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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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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又回到了1937年暗無天日的歲月中了。日軍自己拍攝的宣揚他們武威的影片重現了一幕幕駭人聽聞的歷史。許多人閉上了眼,有的用雙手捂住耳朵,他們不敢看銀幕上的刀光槍彈,他們害怕喇叭裡那撕裂心肺的怕人的聲音,經歷過大屠殺的人們,不堪回首那血淋淋的日子! 7日、8日繼續傳證和辯論。80多個南京市民滿懷深仇走上法庭,男女老少,面對面地責問民族的敵人! 1947年3月10日,審判戰犯軍事法庭莊嚴判決: 「被告谷壽夫,男,66歲,日本人,住東京都中野區富士見町53號,日本陸軍中將師團長。 被告因戰犯案件,經本庭檢察官起訴,本庭判決如下,谷壽夫在作戰期間,共同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並強姦,搶劫,破壞財產,處死刑。 被告谷壽夫,於民國26年,由日本率軍來華,參與侵略戰爭,與中島、末松各部隊,會攻南京——始於是年12月12日傍晚,由中華門用繩梯攀垣而入,翌晨率大隊進城,留住一旬,於同月21日,移師進攻蕪湖各城,已經供認不諱——及其陷城後,與各會攻部隊,分竄京市各區,展開大規模屠殺,計我被俘軍民,在中華門、花神廟、石觀音、小心橋、掃帚巷、正覺寺、方家山、寶塔橋、下關草鞋峽等處,慘遭集體殺戮及焚燒滅跡者,達19萬人以上。 在中華門下關碼頭、東嶽廟、堆草巷、斬龍橋等處,被零星殘殺,屍骨經慈善團體掩埋者,達15萬人以上,被害總數共30余萬人——查被告在作戰期間,以兇殘手段,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並肆施強姦、搶劫、破壞財產等暴行,系違反海牙陸戰規例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各規定,應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其間有方法結果關係,應從重處斷。又其接連肆虐之行為,系基於概括之犯罪,就依連續犯之例論處。按被告與各會攻將領,率部陷我首都後,共同縱兵肆虐,遭戮者達數10萬眾,更以剖腹、嫋首、輪奸、活焚之殘酷行為,加諸徒手民眾與無辜婦孺,窮凶極惡,手段之毒辣,貽害之慘烈,亦屬無可矜全,應予科處極刑,以照炯戒。」 1947年4月25日,南京國民政府防字第1053號卯有代電稱:「查谷壽夫在作戰期間,共同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並強姦、搶劫、破壞財產,既據訊證明確,原判依法從一重處以死刑,尚無不當,應予照準,至被告聲請複審之理由,核於陸海空軍審判法第45條之規定不合,應予駁回,希即遵照執行。」 第二天,古城南京萬人空巷,從中山路到中華門的20裡長街兩旁,人山人海。受盡了苦難的金陵市民,扶老攜幼地爭看殺人者的下場。長滿青松翠柏的雨花臺,是谷壽夫當年攻佔南京中華門的出發地,也是中國軍隊浴血奮戰的疆場。谷壽夫怎麼也想不到,這裡會成為他的葬身之地! 兩名頭戴鋼盔的憲兵押著五花大綁的谷壽夫走下囚車。 1947年4月26日中午12時45分,一聲清脆的槍聲,跪在地上的戰犯谷壽夫倒下了。無數抗日英靈和30萬屈死的冤魂,在九泉之下目睹了他們的仇人受到了應得的懲罰。 10.戰犯的陰魂真的隨風飄逝了嗎 當法西斯們瘋狂地發動侵略戰爭的時候,他們沒有意識到已經給自己的脖子套上了死亡的絞索,隨著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吹響勝利的號角,法西斯分子的末日到了!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 1946年1月19日,作為盟國最高統帥的美國麥克阿瑟將軍發表特別通告: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日本主要戰犯。 