專門針對特種部隊的財政計劃(MFP-11,被稱為「特種部隊支票簿」)。關於由文職人員領導的代理機構方案,眾議院勉強作了讓步,但堅持MEP-11財政方案,以保障特種部隊的軍費開支。最後的議案,作為1987年國防授權法案的附本,以《高華德-尼可斯重組法案》的修正案寫進了法律。

  在美國歷史上,這是第一次國會要求總統成立一個聯合作戰司令部。國會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要迫使國防部和內閣正視過去失敗的事實和新的威脅,迫使國防部和內閣執行新的法律,國會隨後又通過了兩個附加法案,以確保新的法律能正確實施。

  新的立法確保在幾個方面加強特種部隊。一經實施,MFP-11財政計劃保證,在進行現代化的過程中,特種部隊具有較充分的財政自決權。此外,由一個司令指揮各兵種的特種部隊,將極大地增強特種部隊間的相互協作性。最終,一名四星上將和一名特別行動與低度衝突國防部長助理,使特種部隊在國防部最高級別的首長聯席會議上有了一席之地。

  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的組建頗具傳奇性。為了儘快解決人員和場地問題,國防部決定撤消一個當時的司令部。美國作戰準備司令部在早期是一個常常被誤解的部門,根據《高華德-尼可斯重組法案》,它原有的任務已不復存在,而且它的總司令詹姆斯?林德塞有一些指揮特別行動的經驗。1987年1月23日,參謀首長聯席會議正式向國防部提議,將作戰準備司令部改建為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

  1987年4月13日,羅納德·裡根總統批准成立新司令部。4月16日,國防部宣佈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成立,並向參議院提名林塞德將軍為第一任總司令,參議員對這一提名沒有任何異議。

  1987年6月1日,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舉行了慶祝成立大會。國防部長助理威廉·塔夫特和安德邁·威廉·J·考文在慶祝大會上發表了講話,這兩個人當初對《努·考安修正案》的態度截然相反。在講話中,安德邁?威廉建議林德塞將軍的新司令部,與軍隊的主流保持一致,他說:「在特種部隊和其他部隊之間,多多少少存在著一些隔閡,有些人希望這些隔閡變得更深,現在,我們首先是要打破它們,其次,要教育所有官兵,要使他們認識並理解到做什麼、為什麼要這樣做和這樣做的重要性。每一支部隊都要竭盡全力,以提高美軍的作戰能力。」林德塞將軍知道,鑒於國防部此前對建立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的態度,採納這一建議將會是一個挑戰。

  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歷任總司令,從1987年,從首任總司令林德塞將軍開始,迄今已有7任總司令。後6任為:

  詹姆斯·J·林德塞(1987年4月16日-1990年6月27日)

  卡爾·W·史延納(1990年6月27日-1993年5月20日)

  華納·A·唐寧(1993年5月20日-1996年2月29日)

  亨利·H·薩通(1996年2月29日-1997年9月25日)

  彼德·J·斯古梅克(1997年11月5日-2000年10月20日)

  查爾斯·霍蘭德(2000年11月至今)

  每一任總司令在任期內都面臨著不同的挑戰和機遇。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自成立以來,國際局勢發生了許多重大變化,前蘇聯解體、美軍縮編、出現新的敵對國家、地區不穩定因素、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數量增加等等,特種部隊擔負著越來越艱巨的任務,常規部隊、美國駐各國大使和其它國家部門越來越多地使用特種部隊。

  按1987年《參謀首長聯席會議手冊》第71~81頁所描述的,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的職責,是完成所擔負的常規任務,在總統和國防部長的直接授權下,計劃和領導特別行動。主要任務是:最後兩項任務,「根據MFP-11財政計劃,提出、落實預算計劃」和「發展、實現特殊行動所需裝備、材料、供給和服務保障」,使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比其他任何一個聯合司令部都特殊,在承擔責任的同時,它擁有相應的權力。國會賦予特種部隊司令部異乎尋常的權威,它能夠獨立控制特種部隊的結構、裝備和資源。

  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的結構,是首任總司令林德塞將軍建立的,它沿用了典型的「聯合首長」制。1988年6月,他對這一結構做了兩處調整:J8(資源)首長負責執行MEP-11財政計劃,增設J9首長,負責心理戰和民間事務。

  對司令部任務的陳述,涉及地理政治學的變化。隨著前蘇聯的解體和地區不穩定因素的增加,對特種部隊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為適應形勢的發展,反映出特種部隊大量參加維和與人道主義援助的新特點,1993年,唐甯將軍修訂了特種部隊司令部的行動綱領:「在和平時期和戰時,隨時有效地在世界範圍內領導特別行動、民間事務和心理戰行動,服務于地區作戰司令、美國大使及所在國家軍隊和其他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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