南京大屠殺的劊子手松井石根與實行「三光政策」的關東軍參謀長東條英機、「土匪將軍」士肥原賢二、挑起「一·二八」上海事變的板垣征四郎等28名甲級戰犯,押上了歷史的審判台。 東京市穀高地的積木式的日本舊陸軍部的禮堂,這個策劃侵略陰謀的帝國大本營,變成了審判戰爭罪犯的國際法庭。昔日在這裡氣吞東亞、飛揚跋扈的帝國將軍們,今天被盟軍憲兵從巢鴨監獄押到這裡,接受正義的審判。 11個戰勝國——美國、英國、法國、中國、蘇聯、荷蘭、加拿大、新西蘭、澳大利亞、印度、菲律賓的國旗像森林一樣豎立在審判席上。各國的法官和檢察官代表公理與和平,肩並著肩坐一起。中國法官梅汝敖博士威嚴地坐在審判席中間,他的右邊是國際軍事法庭庭長、澳大利亞的韋勃爵士,左側是蘇聯法官葉陽諾夫將軍。 法律是公道和人道的。每一名戰犯都有兩名不同國籍的辯護律師,一個是日本人,另一個是美國人。 審判一開始,中國的法官們就遇到了困難,坐在審判席上的11個大法官意見並不一致。出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中國檢察官首席顧問倪征噢先生回顧:「那時美國妄圖復活日本軍國主義,蓄意袒護日本戰犯。他們認為除了偷襲珍珠港的東條英機等人要判處死刑外,其它都應從寬發落。幾十個美國律師在法庭上和我們搗亂。」鐵肩上擔著人間道義和民族希翼的中國法官們,處在內外交困、束手無策的境地。蔣介石為了發動內戰,完全依附幹美國,提出了對日本戰犯應該「以德報怨」、應該「優惠」,應該發揚中華民族的恕道精神,作為法庭證人的國民黨軍政部次長秦德純在出庭作證時,只會講「日本兵在中國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之類的空話,被各國法官當作笑話,有人要把他拉下臺去! 這場長達兩年半的馬拉松式的審判在艱難中進行著,在中國和其他幾個國家的法官、檢察官們的強烈抗議下,法庭終於開除了兩名最搗亂的美國律師肯甯漢和施密士,審訊終於得以繼續進行。 中國的法官們在東京帝國飯店的一間客房裡,舉行了數不清的會議。中國的法官和檢察官,還有秘書、翻譯一次又一次地計議。他們抱定了一個決心:如果侵略我國的主要日本戰犯得不到嚴懲,就無臉見江東父老,就一齊跳海自殺! 他們仔細研究英、美的法律程序,據理力爭。又調閱了盟國的大量檔案材料,從中搜尋證據。在茫茫的大海中,他們找到了一根又一根可以刺死戰犯的鋼針!一個日軍部發給戰區司令長官的「最機密」的命令:「兵士們把他們對中國士兵和平民的殘酷行為說出來是不對的。」還有一件是蘇聯紅軍在繳獲德國外交部機密檔案庫時,發現了納粹德國駐南京大使館發給德國外交部的關於侵佔南京的日軍暴行的一個秘密電報。在描述了日軍在南京屠殺、強姦、放火、搶劫的普遍情況後,電報結尾是:「犯罪的不是這個日本人,或者那個日本人,而是整個日本皇軍……它是一部正在開動的野獸的機器。」 因為它來自法西斯陣營的內部,各國的法官們對它給予很高的作證評價,法庭需要詳盡、具體和大量的人證和物證。這是雪國恥、報深仇的時機!中國檢察官的首席秘書、33歲的裘紹恒向法庭提出了實地調查的請示。他說:「我當時不是國民黨,也不是共產黨,我只想到我是一個中國人,是一個律師,我要維護民族氣節和法律的尊嚴,我要依法辦事。」他帶了兩個美國人來到南京,和地方法院配合,取得大量實證。最後,他還帶走了大屠殺的倖存者伍長德和金陵大學的一個美籍教授。 1946年4月29日,千瘦而矮小的松井石根,失去了當年騎著高頭大馬進入南京時的那種武威。他低著頭,在身材高大的盟軍憲兵的押送下,與其它甲級戰犯一起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檢察官的起訴。 起訴書包括3類一共55項罪狀。與松井石根有關的達38項。回到獄中,他反復讀了幾遍,在這一天的《獄中日誌》上,他寫了這樣的話: 「南京事件仍同餘相關之主要問題,然亦指責其他眾多人員為共同責任者,而對作個人不特別予以追究,實為奇事。將來欲作為所謂殺人問題另行審議乎?要知,起訴書所述之內容,純系推斷,至於將以何種證據追究責任,應視今後審判之進行予以判明。須為適時進行辯解而作準備。」 松井石根充滿了幻想,也充滿了優慮。他是老資格的大將,他在謀劃:該如何為南京大屠殺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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